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sand (有狗也不是很怪的事情)
看板SAN
標題[討論] 各位親愛的三國版版友們歡迎進來看看
時間Tue Jul 5 20:04:53 2011
三國版創版至今居然也十多個寒暑了
實在不禁想到《莊子.知北遊》中所謂的
「人生天地之間,若白駒之過郤,忽然而已。」 (離題了).....
有鑑於三國版時時處於政治動盪中 (咦?)
所以板主忍不住回顧了一下古典時代的使徒精神.....
錯了 是創版精神
精華區中所收錄的文章管理辦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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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處罰辦法:如有以下情事,初犯將視情況以大D記號警告或逕予砍除,屢犯
者放入水桶名單一個月,嚴重者報請站長群處理,恕板僕不再另
行通知.
1.以廣告行銷或政治訴求為主要目的者.
2.涉及猥褻行為,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規與批踢踢站規者.
3.引用並回應含有以上情事其中一項之文章者.
4.ID或暱稱含有不當之字眼者.
5.除板務外,內容超出本板之討論範圍(參見貳.討論範圍)者.
6.修改他人文章並曲解其意義者.
7.無根據轉載他人之文章者.
8.發文內容含有挑釁或漫罵之字眼者.
9.發文內容在一行以下,或含過多無價值之文字符號者.
10.重複發文或濫用不當之控制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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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各位明顯可見,這管理辦法實在太空泛不具體了。
而且明顯也不是針對三國版而設,
既然如此,板主去參考了一下DummyHistory版的版規,
將其中幾點修改作為實行的細則指導,
歡迎大家來討論看看,一週之後會進行投票,2/3通過就立即生效。
為了避免有人利用過渡期偷渡混亂,
紅字部分立刻有效,
直到新的版規細則通過以後方才據為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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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精神摘要如下:
‧不希望出現只問問題沒有內容的文章
‧禁止惱羞成怒而出現人身攻擊或是言語挑釁、訕笑、嘲弄的現象
‧禁止政治筆戰或是鄉民亂入的狀況
‧本版的發文,無關於種族、宗教、善惡,禁止無關三國歷史的討論
‧有關演義內容可討論,但禁止反客為主現象
‧本版管理辦法大體依據不成文法,其作法以不違反成文法為原則
細部施行罰則:
一.人身攻擊 最重七天
二.不當文章與緣由不清噓文 最重七天
三.廣告文和Cross-Post、無理鬧版 永久水桶
四.訕笑、嘲弄、語氣不佳、延伸他版無關版務之爭議者 最重三天
情況較輕微者板主可考慮先給予警告方才付諸處罰。
前兩項第二次再犯者加罰至一個月,
第三次犯由板主舉辦公投,經3/4投票人同意後永久水桶。
板主權責可酌以減輕,不得逕行加重。
若有人自覺遭受他人不當言語攻擊挑釁,可自行舉證附上由板主裁處之。
受懲處人若有意見可--
一、向其他板主申訴,決定是否更改懲處,或是舉辦公投,付諸公論。
二、請向組務組長、PTT站務版申訴。
嚴禁直接在[公告]中推文叫囂、喧鬧、挑釁,違者視為鬧版,水桶七天。
P.S.:
不當發文者,為維護言論自由,大體上盡量予以輕判,不輕易浸人水桶
但警告:不當推文者,馬上浸水桶
若因觀點請勿直接噓文,但重大失誤噓文視為言論自由不予處罰。
噓文請用在觀點、論證、分析有重大明顯瑕疵之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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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友大家看看有沒有哪些覺得需要修改,歡迎直接發文討論,
或是覺得需要增刪哪些處罰細則,都歡迎討論。
三國版在管理上也的確需要具體一點了。
※ 編輯: sunsand 來自: 42.72.23.197 (07/05 20:10)
推 Jabez:板大辛苦了 07/05 20:39
推 Aonmiro:辛苦了 07/05 20:40
推 madaniel:辛苦了 07/05 21:06
推 Hartmann:版大辛苦了 07/05 21:19
推 yenhawk: 07/05 21:48
推 SuperSaiyan:辛苦了 07/05 22:22
→ rehtra:我對細則的第四條有意見 07/06 00:07
推 JOGIBA:推一個,以往防君子不防小人大家相安無事,現在小人出現了 07/06 00:10
→ JOGIBA:適度地修改版規是應該的! 07/06 00:10
推 jackthegreat:第四條罰太輕了 我個人認為學術類版要審寬罰重 07/06 12:38
→ sunsand:不知道r大對於第四條的意見是.......? 07/06 14:27
→ sunsand:不知道版友們大家也覺得第四條要加重嗎 想聽聽大家看法 07/06 14:28
推 Celatic:版主看看要不要試著參考其他歷史版的版規 07/06 16:03
→ Celatic:例如WarringState等等,雖然我不確定適不適用 07/06 16:04
→ Celatic:不過那裡的氣氛也一直是算蠻不錯的 07/06 16:04
推 finaloltry:第四條加重+1 某些人擺明不想討論,只是想把這版搞爛 07/06 21:56
→ demon5232:我反而覺得第四條有些過... 語氣不佳? 07/06 22:19
→ Jabez:第四條也可嘗試維持初犯三天, 但累犯則刑期大幅加重如三十天 07/06 23:28
推 viro72:三天感覺差不多 畢竟沒人身攻擊嚴重 但可採累犯加重懲罰 07/07 08:50
→ viro72:每次處罰後再犯者 就加倍 天數3 6 12 24這樣增加 七次犯滿 07/07 08:51
→ viro72:可換永久水桶券乙張XD 07/07 08:51
推 Youkilis:板大辛苦了 07/07 10:35
推 HAHAcomet:看到標題以為是廣告文....我對不起版主 07/07 17:43
推 gfneo:板大辛苦了 07/07 18:39
推 higgs:支持XD 07/07 23:38
→ sunsand:C大的建議很讚 我有稍微過去參考一下 會做一點修改 07/08 00:25
推 m7cord:語氣不佳這個怎麼判斷呢? 07/08 00:35
→ sunsand:語氣不佳以被侵害人的檢舉為主,板主也認同即行開罰 07/08 10:13
→ sunsand:這是很抽象 但是有很多討論用詞的確故意遊走在模糊地帶 07/08 10:14
推 rehtra:囧rz 07/09 12:41
→ gfdsa:支持 07/09 19:20
推 age317:板大辛苦了 07/09 21:13
推 vavamk:推文限制行數,不然會呈會破碎推文,看得好累! 07/27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