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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臺灣公路系統分成四級 制 定 程 序 養 護 機 關 國道 交通部報行政院核定 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 省道 交通部報行政院核定 交通部公路總局(市區道路委託直轄市政府) 縣道 縣市政府報交通部核定 縣市政府(得委託公路總局) 鄉道 縣市政府報交通部核定 縣市政府 以上是公路法的規範 但實際更為複雜 如省道2己是高公局養護 在五都形成後 在直轄市境內縣道與鄉道將全部消失 而交通及建設部成立後 國道省道仍然分屬三級機關高速公路局與公路局管轄 如果將公路系統改以養護機關來編定 分為 養護機關 定 義 快速國道 高公局 指聯絡二直轄市、縣(市)以上及重要港口、機場與 重要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且路權封閉專供汽車快速 抵達之道路。 一般國道 公路局 指聯絡二直轄市、縣(市)以上及重要政治、經濟、 文化中心之主要道路。 縣道 縣市政府 指縣(市)境內聯絡鄉(鎮、市) 及鄉 (鎮、市) 與村、 里、原住民部落間之主要道路。 市道 直轄市政府 指直轄市境內聯絡各區、山區、海濱聚落或連接國道之主 要或高架道路。 是否可讓縣道的定位更明確? 也可解決直轄市境內公路系統解編的困境 台北市境內快速道路不劃歸公路系統 但新北市的特二號快速道路卻編成省道 實在很難弄清楚目前公路系統的編定原則 備註:類似古蹟由一級二級三級變成目前國定 直轄市定 縣市定的劃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74.225
mackywei:我想主要是各個地方政府會算這樣是否划算吧.... 02/17 15:45
TureWinner:管理公路系統是一件非常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02/17 17:26
TureWinner:縣市政府想說能給公路總局管理最好,才能有藉口推拖 02/17 17:27
owenx:全部給公路總局管很好啊~這樣的話牌照稅也讓中央收去吧。 02/17 18:01
owenx:縣市政府應該是不想被公路總局管吧,每天挖路可以撈的油水 02/17 18:02
owenx:可以養整個縣市的公務員了XD 02/17 18:02
Hotem:公路總局 就是以前的『省公路局』 組織、人、業務 相繫 03/01 02:25
Hotem:業務下放地方 除了忠孝西路公路總局辦公的以外~ 03/01 02:27
Hotem:它的五區監理所、五區養工處 就應該拆解 下放地方 03/01 02:28
Hotem:而不該地方 報缺給考試院招考新人 重覆疊床架 浪稅 閒置人 03/01 02:32
Hotem:還有經濟部水利署的 十個河川局也應該移編地方 03/01 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