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bertshih (施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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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ETC協查系統鎖定違規大戶
時間Sun Nov 4 14:17:10 2012
ETC協查系統鎖定違規大戶
作者: 【記者許志煌/台北報導】 | 台灣新生報 – 2012年11月3日 下午11:18
交通部表示,國道電子收費(ETC)車道建置特定車輛協查系統,此一系統啟動迄今,總
計攔查三十輛懸掛註銷車牌之違規大戶。且透過車輛協查系統運作,以及媒體對此協查作
為之訊息發布,已能有效降低案件數量之發生次數,顯示此一系統對減少部分欠費大戶及
部分違規車輛(車牌註銷、繳銷、報廢)持續通行ETC車道,已能產生遏止作用。
立委羅淑蕾近日向行政院專案質詢表示,依據審計部決算報告指出,國道電子收費自民國
九十五年二月試辦以來,因為採感應方式扣款無須停車即可過站,與以往人工收費相較,
通行費逃欠情形日益增加,截至民國一○○年底止,計有三萬九百七十三輛車迄未依規定
繳納通行費,欠費金額一千一百六十萬餘元,且近五年度電子收費車道之欠費次數及金額
,有逐年增加趨勢。
她指出,未來國道計程收費後,除了國道上不會有收費站等設施之外,未申裝eTag及未登
記影像收費之用路人,因為是採事後補繳的方式,想必此情形會更加嚴重,因此,請交通
部和高公局在計程收費上路前,應研擬相關配套措施,降低此情形之發生。
交通部回應,國道刻意逃欠費之車輛有二類,一類為懸掛正常車牌(未經註銷),但其無
論有無申辦為ETC用戶(OBU、eTag或全民體驗),卻故意不儲值行駛ETC車道,或擅闖ETC
車道不補繳;另一類為特意懸掛無效車牌(即懸掛偽變造、已註銷的車牌),擅闖ETC車
道以逃避繳交通行費。
為遏止這一類車輛,高公局除每月提供行車資料予全國警政及監理機關協助查緝外,這些
資料同時提供警政署每年實施之淨牌專案所需。另因ETC車道建置有特定車輛協查系統,
將車號輸入系統,如該車號行經ETC車道,電腦螢幕會即時反應,倘車輛有連續或周期性
過站,可依此紀錄通報國道警察於特定收費站攔查。
攔獲後,交通部說,除警方依法扣牌、開單及就刑事移送檢方偵辦外,高公局也對駕駛製
開誤闖車道罰單,並溯及追繳所生通行費,若通行費經催繳駕駛人也未能補繳,就會對每
筆通行欠費製開欠費罰單,且通行欠費部分,再移送強制執行。
交通部提及,高公局為確保通行費收入,均定期辦理「逾期仍未補繳且達一定金額之欠費
用路人」移送強制執行之作業,以追繳用路人行經電子收費車道欠繳之通行費。截至今年
八月底止,高公局已移送強制執行計二百六十八案,移送強制執行後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各分署一次或分次扣押欠費用路人財產、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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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30.46
推 kigohcy:台灣新生報也用"特意"?我們這一岸應該用"故意"或"特別"吧 11/04 17:18
推 JJLi:特意不是中國用語吧? 而且意思和故意、特別都不同不是? 11/04 18:10
推 JJLi:不過在這裡的確不適合使用特意 -- 在訓詁學應該使用『故意』 11/04 18:11
→ JJLi:(特意並沒有眨意的意義 -- 至少在台灣並沒有…) 11/04 18:11
推 canandmap:特意不是對岸用語+1,不過其用法應要請教冰魚大會有最佳 11/04 18:12
→ canandmap:答案 11/04 18:12
→ canandmap:(難不成二樓的版大也是國文高手?) 11/04 18:13
→ JJLi:對不起我對國文沒這麼高的自信(跪) 只是直覺這樣講很怪XDD 11/04 18:14
→ mybfgf:該同一段同時有"刻意","故意",想來也是編輯想換詞吧? 11/04 18:32
推 cbate:要強制執行程序也太過冗長了吧!何不直接拔牌扣車? 11/05 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