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gy (北台灣東部丘陵線籌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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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ETC的相關新聞
時間Mon Jul 4 19:37:47 2011
: ※ 編輯: cgy 來自: 140.116.100.117 (07/04 08:22)
: 噓 yamnn:應辦事項跟補助不過就是同樣意思的東西 換湯不換藥~~ 07/04 12:00
: → yamnn:美國的EZpass也是載明政府應辦事項->補貼免費裝機的經費 07/04 12:04
: → yamnn:還不懂的話請去把"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29條翻來拜讀 07/04 12:25
法讀清楚應該是你
29條
公共建設經甄審委員會評定其投資依本法其他獎勵仍未具完全自償能力者,得就其非自償
部分,由主辦機關補貼其所需貸款利息或投資其建設之一部。
主辦機關辦理前項公共建設,其涉及中央政府預算者,實施前應將建設計畫與相關補貼利
息及投資建設方案,報請行政院核定;其未涉及中央政府預算者,得依權責由主辦機關自
行核定。
公共建設案都有個自償評估...
遠通 當時提出去應該是100%(表示投資的成本都可以回收,這不是不可能,tbs估15年
就達成全部興建本回收,接下去35年都是淨賺...)
高捷 自償率11%,這也是政府為什麼出資達80%以上,因為自償率不足
這是人盡皆知的事,合約就有載明政府出資,不是你後面玩不下去要跟政府要錢。
這也是經過study,民間廠商會進場也就是因為政府出資80%以上才會願意進場。
要橋檯面上要橋完就沒事...檯面下喬就是圖利廠商...
政府需要補貼,在合約書都有清楚記載,不是你後面要加上去就可以加
按照程序來嘛...
應辦事項是記載在合約上,不是你後面要加什麼就要加什麼...
很清楚嘛,你為什麼選了一家自償率明明財務計畫寫100%到最後要政府補助
的廠商嘛...怎麼交代?
準備被第二名廠商告政府當時是不是選擇有問題
(高鐵例子,政府0出資,事實上政府是利用很多名義方式投資,雖然中華高鐵聯盟
已消滅,監院還是糾正交通部)
需要補貼
1. 全天下都知道這個案子自償率不足 如:高捷
2. 議約(只是冒者會被第二優先廠商取代風險)
不要打種臉充胖子,到時候來破壞合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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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也可成為旅遊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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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6.100.117
噓 yamnn:奇怪了 我叫某人去拜讀 某人把法條內文複製貼上幹嘛 XD 07/05 07:42
→ yamnn:是想證明給我看說 我有乖乖聽您的話 去把法條抓來拜讀 07/05 0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