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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資料轉引自交通部網站資料 全文可自「交通及建設部」組織規劃與員工權益保障專區下載 基本上移入內政部市區道路 與省政府車輛事故鑑定 不過國道 省道管理二元 市區道路 公路也是二元 和現在差不多 節錄交通及建設部函報行政院規劃草案: (一)二級機關內部單位: 設綜合規劃司、路政司、公共運輸司、航政司、郵電司、工程產 業及技術司、秘書處、資訊處、會計處、統計處、政風處、人事 處,計12個內部單位。 (二)三級機關:設觀光署、公路局、高速公路局、軌(鐵)道 局、民用航空局、航港局、基礎建設局、運輸研究所,計8個三 級行政機關。 (三)四級機關:擬設置50個四級機關: 2、公路局:下設北、中、雲嘉南、南、東等5區養護工程分局、 北區、南區等2個公路整建工程處、臺北、新竹、臺中、嘉義、 高雄等5區監理所等12個四級機關。 3、高速公路局:下設北、中、南等3區養護工程分局、 第一、第二等2個新建工程處、道路工程實驗所等6個四級機關。 四)附屬之機構:公路局下設材料試驗所、公路人員訓練所(四級) 移入業務: 移入內政部營建署之道路業務;以及非直轄市政府行政轄區之車 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業務。 規劃業務範圍 2、路政司:各項陸運(鐵路、捷運、國道、省道、地方道路) 建設政策擬訂籌劃及相關工程業務、鐵公路捷運場站及土地開發 、國道服務區經營與臺鐵車站資產活化事宜、道路安全協調督導 事宜等 3、公共運輸司:道路交通管理法規制訂及解釋、交通違規裁罰 制度之擬訂與策劃、鐵路、捷運、輕軌、BRT等軌道運輸營運管 理、汽車運輸業營運管理、公共運輸發展政策之擬訂督導、車輛 行車事故鑑定案件督導、車輛監理及車輛安全管理業務、汽車駕 駛人考驗發照及管理相關事項。 2、公路局: 2.1.公路之規劃、新闢、改善、養護及督導。 2.1.1公路規劃與發展。 2.1.1.1公路計劃及規劃標準之擬訂等事項。 2.1.1.2公路建設計畫環境影響評估事項。 2.1.1.3路線踏勘及測量、年度工程規劃費之分配、考核、陳情     案處理等事項。 2.1.1.4公共建設計畫分年經費編擬、資料蒐集、審核、優先順     序之擬訂等事項。 2.1.1.5公路基本資料建置及管理、公路系統定位及編號之研訂     等事項。 2.1.2公路養護、改善及督導。 2.1.2.1公路瓶頸危險及橋梁補強整建等各項專案計畫執行等事     項。 2.1.2.2公路經費分配與調度、公路養護、搶災、復建工程及相     關設施等事項。 2.1.2.3工程技術標準之研訂,工程設計及審核、公路橋樑檢查     、檢測、監測等事項。 2.1.2.4挖掘路面管理、路平專案考核管制、養路績效管考等事     項。 2.1.2.5公路景觀工程、植栽綠美化工程、生態保護等事項。 2.1.2.6災害防救及應變計劃、資料之修訂、災害防救教育訓練     及演練、電訊通訊管理等事項。 2.1.3公路新闢與改善工程。 2.1.3.1工程預算之審核、發包等事項。 2.1.3.2工程勘查及設計審查等事項。 2.1.3.3勞安作業標準之研訂、審核、工程環保督導等事項。 2.1.3.4工程施工考核及督導、竣工報告之審核及驗收等事項。 2.1.3.5公路用地管理、徵收、撥用等事項。 2.1.3.6財物採購之執行、法規及契約之檢討等事項。 2.2公路監理、交通管理及運輸規劃與督導。 2.2.1公路監理之規劃、執行與督導管理。 2.2.1.1監理業務整合協調、預算編列、代徵牌照稅汽燃費、     規費管理及提升服務品質規劃督導等事項。 2.2.1.2車輛檢驗、牌照及車籍管理等事項。 2.2.1.3駕駛人考照、駕照、駕籍、駕訓班管理及道安講習等     事項。 2.2.1.4檢驗員、汽車專業技術人員之訓練及檢定、汽車運輸     業從業人員、代檢廠從業人員、駕訓班從業人員之訓     練等事項。 2.2.1.5交通違規裁罰、違反汽車強制險業務督導管理、交通安     全路邊稽查及交通安全改進方案等事項。 2.2.1.6機料規劃採購、及各種車械之管理等事項。 2.2.2公路交通管理與安全維護。 2.2.2.1交通疏導規劃及執行、交通管理及安全相關法規之研擬     及實施、省道地磅、車輛拖吊救援、噪音管制等事項。 2.2.2.2公路事故處理及改善檢討、交通安全維護及宣導、載運     危險物品車輛及大型車輛管制等事項。 2.2.2.3交通工程設計標準之研訂及實施交通工程設施規劃設計     及審核、交通工程教育訓練等事項。 2.2.2.4智慧型運輸系統各項業務規劃、設計、審核及特定路段     之交通管理及控制等事項。 2.2.2.5各項交通資訊之調查、統計、分析等事項。 2.2.2.6公路、隧道之交控照明、機電、通風系統等規劃、設計     與管理等事項。 2.2.3公路運輸業務之規劃、執行與督導管理。 2.2.3.1運輸需求及市場調查、聯營、聯運之規劃、審議、整合     及運輸業管理制度之規劃等事項。 2.2.3.2公路客運業之籌設、營運路線、審核、補貼、服務評鑑     之督導及運價之審核等事項。 2.2.3.3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汽車貨櫃貨運業之籌設     、審核、營運管理及運價之審核等事項。 2.2.3.4營運安全教育、宣導、違規營業稽查、違反運輸相關法     規裁罰及訴願等事項。 2.2.3.5遊覽車客運業、計程車客運業、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     租賃業之籌設、審核、營運管理及服務評鑑之督導等事項。 2.2.3.6公路資訊之規劃、建置、維護、整合、票證系統之推動     、需求反應式運輸、規劃及督導等事項。 2.2.3.7車輛行車事故鑑定事項。 3、高速公路局: 3.1高速公路之新建、拓建及養護工程業務。 3.1.1高速公路之新建工程及其他交辦工程之規劃、設計、審核     等事項。 3.1.1.1國道網之長程規劃、發展、相關工程設施及交通控制系     統之規劃等事項。 3.1.1.2國道新建工程之測量、調查、土木、機電、景觀等設計     、施工及預算編擬等事項。 3.1.1.3國道新建工程之發包、訂約、廠商管理、工程物料採購     供應、工程進度及預算之控制等事項。 3.1.1.4用地徵收相關之地籍調查、測量、估價、協調、拆遷、     補償、公共設施及產權管理等事項。 3.1.1.5工程品質之控制與保證、材料試驗、督導工地安全及環     境維護等事項。 3.1.1.6上級機關交辦或其他機關委託辦理之工程事項。 3.1.2拓建工程業務。 3.1.2.1高速公路拓建、改善等工程之建設計畫編擬報核、可行     性研究、工程規劃設計等相關事項。 3.1.2.2橋隧工程之拓建、改善等規劃設計相關事項。 3.1.2.3建築工程規劃設計、預算彙編等相關事項。 3.1.2.4植生及景觀設施之規劃設計與審核等相關事項。 3.1.3養護工程業務。 3.1.3.1養護計畫審核、預算分配與管控事項。 3.1.3.2公路土建工程設施維護、管理、督導與考核事項。 3.1.3.3設施接管及其養護預算籌劃事宜。 3.1.3.4公路基本資料建置事項。 3.1.3.5工程養護車輛、機械、材料管理及維護等事項。 3.2交通管理及管制措施之規劃及執行等事項。 3.2.1交通管理業務。 3.2.1.1.交通管理與安全相關法規及政策之研訂事項。 3.2.1.2公路救援及服務之研辦及協調事項。 3.2.1.3高速公路警察勤務之協調及聯繫事項。 3.2.2交通工程業務。 3.2.2.1交通工程相關法規之研擬與修訂事項。 3.2.2.2交通工程設施之規劃、設計及審核事項。 3.2.2.3交通調查之規劃及執行事項。 3.2.2.4交通工程與施工之督導及考核事項。 3.2.3交通控制業務。 3.2.3.1交通控制、通信系統設備建置維護事項。 3.2.3.2交通控制系統運作考核與人力規劃、督導事項。 3.2.3.3交通資訊統計、分析與發布事項。 3.2.4交通疏導業務。 3.2.4.1 一般日尖峰與連續假期交通疏導措施擬訂及執行事項。 3.2.4.2旅行時間預測與發布事項。 3.2.4.3交通模擬系統規劃、建置與應用事項。 3.3收費業務及服務設施之營運管理事項。 3.3.1人工收費管理業務。 3.3.1.1督導及考核收費站事項。 3.3.1.2稽核及督導收費站通行費徵收事項。 3.3.1.3收費站尖峰時段交通疏導事項。 3.3.1.4 通行費收儲業務事項。 3.3.2電子收費履約管理業務。 3.3.2.1 推動與督導ETC營運及計程系統建置事項。 3.3.2.2 國道客運及公務車輛使用管理事項。 3.3.2.3 帳務結算及金流撥轉事項。 3.3.2.4 違規裁罰及申訴處理事項。 3.3.2.5 通行費欠費之強制執行事項。 3.3.3服務區營運管理業務。 3.3.3.1研修營運管理規章事項。 3.3.3.2招商委外營運及督導管理事項。 3.3.3.3營運設施規劃及審核事項。 3.3.3.4加油站營運管理及督導事項。 3.3.4國道基金相關業務。 3.3.4.1短期借款資金調度事項。 3.3.4.2長期公債管理事項。 3.3.4.3國道基金相關研究議題事項。 3.4路產用地管理業務。 3.4.1用地路權業務。 3.4.1.1路權地籍測量資料之處理及界樁之測設、補設、維護     與督導等事項。 3.4.2.2路權土地申辦都市計畫變更事項。 3.4.2.3新增用地之協議價購、徵收、撥用、徵用及地上權設     定等事項。 3.4.2.4 各項土地補償費、作業費之簽核及撥付等事項。 3.4.2產業管理業務。 3.4.2.1土地及建物產權登記、統計、異動、資料建檔、管理     等事項。 3.4.2.2公共管線、橫交設施、立桿、布纜申請設置、挖掘許     可等事項。 3.4.2.3路權內房地出租、出借事項。 3.4.2.4路權範圍內違章建築處理事項。 3.5高快速公路交通、管理及技術相關議題結合學術與實務之     研究事項。 3.5.1交通模擬相關業務。 3.5.1.1交通模擬系統建置、維護、資料調查。 3.5.1.2交通模擬系統程式撰寫、模擬系統運作。 3.5.1.3模擬資料判讀、模擬科技研究。 3.5.1.4交通控制設施、運作、策略等相關研究。 3.5.1.5 ITS(智慧型運輸系統)發展相關研究(含委外研究     案)。 3.5.2交通人因相關業務。 3.5.2.1道路與駕駛人間問題研究。 3.5.2.2交通工程、交通管理相關研究。 3.5.2.3營運管理、電子收費相關研究。 3.5.3營建技術相關業務。 3.5.3.1道路工程施工技術、工法、材料及設施之研究發展課     題與計畫研擬。 3.5.3.2實驗室建置、管理與設備維護。 3.5.3.3辦理水泥混凝土預拌廠、瀝青混凝土廠及鋼構廠等之     品質認證制度建立及執行。 3.5.3.4道路工程主要材料及成品(鋼筋、預力系統、水泥混     凝土、瀝青混凝土、土石材料等)之試驗與檢測。 3.5.3.5局外CNS(國家標準)及相關技術規範標準審查。 3.5.3.6局內品質檢、試驗表單彙整研修與維護。 7、基礎建設局: 7.1工程建設業務:辦理市區道路建設業務、院交辦及代辦中     央各機關公有建築物建設業務、共同管道建設業務、     寬頻管道建設業務。 7.1.1.市區道路建設業務。 7.1.1.1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 7.1.1.2台北都會區快速道路系統整體發展計畫。 7.1.1.3五都快速道路暨主要道路建設計劃。 7.1.1.4東西向快速公路建設後續計畫。 7.1.1.5東西向快速公路交流道聯絡道路改善計畫。 7.1.1.6桃園航空城客運園區聯外道路計畫。 7.1.1.7市區道路附屬設施建設。 7.1.1.8市區道路人行環境(含人行道及無障礙設施)與通學     步道之規劃、建置。 7.1.1.9市區道路通勤、通學型自行車道建置。 7.2.4市區道路條例。 7.2.4.1市區道路條例研修及解釋。 7.2.4.2辦理直轄市、縣(市)道路管理自治法規審查。 7.2.4.3市區道路管理督導(含國家賠償案件處理)。 7.2.4.4督促地方政府依市區道路使用費收費標準徵收使用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70.66 ※ 編輯: petitor 來自: 123.192.70.66 (06/22 18:44) ※ 編輯: petitor 來自: 123.192.70.66 (06/22 18:46)
jowquen:五都與東西向快速公路都由基礎建設局負責 06/23 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