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ianlin23 (布獅子)
看板Rockets
標題Re: [問題] 傷兵條款??
時間Thu Mar 27 23:59:19 2008
※ 引述《moon2008 (冰鎮奶茶)》之銘言:
: 不太懂規則
: 記得以前看NBA的時候 偶爾會有球隊有很嚴重的傷兵問題
: 那時候好像有看到一種傷兵條款
: 內容好像是可以補人 然後薪資有另外的算法 (不太清楚)
: 像今年姚明受傷嚴重 好像都沒有人提到這個
: 上來問問大家
就印象中的規則來回一下 有錯的地方請版友們指正
傷兵條款是讓球隊出現傷兵的時候可以找人來填補陣容的特別條款
薪資限制是該受傷球員的50% (以我們的情況就是姚明的一半薪水)
需要使用此條款的話要有正式的醫生證明或是球隊醫生證明
使用限制好像是球隊所有的例外條款加起來(包括此條款)如果低於薪資上限
則不得使用此條款 若低於薪資上限(可使用條款) 此額度會算在薪資上限內
另外該名傷兵要是整季報銷的狀況(例如E.Brand是開季就整季報銷 Oden也是)
季中報銷的話限制方式好像又不同(牽涉到何時可以利用此條款與其他球員簽約)
但是這都不是麻煩的地方 困難點在於要經過NBA當局的同意
我印象中當年G.Hill在魔術的時候聯盟就否決了魔術隊的申請(03-04的樣子)
沒記錯的話是要經過NBA的董事會投票通過的樣子
另外這個條款只是能讓球隊多一個人手運用 想讓薪資降低是不能的
以上 有錯的地方請版友指正<(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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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6.172.179
推 moon2008:推一個 效果跟我印象中差不多 不過條件真機車... 03/28 00:13
推 SMALLZCH:推...不過講到Hill就...唉 03/28 00:28
→ brianlin23:人家現在在太陽隊活跳跳了 也算不錯了啦 03/28 03:13
推 Arbay:推~ 看火箭版長知識 v( ̄︶ ̄)y 03/28 10:20
→ Arbay:第5,6不懂 >"< 為什麼兩個「若低於薪資上限」我傻了QQ 03/28 10:21
→ DonNelson:那邊的意思是,當團隊薪資加上所有例外條款仍低於聯盟薪 03/28 11:23
→ DonNelson:資上限時,則球隊會自動喪失此條款的使用權;但若團隊薪 03/28 11:24
→ DonNelson:資低於聯盟薪資上限,而加上所有例外條款後卻高於薪資上 03/28 11:24
→ DonNelson:限時,則球隊還是可以擁有使用此條款的權利,而此時本條 03/28 11:25
→ DonNelson:款之額度,將被計入團隊薪資總額中。 03/28 11:25
推 Arbay:懂了ψ-(._. )> 謝謝樓上~"~ 03/28 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