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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NBAGM精華區相關轉來 =========================引用自NBAGM精華區=========================== 額外薪資空間。當此條款使用在交易上面的時候,則遵循著和交易球員條款類 似的規定( 詳見問題68 )。 關於使用這個條款的限制上面,如果球隊加上所有例外條款或是使用此條 款後加上所有例外條款的薪資總額度仍低於薪資上限,則球隊喪失了使用此條 款的權利。如果球隊目前的薪資總額低於薪資上限而且擁有使用此條款的權利 ,則此條款的額度將會被包括在該球隊的薪資總額裡面。 如果有一個球員在七月一號和十一月三十號這段期間成為傷兵,球隊必須 在四十五天之內找到代替的球員。而如果此球員是在十二月一號到六月三十號 這段期間成為傷兵,而且物理治療師證明這個球員下一個球季確定報銷了,那 麼球隊所找來的替代球員,必須要到十月一號才能訂定合約。但是如果原先受 傷的球員在十月一號開季之前又可以打了而且也重新被列入上場球員名單中, 那麼替代球員就可以馬上被換掉( 因為在簽約之前,這個條款是被當作還沒有 使用的 ) 不過對球隊來說,要讓NBA 當局同意他們使用這個條款是有困難度在的。 像是Danny Manning 在97-98 年球季結束的時候發生了前十字韌帶( ACL ) 撕 裂傷,但是NBA 當局到現在還沒同意太陽隊使用他們的傷兵條款。在最近的例 子裡,魔術隊的Grant Hill在03-04 年球季也沒有被同意使用傷兵條款換人。 然而,這個條款在99年休季時候,馬刺隊提出申請─因為Sean Elliott的腎臟 病─而NBA 當局也同意了。這個條款也被黃蜂隊因為Bobby Phills被殺掉( 因 車禍死亡) 而被允許使用。  實際上要讓這個條款被使用,必須要NBA 董事會的投票決定。關於這個條 款的其他使用規定,詳見問題18。 但是不要以為這個條款可以讓球隊在球員發生足以使他們的運動生涯結束 的傷害或是死亡時,能夠減輕任何的薪資負擔( 請看問題51 )。這個條款只是 能夠讓球隊找一個替代的球員來,實際上要減輕球隊的薪資負擔,還是要等到 受傷球員的合約結束─無論是被買斷或是到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98.185.248
windmeow:因為我之前印象有看過這條款 但是我想火箭應該是不會用 07/06 17:29
windmeow:不過看到同時追求Ariza和鍋貼的消息才想到會不會用這個 07/06 17:30
windmeow:但是看起來應該不是 這個要先通過才能用 算豪華稅又很難 07/06 17:31
windmeow:那我就不知道要怎樣同時追求這兩個人了 先簽後換又要換誰 07/06 17:31
不歡迎你推文 對啊 我好怕 慢慢玩 我吃完飯回來一次殺掉 認真多搞點 ╮(﹀_﹀")╭ ※ 編輯: windmeow 來自: 114.198.185.248 (07/06 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