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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obertshih (施抄)》之銘言: : 重機想上國道 應降低事故率改善駕駛道德 :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9月6日 下午4:15 : 上百輛大型重型機車及騎士,今天(6號)又再度前往交通部大門抗議,希望交通部儘速 : 依照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條例,開放大型重機上國道。不過,交通部路政司強調,雖然立法 : 院授權交通部訂定實施辦法,但在民意不支持、地方政府也不同意的前提下,交通部不會 : 輕易開放。(閻大富報導) : 雖然立法院已經修法通過五百五十CC重機可以上國道,不過,卻因為地方政府和民意仍有 : 安全疑慮,使得交通部一直沒開放。 : 「大型重機車友協會」六號號召上百輛重機,又再次到交通部前抗議,甚至架起「憲法已 : 死」的靈堂,認為交通部違憲,但立刻遭到中正一分局舉牌警告。 : 交通部路政司專委卓遵餉表示,交通部規劃開放時,必須尊重地方政府和多數民眾的意見 : ,但兩方目前都不贊成重機上國道。 : 路政司強調,當初快速道路開放大型重機行駛,也經過地方政府同意,未來交通部仍會多 : 面向評估、考量。而大型重機騎士想要得到更多民意的支持,降低事故率和改善駕駛道德 : ,應該是現階段的當務之急。 : http://tw.news.yahoo.com/重機想上國道-應降低事故率改善駕駛道德-081536941.html 喔~這是陳情書主要內容 立法院於民國 100 年 11 月 8 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92 條修正條文 。然交通部罔顧憲政體制,於 101.07.10 公告,以問卷調查結果以及地方政府持保留意 見為由,拒絕試辦 550cc 以上大型重型機車於高速公路行駛。 此法案在立法院三讀前最後會議的手稿明確記載(附件一):公路主管機關應於本法修正過 後三個月內,完成汽缸排氣量 550CC 以上大型重型機車以及汽缸排氣量 250CC 以上路權 比照小型汽車之駕駛執照考驗以及行駛規定等配套法規修正並公告之;相關之道路設施、 交通號誌等工程應於配套法規公告後六個月內完成,同時公告試辦行駛之路段與時段,並 建請以國道 8 號、國道 6 號及南二高新化以南為優先完成試辦路段,同時預告開放通車 時程,並請事先加強宣導。法案三讀通過後經總統令華總一義字第 10000259801 號於 100.11.23 公告(附件二),行政院於中華民國 101 年 6 月 19 日之院臺交字第 1010032021 號(附件三)也公告該法規於 101.07.01 開始實施。未料上述公告時程屆了,交通部於 101.07.10以網站公告(附件四)大型重機目前不得行駛國道,其理由僅為: 相關地方政府 及社會多數均持保留意見! 依據憲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國道為中央政府所管轄,何以需要地方政府同意?又依據憲 法第五十七條第三款條文中明確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 ,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 議。覆議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或辭職。 該條文中並未規定行政機關可於法案三讀及總統公告後,得逕以所謂民調結果拒絕執行。 立法院修法之時係因交通部堅持應先行辦理 2 年試辦活動,以為評估正式重機正式上路 時之參考。立法院在尊重行政機關專業意見之前提下,修正條文內加入「得依交通部公告 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文字,孰料交通部竟自行擴大解釋為”可自行決定是否 實施該法案”,完全違背當初立法精神與原意,也違背憲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無庸置疑! -------- 好吧,就是直接指控負責承辦業務的中華民國交通部路政司科長林福山先生瀆職,並未履 行職務導致一堆人權益受損 而其職務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十章第107條第5項,國道的管理與執行由中央負責,而且林 福山科長不爽這個立法決議,在10天內可以覆議,但這傢伙徹底擺爛... 對於無視憲法、無視行政中立又不工作的稅金小偷,就是以架起靈堂演個行動劇抗議 『交通部違法』『中華民國憲法已死』『三讀已過,還我路權』 此時現場員警指揮官跳出來啦 『你們違反刑法,公然汙辱公署』(舉牌) 接著一群人一頭霧水,接著靈堂被逼著拆掉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0.229.121
susanoo:汙辱公署的是公署自己,說話不算話、迂腐顢頇、藐視國會 09/07 12:43
neotw:不應該無限上綱到憲法...用公路法才對 09/07 13:07
antibailan:廢文 09/07 15:49
orzmaster:怎麼?公路法也一樣要中央處理啊(挖鼻屎~) 09/07 16:44
orzmaster:所以中央沒有違憲嗎? 09/07 16:48
neotw:交通部主管,所以交通部決定不試辦,很對啊 09/08 00:23
orzmaster:試辦是葉匡時堅持要的捏 09/08 01:47
neotw:中央有沒有違憲跟葉匡時要試辦有啥關聯? 09/08 02:08
orzmaster:試辦是中央(交通部)堅持要求,違憲也是中央(交通部)在違 09/08 18:02
orzmaster:根據憲法、公路法都說明是中央的工作,開天窗先扯地方 09/08 18:03
orzmaster: 因為把責任推給地方 09/08 18:32
neotw:請舉證把責任推給地方跟違憲的關係 09/08 20:18
orzmaster:因為他不幹啊 09/08 21:59
orzmaster:真是鬼打牆= = 09/08 21:59
neotw:鬼打牆的是你,交通部身為主管機關決定不試辦何來違憲 09/09 01:27
TATUNGbaobao:鬼打牆的是只會噓文幫忙河蟹的人 >.^ 違憲就違憲 09/11 17:10
TATUNGbaobao:哪還需要講這麼多理由,主管機關違憲,誰還管你試不試 09/11 17:11
TATUNGbaobao:辦,先搞清楚狀況再來幫忙噓文河蟹吧... 09/11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