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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說新語‧方正第五》7   夏侯泰初與廣陵陳本善,本與玄在本母前宴飲;本弟騫行還,徑   入至堂戶。泰初因起曰:「可得同,不可得而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