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ollowcorpse:罪罰要對等於犯罪內容,死刑的重罪犯是以經超過其他 05/13 14:16
→ Hollowcorpse:的犯罪,卻要跟其他相比較輕的犯罪取同量刑? 05/13 14:18
→ Hollowcorpse:至於我那句是"相對"於重症不能行動還要受病苦的對比 05/13 14:20
→ Hollowcorpse: *已 05/13 14:21
→ thurston:誰說一樣的? 05/13 14:24
→ thurston:誰說,要相同量刑的? 05/13 14:24
→ Hollowcorpse:死刑原本是高過無期徒刑,廢除死刑不就是同於無期? 05/13 14:25
→ Hollowcorpse:如果沒有外加條件的話(像我那篇提的手術)等於減刑啊 05/13 14:27
→ thurston:刑度,是可以修法解決的,終身監禁不等於無期徒刑 05/13 14:30
→ thurston:建議最好去稍微查一下,這樣會少很多繞圈時間 05/13 14:31
→ Hollowcorpse:我會去查看看,另外,就是因為像是你說的修法改變刑 05/13 14:34
→ Hollowcorpse:度的動作都還沒有,死刑才不該現在廢除 05/13 14:34
推 kingroy:沒有死刑,最重的也只是坐牢,關起來的還要政府在養他們.. 05/13 14:44
推 kingroy:除非要找個荒島直接終生流放,否則養那麼多犯人下來還是要 05/13 14:49
→ kingroy:無辜的納稅人的錢來養他們.. 05/13 14:49
→ thurston:那麼多?監獄裡面最多的不是死刑犯 05/13 15:02
→ thurston:另外,當然是,如果決定要廢死,那必須有修法配套。 05/13 15:03
→ thurston:這邏輯有點倒反了。 05/13 15:03
→ thurston:你這麼善良的人還有養強姦犯這種惡人喔 05/13 15:04
推 adonM:原死刑犯是可能在監獄裡做苦力養活自己並對社會做出貢獻的 05/13 15:23
→ adonM:花納稅人的錢 再有配套下其實不算是個重點 05/13 15:24
→ cymbal:區分「故意」跟「過失」是量刑的基本判準啊... 05/13 15:32
→ cymbal:我覺得死刑不是報復刑 05/13 15:34
→ thurston:故意砍手也不會賠手,簡單說就這樣而已 05/13 15:38
→ thurston:故意殺人卻要被殺? 05/13 15:38
→ cymbal:近年司法實務來說 故意殺人也不是絕對死刑 05/13 15:44
→ cymbal:支持死刑者應該也不是認為故意殺人就一定要判死刑 05/13 15:47
→ cymbal:但有些犯行實在是情節重大踰越了社會所能接受之程度 05/13 15:47
→ thurston:社會要他死啊就這樣啊,當年施明德也是這樣的人 05/13 15:49
→ cymbal:我將上述的「犯行」限定在罪證確鑿的殺人犯 05/13 15:58
→ cymbal:讓我假設一個比較極端的狀況 某殺人魔罪證確鑿他也坦行不諱 05/13 15:59
→ cymbal:因為終身監禁制代替了死刑 漫長的服監生涯也讓他找出門道 05/13 16:00
→ cymbal:越獄成功 出去後殺害了證人及受害者家屬 05/13 16:00
→ thurston:這都是假設性問題,如果會有越獄的可能那是獄政問題 05/13 16:01
→ thurston:不應該混為一談。 05/13 16:02
→ thurston:要這樣比喻,那傷害罪的出獄之後難道就不會復仇? 05/13 16:02
→ cymbal:因為殺人魔遠比傷害犯危險 ㄆㄆ 05/13 16:06
→ thurston:那也是假設性問題。才發生殺自己全家又自殺的「好人」 05/13 16:07
→ cymbal:所以他犯行後就不是「好人」啦 我只討論犯行後 05/13 16:08
→ thurston:對啊,那你如何假設並且證明,強姦犯比殺人魔不危險? 05/13 16:09
→ thurston:不用假設來假設去啦,這樣假設不完。 05/13 16:09
→ cymbal:或許就只能等待制度施行後的社會實驗了 05/13 16:13
→ thurston:那我也可以告訴你結果,台灣之前五年沒有執行死刑 05/13 16:28
→ thurston:也沒有任何死刑犯越獄。這總比極端的假設好吧? 05/13 16:29
→ Hollowcorpse:比起越獄更實際會有的是假釋跟減刑吧 05/13 16:31
→ thurston:都說了,可以修法不得假釋,不得減刑,不得大赦特赦 05/13 16:32
→ thurston:可以假釋減刑,就不是終身監禁了。不要矛盾好嗎? 05/13 16:33
→ Hollowcorpse:"可以"修法跟"已經"修法的差別,沒有配套修正就沒得 05/13 16:37
→ Hollowcorpse:考慮廢死 05/13 16:37
→ thurston:你怎麼知道沒有配套?廢除死刑是需要修法的當然一定要有 05/13 19:12
→ thurston:配套 05/13 19:12
推 Gotthard:如果死刑是錯誤的懲罰方式,直接取消就好,需要啥配套? 05/13 19:25
→ thurston:直接取消也得修法。要不然你要這樣我也是ok啦。 05/13 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