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JLi ()
看板Road
標題[討論] "公路"的定義 與 公路編號問題
時間Tue Feb 15 00:47:49 2011
先引用半年前的舊文,
老實說個人認為在討論編號重編的時候,這舊文其實很重要。
過去公路編號15年一改的時代,其實許多條公路的編號是變動很大的。
而現在,公路編號已經幾乎20年沒有重編了,許多現況其實是可以重新檢討的。
可是現在,都市計畫道路興起、行政區大重劃開始,再加上中央地方都欠錢…
公路編號審定這種已是支微末結甚至有些人認為無意義的東西似乎也很久無人理會了。
就像是沒有人在意你家附近的公車是不是還有在跑一樣…
這些『釋意』『記錄』等貼近你我生活中易被忽略的細節,
總是要有人重新的來拾起。
既然有人又提起了這個問題,
那咱們就從原初談起吧。
※ 引述《payton3 (payton3)》之銘言:
: 第 2 條 公路法用詞定義如下:
: 一、公路:指供車輛通行之道路及其用地範圍內之各項設施,包括國道、
: 省道、縣道、鄉道及專用公路。
註:
市區道路(直轄市/都市計畫地) 均不為公路範圍亦不予編號,
唯編號道路若與
市區道路重疊路線,以編號道路養護單位(國/省/縣/鄉道)優先管理。
直轄市部份則須與中央另外協商判定所屬養護權利。
這部份也是目前公路編號/養護的最大麻煩之一。
中央和地方在這裡或許需要打上一架來解決,才能在未來重新調整道路編號。
註2:
市區道路,指下列規定而言:
一、都市計畫區域內所有道路。
二、
直轄市及市行政區域以內,都市計畫區域以外
所有道路。
三、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人口集居區域內所有道路。
設定臺灣 省/市 有以下單位:
臺灣省(虛級)
臺北市 新北市 桃園市 臺中市 臺南市 高雄市
: 二、國道:指聯絡二省 (市) 以上,及重要港口、機場、邊防重鎮、國際
: 交通與重要政治、經濟中心之主要道路。
註:
非得要指高/快速公路。
或許
修改公路法時,可以修正為所有第三級以上公路均指定為國道並收費之。
或者更狠一點,所有 封閉式道路/限制機慢車進入的道路 都指定為國道(喂)
依現況,台1/台3/台12/台5…等都該升格為國道(而非那堆東西向/國六/八/10)
: 三、省道:指聯絡二縣 (市) 以上、省際交通及重要政治、經濟中心之主
: 要道路。
註:
目前的狀況,各『市』內的區域連絡重要道路也應是『省』道等級。
等等,這樣會變成chaos了…???
話說回來,直轄市內道路僅只能有『市區道路』,依現行公路法/市區公路管理條例…
所以市內道路是否編號就要看各地方政府自已訂管理條例了。
: 四、縣道:指聯絡縣 (市) 及縣 (市) 與重要鄉 (鎮、市) 間之道路。
註:
對於本等級道路,只能說『阿門,祝好運』。(喂)
我真的想要對哪個想出三都十五縣這種破壞體制的天才測○×了……= =b
算了,日本的 一都;中國的重慶市 當初成立時也算是破壞體制就是了……
: 五、鄉道:指聯絡鄉 (鎮、市) 及鄉 (鎮、市) 與村、里、原住民部落間
: 之道路。
註:
我覺的這個應該改名叫『縣道』(喂)
: 六、專用公路:指各公私機構申請公路主管機關核准興建,專供其本身運
: 輸之道路。
註:
全國才33條…
結語一:
我想運輸研究所的人現在應該很頭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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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7.42.204
推 weichia:桃園市? 02/15 01:33
→ JJLi:因可預期五年內正式升為直轄市,故列之。 02/15 01:36
推 wangrs:要重編公路編號,沿途大大小小的標示牌都得更換,工程耗大 02/15 13:03
→ wangrs:,花的錢也很大,要看政府有沒有這種財力 02/15 13:04
→ wangrs:抱歉,應該是工程"浩"大,剛才按太快了 02/15 13:06
→ wangrs:還有國道不一定要收費,如果把省道升格為國道再收費,那非 02/15 13:13
→ wangrs:得激起民怨不可,大罵政府搶錢 02/15 13:13
→ JJLi:我一定是累了,居然找不到這麼明顯的文章,OP的回文自d… 02/15 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