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viodin:請問為什麼有優先續約權,卻得一定得跟進其他隊的報價呢?? 05/30 22:51
推 Loj:可以不跟進阿 XD 05/30 22:55
推 JimmyBlue:不跟就被搶走而已...沒什麼... 05/30 23:13
推 SMALLZCH:讓它爆!讓它爆! 05/31 00:05
推 Cephas:那假設莎莎值400萬 火箭開800萬 湖人不跟 你會覺得火箭 05/31 00:56
→ Cephas:GM很聰明嗎 你不要當Kupchak是白痴好嗎 05/31 00:57
推 viodin:所以即便她想繼續留湖人但是湖人報價卻低於其他隊,他照樣得 05/31 00:59
→ viodin:離開囉?? 05/31 00:59
推 Cephas:當然不是啊....樓上你實在相當可愛 05/31 01:02
推 SMALLZCH:樓上說法怪怪的,為啥莎莎值400萬,火箭要出到800萬? 05/31 01:06
→ SMALLZCH:原po意思應該是說,湖人因為豪華稅的關係,即便他要跟火 05/31 01:07
→ SMALLZCH:箭開的價碼400萬,卻會因豪華稅而等同付出800萬才對 05/31 01:08
→ SMALLZCH:所以原po說的哄抬策略很合理阿,400萬上下還算正常價碼 05/31 01:10
推 viodin:= =可愛...這詞別用在我身上 05/31 01:11
推 a127n:原po都說了 合理的價格 05/31 02:24
推 truth16:優先續約權應該是球員本身想走 但是球隊出價比別人高 05/31 06:29
→ truth16:球員就必須接受續約 如果球員本身不想走 當然不需要跟進 05/31 06:30
推 shower0713:我很欣賞原po的最後一句,讓Mitch去傷腦筋 05/31 08:54
推 godog65:純推Sasha! 05/31 12:09
推 jerod:優先續約權是母隊可以在時間內跟進球員與任合一隊的簽合約, 05/31 14:04
→ jerod:用"相同"的條件把球員留下來,不管球員願意與否。 05/31 14:05
推 viodin:我瞭了3Q 05/31 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