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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ing0519 (Orz 我是阿呆)》之銘言: : ※ 引述《larten (拉登)》之銘言: : : 我覺得這種情形常常出現 : : 在台灣的小說裡常可以看到電影.漫畫甚至是外曼 : : 是想說反正人家不知道也看不到 所以就沒關係嗎 : : 但是我們這些讀者一看就知道 以為讀者都那麼好騙啊 : : 做過這種事的作者我就再也不會去碰他的書 : : 明明是他人的創作 卻拿來當自己的東西用 : : 就算作者的文筆再怎麼好 這樣做也已經失去書的價值了吧 : 說一下我的想法吧,這二個作品我都沒有看過, : 不過設計很像也不代表絕對是抄襲。 : 畢竟思維總有重複的,寫一本小說我想多少都會先出來一個骨架 : 然後再進行內容的填補,骨架相似、甚至雷同的可能也不是沒有, : 這樣就斷定人家是抄襲是不是有點不公呢? : 我想除非有確切的證明,說人家是抄襲...是不是對作者也是一種傷害。 : 當日本的白色巨塔出來的時候也有人直指侯是抄襲,但是真是這樣嗎? : 如果人家真的不是抄襲而是剛好巧思相同,那人家被打擊的心你怎麼賠? : 抄襲對任何人來說都是很沈重的指控。沒有確證...還是不要說的這麼堵定。 我承認我有思慮不周的地方 我的本意也不是想要攻擊這本書或是這位作者 現在抄襲的情形經常出現 不只是文學作品中 也在像音樂等的創作的東西裡出現 我在上篇文章裡的口氣是衝了點 這是我的不對 我只是想舒發我個人對於這種情形的不滿 而剛好看到這本書 拿來當舉例用 也許是我錯怪這位作者 劇情都是他自己想出來的 不應該武斷的批評 我純粹是想說 不需要去參考別人的東西來寫 有很多作者的原創劇情也是非常令人讚賞的 如果我的發言造成任何人的不快 我在這裡道歉m(__)m 以後我會避免在版上發表這種言論 多說也只是多錯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1.217.184 ※ 編輯: larten 來自: 218.171.217.184 (05/24 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