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mjaja (jaja)
看板Road
標題Re: [新聞] ETC的相關新聞
時間Sun Jul 3 08:20:15 2011
: 成本轉嫁消費者?
: 如果是遠通不可能,遠通不是高速公路局,無權調整過路費,連現在etc與收回數票
: 差別費率都沒辦法做到,高公局表示:該收的一定會收,一毛不會少,要高公局加價
: 更不可能,費率有相關制定規則,加價準備被立委打死。
: 高公局出錢買?
: 高速公路基金?別想了,這個目前是負債狀況,國庫支應?這個徐老之前就講過,
: 政府沒給很正面回應,但是表示這萬萬不可作,很容易被人家扣上圖利財團的帽子。
我不曉得你一直抓著"立委"這個大佛來當理由幹嘛耶 XD
如果立委那麼萬能把關->台灣高鐵BOT案還會搞成像現在?
再說國道收費這事兒,從過去經驗來看往往是交通部在主導
立委一向只是"嚷嚷"....君不見有多少立委提過什麼國道1
收飽了,該停止收費或該降價嘍->請問交通部有甩他們嗎??
沒有耶 sorry-> 人家落一句國道基金還虧損中就不鳥這些立委了~~ XD
立委民代也提過什麼某某收費站該停止收費 結果勒?
交通部落一句我們再研究等於是送你立委軟釘子不鳥~~~XD
這場雙方角力的過程,我看一向是政府單位贏多輸少 科科!
換言之當時如果遠通同意免費裝機,而要求政府在收費上讓步,誰說不可能..
: 請問人民願意提高收費嗎?
國道收費從當年的24元一路走揚到現在40元,請問人民有權說NO就NO嗎?
某些台南/基隆的人民繳得很不爽的過路費,不願意又如何,一樣請繳....
: 說明白一點
: 漲價漲給 遠通,你想立委願意嗎?
笑~~漲價怎麼會是漲給遠通而已
國道收費一般車輛如果從40元->42元or45元....之類
請問最大收益者是誰??是遠通 @@? 我笑了...
遠通每一輛車40元才賺3.4元。
立委諸公要是撇開選舉因素當然雙手+雙腳願意
這還可以補貼咱們虧損累累的國道基金呢!!
: 如同前面說過,全台600萬台車輛登記,一台1000塊,交通部自己內部開過會
: 要邊60億的預算,購買足夠登記車輛數,這事不是沒想過,少搞幾座蚊子停車場,
: 是有錢。
: 就是怕"圖利廠商"
: 本國很怕光明正大"圖利廠商"XD
然後再看看當初其它的例子
像"宇通"好了~~是阿 人家規劃當初是免費裝機
但也要1000元押金+20元月租費
遠通當初也針對你不爽裝機費的規劃類似的方案(年租金240元+押金888元)
每月租金20元的話,680/20=34,用超過近3年月租金就會超過裝機費,
我想一般車輛的使用年限大部份都遠遠超過3年吧!
http://city.udn.com/52665/1616704?tpno=6&cate_no=59695
這篇連結洋洋灑灑拿美東某些州來打遠通的臉 好像很響...科科
但眉角就是....那是政府"出錢補貼"才會機子免費~~
等於是"全民錢"去補貼"有車階級",請問有比較好嗎? XD
香港ETC也是不收機子錢,但每輛車要繳月費140元和600元押金(台幣)
說來說去要是不爽裝機要錢那就是轉嫁回去租金與押金,全世界皆然啦...
要比較起來我寧願台灣這種一次繳完裝機費就不用長期被綁月租省事省錢多了
不過台灣的開車族只能說"過太爽"吧??終於凹到業者大放送eTag免費~~
比比國外的開車成本,稅重,有的課塞車稅/進城稅,進城分車牌單雙號/
車子規定淘汰年限/買車要買停車位.....一堆成本。我只能結論:台灣真是
開車族的"天堂"~~一點成本就該該叫,而政府往往也願意大放送,
難怪台灣的大眾運輸使用率不高,這絕對是主因之一 ^_^~~
: 會無聊嗎? 先看看下面
: 因為要搞計程收費
: 所以才有設定門檻,如果上高速公路車子半數沒有obu,請問要怎麼推動計程收費?
要推動計程收費的是誰??是遠通嗎??還是中華民國政府??
政府公權力一把抓,有太多方法可以提高ETC使用率(不管是來硬的還是來軟的)
怎麼會變成要求BOT業者去幫你政府達成想要的計程收費目的了呢??詭異....
: 其實就是把收費員這部份薪水扣下來給遠通服務費,剩下為高速公路基金,那筆錢
: 很死,一毛不拔,不能少收一點,之前遠通一直想要差別定價變大一點,才有誘因,
: 但是高公局回應就是不要(也難為了,基金負債累累,少收很困難)
高公局照樣還是"最大贏家"阿!!
雖然改成ETC高公局的收入會變少->因為每輛車要少收3.4元(被業者抽去)
但相對高公局每年5億多的人事成本因此省下,而且包括ETC的建置/養護那也
是業者自己去負責。
: 其實之前討論有點錯誤
: 嚴格來說是高速公路車輛使用ETC率,數值會變動但是差不了多少目前40%左右
: 也就是今天高速公路總流量多少,使用etc輛次多少這樣的比例去算。
: 所以沒有登記哪裡車子的問題...
其實不管是怎樣的算法~~當初規定6成5的"及格(罰款)標準"在我看來都是不盡
合理。我還是一樣支持台灣高鐵BOT那種模式:業者一定年間每年繳交一定回饋
金給政府。至於要推動計程收費的是你中華民國政府,要提高使用率那是政府
自己該負責的,更何況當初推計程收費也是有考慮過沒有ETC的車輛的其它收
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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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omjaja 來自: 175.181.228.197 (07/03 09:02)
推 kutkin:任何事情都要於法有據 有些是行政機關權責 有些不是 07/03 11:08
推 kutkin:你認為65%不合理 但是當初就是雙方白紙黑字簽下去了 07/03 11:10
推 brea:我雖然很討厭徐老闆 不過這件事我認為你說的超中肯 07/03 13:10
→ brea:結論是 不要想跟這個政府做生意 這件事政府更像奸商 07/03 13:11
推 Socicom:套句徐老的話:不爽不要用(簽?) 當初也是自己要簽下去的~ 07/03 13:18
推 yamnn:還不簡單~~遠通可以eTag免費,但說我們"學習香港優良經驗", 07/03 14:56
→ yamnn:押金/租金各收人家的1/2(考量所得水準) 押金300元,月租70元 07/03 14:56
→ yamnn:等過了1~2年之後誰貴誰便宜就很清楚啦~~XD 07/03 14:57
→ yamnn:只能說學香港的話 遠通"賺更大"~~~ 07/03 14:57
→ yamnn:然後這件事告訴我們台灣BOT案,政府一方經常"很賊無誤"~~ 07/03 14:58
→ comjaja:1F 不好意思 就算BOT案 也是可以事後修改契約內容 從外國 07/03 15:00
→ comjaja:到台灣都有實際的例子可循~ 07/03 15:00
推 kutkin:改也要看怎麼改 你說是吧 07/03 17:24
→ kutkin:你少給我條香腸 我扣你3塊錢 07/03 17:25
→ kutkin:雙方合意再說啦 07/03 17:25
推 xenakis:最開始是 25 元還是 24 元? 07/09 01:20
推 haqqige:24 07/11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