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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以上板友的指教,我們依法辦理。 ……不要用雞蛋和蕃茄丟我啦,我知道錯了。XD 以下針對前面有板友提出的問題作回答。:D 1.重覆提名有什麼關係,那代表書真的很棒、作者很有實力呀! 答:這我可以理解,本年度確實有幾部大作受到大家的喜愛,   某些作者的用心和筆力,也都值得我們欣賞。       可是現在問題不在這些作品好不好,   而在其他提名人方不方便和板工方不方便。 這些作品的優異確實是眾所共見的,但請回頭想一想: .如果你對於某一項獎項很有提名的意願,    也有自己很喜歡但也許不是那麼出名的私房書……    結果該獎項的推文串有60%~70%集中在某兩三部作品上……    這還需要公投嗎?(笑)   .如果是你是板工,願不願意在整理選項時,花兩倍甚至是三倍的時間,     去剔除被重覆提名的選項?   老實告訴大家,我不願意。這就是為什麼要請大家絕不要重覆提名。 2.為什麼是罰「被提名書出局」,而不是「重覆提名者浸水桶」? 答:這個方法也許不是很好,但是確實是我考慮過以後才做的。      1.我很不喜歡浸人水桶。    這個討論區是大家的,本來就應該容納不同的意見;    即使是過去曾經在板上有板友和我意見非常不合甚至惡言相向, 我也認為水桶不可輕用/私用,否則就失去討論的意義了:) 2.浸水桶無法解決問題。別說治本,連治標都不行。 因為被浸水桶固然無法發文,但推文還是可以照推不誤XD 3.最重要的一點: 我覺得「害怕自己心愛的作者/作品被剔除」的心情, 以及板友之間「不要害到自己心愛的作者/作品」的輿論牽制,    會比硬性規定浸水桶或其他罰則更有影響力。    只是我沒想到影響力比我想像中的小。(嘆) 3.這個罰則會造成獎項最後投票的結果不具公信力或失去樂趣。 答:確實會。這也是我昨天晚上睡不著一直在思考的問題。   昨天在公布「重覆提名就出局!」的罰則前,   我其實沒有料到三令五申、在各篇提名文章中詳細說明了,   還是會有板友完全不予理會……或者是「就是會沒看到」。   好。如果事情最後發展向兩個極端(也許現在就是了):      (惡果)   嚴格執行出局規則─→會出現很多的遺珠之憾。   並不執行出局規則─→板工說話如同放屁,未來大家一樣可以不守規定。 我該選擇哪一個? 4.並不是每個板友都會看規定。應在標題打上有規定請先閱讀。 答:我承認這是我唯一完全無法接納的板友意見。   我一直以為,不管是做什麼事、參與什麼活動,   瞭解其中的規則並盡可能不要違反規則(以免造成自己和別人的麻煩),   都是絕對必要的。   否則,任何一個批踢踢上的討論板是不是都應該在進板寫   「請先爬文」、「請先閱讀置底文」、「禁止違反板規」,才能執行板規? 在設計活動、貼出提名文的同時,我會努力去確認,   看到文章並想要參與活動的板友,能夠清楚瞭解整個遊戲規則。 如果做得不夠詳盡、以至於使得多數人看了規則卻搞不懂,這是我的疏失;   但我並不認為今天的狀況是如此。 更何況活動開始的公告、每篇提名文、事後補充的公告,都已經給了資訊。   會看的人一定看得都煩了,不會看的人即使是寫了「有規定」,   我也不認為他會去看。 這是最後一頁,謝謝你看到這裡。 剛在第3.個問題裡,我的回答沒有結束,最後還是留下一個問題。 我該怎麼選擇? 我考慮到最後,初步的想法是, 為了避免活動失去樂趣與意義(而破壞初衷), 在這篇文章發布之前出現的重覆提名情況,作者與作品不予剔除。 不過,這也相對構成了板工說話如同放屁的事實(笑)。 我不認為一個言而無信、無力確實執行規則的人應該繼續扮演管理者的角色; 再說我也老(_orz)到即將脫離學生時代,盡快尋得新血換手確有必要。 即日起徵求有意繼任Romances板板主者, 相關資格限制,請參閱各站務看板的公告規定。 我會在卸任之前把11月、12月活動辦完,並且與有意繼任的板友分享經驗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76.168 ※ 編輯: hoyi 來自: 61.229.176.168 (11/02 14:15)
bluevivianne:辛苦了<(_ _)> 其實我覺得辦活動本來就是要按規則的 11/02 14:29
bluevivianne:不然每一個人都不遵守規則 那活動很難辦下去的^^" 11/02 14:30
bluevivianne:可以再建議一下板主把重覆提名的部分給刪除嗎^^" 11/02 14:34
bluevivianne:雖然這樣可能會對不起推文的板友 但是整篇推文看到一 11/02 14:34
bluevivianne:堆重覆的推文其實很亂..Orz 11/02 14:35
yadayada:麻煩版大每天刪掉重複的推文可行嘛?會不會太辛苦呀? 11/02 15:56
kquiet:同意...而且規定也有給緩衝時間...這是犯規者自己的問題 11/02 15:56
yadayada:在版大三申五令之下應該衝動型推文的版友不會太..太多啦 11/02 15:59
yadayada:另,我是不會把版大的法外開恩當放屁低~求您救救閒雲吧! 11/02 16:01
dreamya:同意板大的意見 辦活動本來就是要搞清楚資格阿 11/02 17:59
dreamya:錯了...是規則XD 11/02 18:01
dreamya:而且雖然我真的很喜歡閒雲 但是看到一整排都是也覺得很煩 11/02 18:03
dreamya:畢竟那是提名不是投票 11/02 18:04
arox11:我覺得板大很棒啊 負責又熱心又有號召力XD 辛苦了<(_ _)> 11/02 19:10
arox11:只是我一開始也是以為是同一個人不能重複提名 11/02 19:13
asweetly:辦活動很辛苦 大家都應該遵守板大的規定 如果每個人都不꜠ 11/02 21:35
asweetly:把規定當一回事 辦活動的人會很困擾 希望大家要體諒版主 11/02 21:37
qamidala:推大家要體諒版主^^畢竟辦活動 管理文章很辛苦的 11/02 21:58
smallligi:感覺就和合購版很像..會乖乖看合購文守規則的就是會.不 11/02 23:06
smallligi:會的就是不會..如果是後者..那麼規矩再嚴也是無用阿(嘆) 11/02 23:06
juneday:唉…就算是這樣,規矩還是要訂啊...勿因噎廢食 11/02 23:29
occor:版大:第二個問題的第三點...輿論壓力的問題 11/02 23:54
occor:其實 並沒有版大想像中的那麼小 那壓力其實是很大的 11/02 23:54
occor:我自己也是犯了這樣錯誤的人之一 雖然我是因為弄錯版大意思 11/02 23:55
occor:而重複推到同樣東西 但不管 至少在版大現行制度下 11/02 23:56
occor:我錯了就是錯了 不問原因 11/02 23:56
occor:所以當我後來看到在我之後那兩個版友請求取消時 11/02 23:57
occor:我一點都不意外 也感到很內咎與心痛 11/02 23:57
occor:我難過到有點想哭 覺得應該想辦法把上完夜班昏頭的腦袋搖一 11/02 23:58
occor:搖 清醒一點再來推文 11/02 23:59
occor:所以 我只是想說 正如很多版友都提到的 這個版有很多善良 11/02 23:59
occor:的好版友 所以 版大大可不必低估輿論壓力 11/03 00:00
occor:以及"我不殺伯仁 伯仁因我而死"的內咎 11/03 00:00
occor:我相信在這個版他是有作用的 就如同我為什麼用推文? 11/03 00:01
occor:其實是我自己覺得該被罰 就當作自己被浸水桶吧 所以只推不回 11/03 00:01
occor:如果大家看的很累請見諒 我還是會一直看這個活動的 11/03 00:03
occor:但我不敢再亂推文了(至少在活動結束前) 11/03 00:03
hoyi:樓上的同學,不要這樣啦/___\ 未來更小心一點就好囉~ 11/03 01:41
bc2123:構都一樣,看了兩本就沒力看其他的了 11/04 23:48
bc2123:推錯文>< 11/04 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