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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現在的公路養護制度問題不大,重點是在「人」沒有確實依制度執行。 首先,依照現在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省道原則上應全部由中央養護,惟行經省、直轄 市路段「得」委託地方政府養護管理。 OK,這一點很明確地告訴你,省道在直轄市是委託地方代養,不過路權機關還中央呀,那 請問中央將省道養護相關經費撥給地方了沒?如果沒有,那地方幹嘛要幫你設置那些非必 要的省道附屬設施(如里程牌),就算是現在各縣將縣道委託中央養護,經費也是全數撥 給公路總局,沒有說給權不給錢的。 另外,目前我只在第五區養護工程處網站看過台南市區轄內省道委託台南市養護的公告, 其他省轄市、直轄市則完全不見相關公告,是否有正式地簽訂委託代養程序並撥付經費也 無從得知,最要不得的是現在公路總局對這些省、直轄市內的省道完全就是「棄養」的態 度,好像就不關我事。就算是縣政府委託公路總局代養縣道,縣政府也會時常關心好嗎? 怎麼你們中央委託地方代養省道,中央就連「監督權」都放棄了,我看是不是要請立委、 監委關心一下你們才會醒? 話說回來,台北市政府不設置省道里程牌,我認為不能怪台北市。我和各位說,台北市一 年在交通標誌上的預算大約是一千萬上下,包含全市的所有標誌(禁制、遵行、指示..) 以去(99)年度為例,預算甚至不夠用,到年底還與包商辦理追加預算。省道里程牌在北 市大概也需要設置近百支,如果連牌面、桿件與人工,保守估計也要近30萬(每支里程牌 平均估計2000元,再加上人工),我是覺得台北市拿得出這30萬,但是有沒有必要?當大 部份的北市民眾並不需要,加上每年預算都不夠花,而且里程牌的定位與測量、與其他機 關、商家協調設置地點等事宜也非常繁複,重點是「這根本就不是我北市的業務範圍!」 省道里程牌,於情於理都應該是省道路權機關公路總局要做的必要事項,在公路總局委 託地方養護時,實際上所有必要設施都應該先做好,要不然台北市是可以不接的(當然這 實際上操作有困難),所以囉,台北市幹嘛要買這個單,以公路總局每年的預算額度,30 萬根本小意思。高雄市的省道里程牌也是公路總局自設+買單,也沒有要高雄市政府出錢 (如果要高雄市出經費我看十年也生不出來吧?),所以中央在北部、南部處理方式都標 準不一,實在是必須要檢討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11.252 ※ 編輯: pfry19855 來自: 220.136.82.17 (06/07 16:49)
jowquen:縣政府把縣道委託公路總局養護 又把鄉道委託鄉公所養護 06/08 13:56
jowquen:公路標示最不清楚要負責的機關 應該是縣政府 06/08 13:57
jowquen:如果這樣 那四級公路系統就失去它的意義 因為大家只相信 06/08 13:58
jowquen:公路總局的養護能力 現行省道 縣道 鄉道 很多都是省府時代 06/08 13:59
jowquen:公路局所訂定的 是否跨直轄市縣市的公路 由公路總局來劃設 06/08 14:03
jowquen:單一縣市境內的公路 由直轄市縣市自行劃設 是否更清楚呢 06/08 14:04
因為民國90年中央法規標準法與行政程序法通過之後,中央不能再像過去省府時代越俎代 庖「協助」地方事務,一定要地方提出協助才行,使得後續公路總局必須被動應地方需求 代養縣道。 現在的問題是地方交通機關無論人力、物力與專業度都不足,但卻要掌管一個龐大行政區 所有的交通事務(交通工程、交通管理、大眾運輸...),不可能面面俱到,而公路總局 有其專業度,且專款專用,但卻被現行法令綁死,加上各單位公務人員的被動心態,問題 就由此而生。套句名言:「能力愈大者責任愈大」,公路總局應該要發揮監督權,以利協 助地方公路建設與養護。 我是看好明年政府組織再造後,公路與市區道路的主管機關將由交通部一統,公路局有可 能同時主管公路及市區道路,屆時公路局就比較有權力去要求(協助)地方應該如何做, 而四級公路制度,牽涉到修法,加上四級制度即將擴充為六級,應該不大可能會改,只能 尋求現行體制內的改善。 ※ 編輯: pfry19855 來自: 114.43.142.236 (06/08 15:49)
jowquen:組織再造之後 市區道路由基層建設局管理 還是二元管理 06/08 17:11
jowquen:而且只限於省境內 五大直轄市公路局還是沒什麼權限管理 06/08 17:12
jowquen:縣市政府基本上交通工程由工務局管理 大眾運輸大都掌握在 06/08 17:12
jowquen:公路局監理所的手上 地方交通局只有管號誌 停車場而已 06/08 17:13
jowquen:可以管這麼多 主要是五大直轄市與桃園縣才有大編制交通局 06/08 17:14
pfry19855:市區道路這塊現在還沒確定,有可能會歸路政司 06/08 17:28
pfry19855:無論如何都是在交通建設部之下,已經不能稱為二元管理了 06/08 17:29
jowquen:根據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通過版本 目前市區道路部分 06/09 11:17
jowquen:在政策規劃業務由基礎建設司負責 另外設立四級機關 06/09 11:19
jowquen:北區 中區 南區基礎建設工程處負責市區道路的執行業務 06/09 11:19
jowquen:由原來的營建署北中南區工程處改制 所以未來還是切割成 06/09 11:20
jowquen:高速公路->高公局 省道->公路局 市區道路/生活圈道路-> 06/09 11:21
jowquen:北中南區基礎建設處負責 06/09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