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wquen (拉旯旮旭日九)
看板Road
標題[討論] 公路系統層級
時間Wed Feb 17 11:58:18 2010
目前臺灣公路系統分成四級
制 定 程 序 養 護 機 關
國道 交通部報行政院核定 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
省道 交通部報行政院核定 交通部公路總局(市區道路委託直轄市政府)
縣道 縣市政府報交通部核定 縣市政府(得委託公路總局)
鄉道 縣市政府報交通部核定 縣市政府
以上是公路法的規範
但實際更為複雜
如省道2己是高公局養護
在五都形成後
在直轄市境內縣道與鄉道將全部消失
而交通及建設部成立後
國道省道仍然分屬三級機關高速公路局與公路局管轄
如果將公路系統改以養護機關來編定 分為
養護機關 定 義
快速國道 高公局 指聯絡二直轄市、縣(市)以上及重要港口、機場與
重要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且路權封閉專供汽車快速
抵達之道路。
一般國道 公路局 指聯絡二直轄市、縣(市)以上及重要政治、經濟、
文化中心之主要道路。
縣道 縣市政府 指縣(市)境內聯絡鄉(鎮、市) 及鄉 (鎮、市) 與村、
里、原住民部落間之主要道路。
市道 直轄市政府 指直轄市境內聯絡各區、山區、海濱聚落或連接國道之主
要或高架道路。
是否可讓縣道的定位更明確?
也可解決直轄市境內公路系統解編的困境
台北市境內快速道路不劃歸公路系統
但新北市的特二號快速道路卻編成省道
實在很難弄清楚目前公路系統的編定原則
備註:類似古蹟由一級二級三級變成目前國定 直轄市定 縣市定的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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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2.74.225
推 mackywei:我想主要是各個地方政府會算這樣是否划算吧.... 02/17 15:45
→ TureWinner:管理公路系統是一件非常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02/17 17:26
→ TureWinner:縣市政府想說能給公路總局管理最好,才能有藉口推拖 02/17 17:27
推 owenx:全部給公路總局管很好啊~這樣的話牌照稅也讓中央收去吧。 02/17 18:01
→ owenx:縣市政府應該是不想被公路總局管吧,每天挖路可以撈的油水 02/17 18:02
→ owenx:可以養整個縣市的公務員了XD 02/17 18:02
→ Hotem:公路總局 就是以前的『省公路局』 組織、人、業務 相繫 03/01 02:25
→ Hotem:業務下放地方 除了忠孝西路公路總局辦公的以外~ 03/01 02:27
→ Hotem:它的五區監理所、五區養工處 就應該拆解 下放地方 03/01 02:28
→ Hotem:而不該地方 報缺給考試院招考新人 重覆疊床架 浪稅 閒置人 03/01 02:32
→ Hotem:還有經濟部水利署的 十個河川局也應該移編地方 03/01 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