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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不認同侵權的迷之管道 可是網路衝擊是事實, 尤其進入WEB 2.0時代之後 那些唱片/電影/影集都是在網路上轉來轉去 小說情況還算好的吧, 真正喜歡的人還有可能去買書 實體閱讀習慣還是大宗, 我想很少人會自己去print一本實體書吧 而歌曲影片品質不差, 正版跟盜版聽/看起來一樣, 不想買的人還自己燒合輯 但是這都是過渡階段, 或者說摸索階段 就我目前在美國看到的 像歌曲會跟手機公司電腦公司結合, 提供付費會員download鈴聲歌曲 正版影集常會附錄些額外片段或採訪甚至周邊商品, 電影電視TiVo/on command都有 很多東西都在走向異業結合, 言小不死, 也許該換個型態重生 目前也有一些言小或網路作家大方的把作品放在網站上供人閱讀 也許一方面是對自己作品有信心, 讀者看完喜歡就是會去買來收藏 也許另一方面是有商業/科技/時代轉變的意識, 知道版稅只是收入來源之一 就算是免費的閱讀網站, 不跟讀者收費, 也是可以賣廣告賣連結的 過渡階段講難聽一點也可能是淘汰階段, 適者生存的階段 照板上很多人的說法是, 看了喜歡會去買, 會去收藏 那賣不好的作家可能屬於未能激發購買慾的, 不管他是很認真還是很老梗 如果又不能善用網路特點幫自己做行銷增加收入, 也許轉行不是壞事.. 言小算比較倒楣吧, 在這科技時代收藏度不如一般書籍, 純文字又比漫畫容易侵權 個人一點意見分享, 非筆戰 ※ 編輯: anatoxin 來自: 68.36.199.228 (11/23 06:55)
sixeight:未經授權將著作上傳網路供人下載閱讀,本就是侵權啊, 11/23 12:36
sixeight:這是法律認定的事。沒有所謂的認同問題喔。 11/23 12:38
sixeight:對不起,看太快了,誤會了。sorry。 11/23 12:41
anatoxin:我沒有任何一句話說侵權合法大家應該支持 11/23 12:42
smallligi:幫忙推回來^^ 11/23 13:23
verollny:推~言小不死換的型態重生!! 11/23 18:09
wavoliasy:推~ 11/24 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