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sodo:啊............ 08/03 23:11
推 Leeling:師大那邊有一間出租店的紅櫻桃都放出來一本10元賣了 O_O" 08/03 23:13
→ Aquinfant:其實我沒什麼看這兩個書系的作品,以前有看過 08/03 23:15
推 asodo:是台北嗎? 我覺得那個啥翡X的雜誌才該注意一下 08/03 23:15
推 sunbox1019:業績壓力吧~ 台北縣規定一各分局要抓20家的樣子 08/03 23:17
→ sunbox1019:以後就不進紅櫻桃和水叮噹了 風險太高 報酬太低 08/03 23:18
→ sunbox1019:如果禾馬不出來處理一下的話 那...唉~ 08/03 23:18
→ vikamiya:我只想說,都已經有分級制了,還老是查,要不以後都帶 08/03 23:31
→ vikamiya:『身份證』去借書,總沒話說了吧....( ′-`)y-~ 08/03 23:32
→ ateyn:=口= 嘖! 08/03 23:33
→ heavan:警察杯杯小時候是都沒看過分級不對的東西哦... 08/03 23:37
→ Aquinfant:警察杯杯會說"我也是混口飯吃的呀..." 08/03 23:38
推 itisu:雖然這些系列我都沒看過 不過抄書真的讓人有=="的感覺 08/03 23:42
推 lithin37:.......都封面分級了還要抓喔........... 08/03 23:58
推 menadia:難道小說店一直倒也是這原因?? 08/04 00:18
推 ihope1987:囧 08/04 01:07
推 winnie2014:不好意思,借問下出租店板在哪裡(或者板名也可),謝謝 08/04 03:30
推 kikarul:要搞清楚為什麼被抄吧?之前有人被抓是因為販賣(25禁)時沒 08/04 05:01
→ kikarul:確定對方成年與否。 08/04 05:01
推 Mizuky:其實這是因為這系列的書系都是18禁的,雖然書面上都有寫18 08/04 09:02
→ Mizuky:禁,但是只要這本書是放在公開陳列的地方,是一般未滿18歲 08/04 09:02
→ Mizuky:的小孩也可以拿的到的話,或是店員在刷書時沒有分租書人的 08/04 09:03
→ Mizuky:年紀的話,都是不合法的,之前都是抓色情漫畫為主啦,只是 08/04 09:04
→ Mizuky:現在租書店很多都不進那種漫畫了,所以才會改抓這種,說實 08/04 09:05
→ Mizuky:在的,如果今天我做家長,我也不會想讓小孩看這個書系的書 08/04 09:05
→ Mizuky:一男一女的初相會不是每個人都是以蛇吻和翻滾做開始的 08/04 09:06
推 Eliko:同意樓上,除了在夜店跟某些場合以外 08/04 10:12
推 Mizuky:對了~補充一下,原po的用語有點太聳動了,警察應該不會因 08/04 11:04
→ Mizuky:為紅櫻桃系列而讓業者關門,說抄了租書店有點太聳動了,這 08/04 11:05
→ Mizuky:是依規定要移送業者,其實之前新聞就有報過學生看A漫,移送 08/04 11:05
→ Mizuky:租書店店員的新聞 08/04 11:05
推 celeryptt:但這動作的確會讓已經萎縮的市場再傷一次吧,租書店若真 08/04 14:22
→ celeryptt:的怕麻煩而不進,該系列應該會走入甜蜜後塵了。 08/04 14:22
推 DarkApple:可是這系列跟甜蜜口袋的聲勢完全不一樣啊== 08/04 15:13
→ annly0620:警察不會因該系列讓業者關門,但業者會因為被冠上"妨害 08/04 16:40
→ annly0620:風化"前科而心灰意冷收店呀~ 08/04 16:41
→ annly0620:絕大部份租書店老板都有做分級呀~問題是... 08/04 16:43
→ annly0620:分了級還是會因為紅櫻桃水叮噹"公然陳列在架上"而被抓 08/04 16:43
→ annly0620:這樣誰受得了? 守法還要被抓耶!! 08/04 16:44
→ annly0620:就為了警察杯杯缺業績...?? 08/04 16:44
推 dd:讓租書店開不下去的原因是在於已經乖乖守法了卻還是被抓....... 08/04 19:11
→ dd:甚至分級分的越清楚只是讓人越容易找到“證據”.............. 08/04 19:13
→ yunaudrey:絕大部分的租書店都沒有作分及吧!分級不是在封面上寫就 08/04 20:36
→ yunaudrey:可以了,還必須把這些18禁的書作隔離,意思就是鎖在玻璃 08/04 20:37
→ yunaudrey:櫃裡,或是設立專區,如果要看這些書,要先確定是滿18歲 08/04 20:38
→ yunaudrey:也就是要看身分證,不然就算在封面上註明是18禁,還是違 08/04 20:39
→ yunaudrey:法的喔! 08/04 20:40
推 OTZorzon:我覺還有一點,要抓紅櫻桃,那賣書的也會抓吧?所以我傾向 08/05 00:47
→ OTZorzon:是沒有跟一般書做區隔... 08/05 00:49
→ annly0620:照Y大的說法,全台9成的店通通要抓去關...:P 08/05 03:00
→ annly0620:而我所要說的,是店家當然也會怕被抓,極可能乾脆不進書 08/05 03:01
→ annly0620:這樣的話...影響到的不只是出版社銷量和作者飯碗 08/05 03:02
→ annly0620:愛看該系列卻發現到處借不到的怨女們(指) 08/05 03:04
→ annly0620:漫漫長夜該如何排遣寂寞啊~~~ 08/05 03:04
推 tinrisin:說實在的,限制級小說也吵好幾年了(記得前幾年有立委出來 08/05 12:15
→ tinrisin:開記者會痛批),但是也只是在書上貼個分級標誌沒有很嚴格 08/05 12:16
→ tinrisin:取締,所以我覺得這次會這麼大動作有可能是有人去檢舉之 08/05 12:16
→ tinrisin:類的,我在公務機關待過的經驗,平常都是意思意思抓一下 08/05 12:17
→ tinrisin:但是如果有檢舉之類的上面就會要下面大動作的查 08/05 12:18
推 ybei:性騷擾都判無罪了,看18禁的書算什麼!那些執法的人簡直 08/05 16:09
→ ybei:是莫名其妙!!!!! 08/05 16:09
推 avowal:是缺業績嗎?老闆還滿賽的 08/05 16:58
推 DarkApple:后!講到那個性騷擾再對比這個,讓人更生氣>"< 08/05 19:26
推 ping7553:那個案件是因為 法官認為不構成強制猥褻而判無罪喔 至於 08/05 20:36
→ ping7553:性騷擾是屬於告訴乃論必須被害人提告才能起訴 並不是 08/05 20:37
→ ping7553:性騷擾無罪啦 兩件事還是分開看會好一點喔~ 08/05 20:38
推 aquami:這種感覺好機車...竟然連租書店都抓...=口= 08/05 22:23
推 ybei:推ping大的說法,但我還是覺得台灣的社會價值觀莫名其妙.. . 08/06 17:02
推 mirageQ:這是個可以做 但不能說的社會 08/07 0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