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llove :我覺得 以筆名註冊 fb按讚加入的粉絲團就算是公開的 07/24 20:42
推 meow0727 :如果詢問過作者,作者願意轉貼應該就OK 07/24 20:42
→ bllove :因為使用fb粉絲團 fb其實就有分享轉貼的功能 如果說 07/24 20:47
→ bllove :作者不想讀者將他的訊息轉貼出去 也不會使用此社群了 07/24 20:48
推 ikoyumi :我是覺得如果作者有放在書末 出版社官網 或用筆名 07/24 20:58
→ ikoyumi :註冊 應該都是樂意與讀者有更多接觸 07/24 20:58
推 rsleg :覺得粉絲團可以公開,很多版都會轉貼到版上,這樣大 07/24 21:01
→ rsleg :家也不會MISS消息也可以討論~如果是部落格&個人FB就 07/24 21:02
→ rsleg :覺得要詢問過作者意見^^ 07/24 21:03
推 CallistoLin :確實很難琢磨,還是po之前禮貌性問候、尊重作者比較 07/24 21:06
→ CallistoLin :好些。 07/24 21:07
推 smother :我是覺得不管哪種 都先問過作者後 經過作者同意 07/24 21:22
→ smother :才能公開 不然就維持原本的版規 雖然這樣是比較麻煩 07/24 21:24
→ smother :點 可是可以避免爭議@@ 07/24 21:24
→ smother :然後取得作者同意的話 就可以在文章內註明 07/24 21:25
→ kanakin :同s大。而且部分開放部分不開放,對於管版有一定難度 07/24 21:25
→ smother :已獲得作者同意這樣 然後我是在想 要不要作者同意 07/24 21:26
→ smother :後就算永久有效 直到本人提出異議 這樣就不用一直問 07/24 21:27
推 dreamya :個人覺得,用筆名註冊的就已經是公開了,不想讓人知道 07/24 21:30
→ dreamya :的話應該會用化名,用筆名的話google其實也搜尋得到 07/24 21:31
→ abububu :覺得官網連結、筆名BLOG、粉絲團是公開的,不過同意 07/24 21:32
→ abububu :smother 經作者同意,管版也較方便~ 07/24 21:32
推 qamidala :這個有點像是BBS轉文到別版要經過原作者同意的意思。 07/24 21:32
→ qamidala :或者可以簡單想成原作者只想在該版該平台發佈資訊, 07/24 21:33
→ abububu :最好給一下詢問的截圖?之後就不用在問了~ 07/24 21:33
→ qamidala :我上次是直接把與言妍小姐信件往來直接貼在文後 07/24 21:34
→ qamidala :所以看如果要附上作者同意的證明,看是要怎麼樣方式 07/24 21:35
→ qamidala :不會在遵行版規之下一再打擾作者就好 07/24 21:35
→ kanakin :我比較好奇的是,在經作者同意的前提下,作者在粉絲 07/24 21:36
→ kanakin :團舉辦活動,有人轉貼到板上來"分享",這樣是否合乎 07/24 21:37
→ kanakin :規定? 07/24 21:37
推 ikoyumi :如果經過作者同意 那應該就沒有爭議 版規也是如此 07/24 22:02
→ ikoyumi :只是我覺得 上次事件 是因為作者再三說不能流傳轉貼 07/24 22:02
→ ikoyumi :卻有人傳出來 作者才會憤而關站 07/24 22:03
→ ikoyumi :可是如果要這樣去普及到所有作者 似乎又有點奇怪 07/24 22:03
→ ikoyumi :在其他版面都沒有這樣的問題 因為資訊公開透明 07/24 22:05
推 yufangshih :我覺得這種事情還是從嚴處理會比較好,作者開不開放 07/24 22:05
→ yufangshih :是作者的意願,但我們如果沒有經過作者同意就PO BLOG 07/24 22:06
→ yufangshih :那就是我們不禮貌了,況且先跟作者知會一聲,作者也 07/24 22:07
→ yufangshih :會知道板的存在,這樣也是一種宣傳方式啊!! 07/24 22:07
推 ikoyumi :那延伸去說 如果是作者在公開部落格講得消息 07/24 22:08
→ ikoyumi :是否可以在不通知作者 不置放連結的情況下 07/24 22:08
→ ikoyumi :在本版討論呢? 07/24 22:08
→ ikoyumi :作者本身公開在書上或官網上的部落格或粉絲頁 07/24 22:11
→ ikoyumi :應該並非歸類在「隱私」而是屬於「資訊」 07/24 22:11
推 yufangshih :我覺得可以先跟作者問說,我是來自PTT言小板,我們都 07/24 22:11
→ yufangshih :是一群言情小說的愛好者,如果可以,可否讓我將這件 07/24 22:12
→ yufangshih :消息轉貼到板上讓大家知道呢。如果作者說可以,那就 07/24 22:13
→ yufangshih :表示作者不排斥,也接受這樣的宣傳方式,那就應該可 07/24 22:14
→ yufangshih :以吧。我自己是會這樣做啦,避免作者生氣啊,這種事 07/24 22:15
→ yufangshih :畢竟還是以作者的心情,而不是我們的判斷為主才是。 07/24 22:15
→ yufangshih :不管作者是Blog、粉絲頁我都會用同樣的模式進行,以 07/24 22:16
→ yufangshih :作者為主我覺得會比較安全。 07/24 22:17
推 smother :ikoyumi版友提的這問題 如果就目前版上實際狀況來說 07/24 22:18
→ smother :應該是可以 畢竟版規上只提到不得公開"網址" 07/24 22:19
→ smother :所以現在好像就是 如果提到從作者粉絲頁看到某某消息 07/24 22:21
→ smother :是OK的 可是如果直接把消息網址貼出來是不行的 07/24 22:21
→ smother :只是話說回來 可以提可是又不能直接貼網只好像也很怪 07/24 22:25
→ smother :不過有些作者會寫說"歡迎轉載" 那就比較沒這問題 07/24 22:26
推 rsleg :對欸很像S大說的!!很多情報文變成附上資訊但是沒有網 07/24 22:41
→ rsleg :址...正常很像還是要附上出處 07/24 22:41
→ suumire :個人是認為從嚴執行比較好@@ 07/24 22:52
推 dingmei :以筆名示人就等於可以公開+1 不想公開自然會化名 07/24 23:02
→ kanakin :從嚴的話,就得列示了。 07/24 23:07
→ kanakin :不然會增加管板難度,且易有爭議@_@ 07/24 23:08
推 a0652qj :轉貼的話還是作者同意比較好 支持從嚴 避免後來問題 07/24 23:58
推 DarkApple :轉貼前去信徵求作者同意不難吧@_@ 07/25 00:32
推 yurusean :覺得應該徵求作者同意+1 也並不是每個作者或公眾人物 07/25 01:21
→ yurusean :的個人FB 用筆名或藝名就代表同意被公開 @@ 07/25 01:22
→ ttyycc :覺得轉貼粉絲頁等最好先附上同意的圖,而如果是活動 07/25 02:10
→ ttyycc :消息等,則每次活動均需附上作者同意圖這樣? 07/25 02:10
→ ttyycc :而任何需要密碼的文章一律不可公布密碼 07/25 02:11
推 yangxh :印象中,于晴的于頁網就是因為類似原因而關閉。痞客 07/25 09:22
→ yangxh :客邦的部落格雖是筆名,但也有強調希望低調 07/25 09:23
推 aramaram :為了避免爭議 那還是從嚴吧 07/25 12:09
推 wosuner :y大,是鏡水吧?我記得之前有人到ptt宣傳鏡水部落格, 07/25 13:10
→ wosuner :班長生氣就關站了,這條版規好像是因這件事情制定吧. 07/25 13:11
謝謝板友們所提出的建議, 已新增投票選項, 再請各位查看是否需要修正,
近期將會舉辦系統投票 :)
※ 編輯: Devin32 來自: 120.125.137.32 (07/30 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