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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的投票出現真是尷尬的結果 之前說明要2/3通過才會生效 但是呢 同意數只逼近2/3 這實在真是太弔詭了 哈哈.............. 為了避免勞師動眾,重複投票浪費時間, 也有點否定那61%的意見。 板主小小的思考一下 畢竟還有1/3的人覺得有些細則還需要討論(快快快!!! 快提出來XD) 接下來的一週大家還是針對處罰細則來討論一下 希望可以直接回文而不只是推文討論 一週後若沒有重大修改即行生效。 針對罰嚴罰寬的問題 我先做一個釐清是 有版友覺得太重。 內文的天數是「最重」,換言之板主傾向於從輕處理。 但是法律還是要有遏止鬧版的功用XD 所以訂重一些。 有版友覺得太輕。 也有「警告條款」,最重可獲得終生牌大水桶一個。XD 此外也歡迎大家提出其他想法。 ※ 引述《[馬路探子]》之銘言: : ─────────────────────────────────────── : ◆ 投票中止於: 07/28/2011 22:36:12 Thu : ◆ 票選題目描述: : 板規精神摘要如下: : ‧不希望出現只問問題沒有內容的文章 : ‧禁止惱羞成怒而出現人身攻擊或是言語挑釁、訕笑、嘲弄的現象 : ‧禁止政治筆戰或是鄉民亂入的狀況 : ‧本版的發文,無關於種族、宗教、善惡,禁止無關三國歷史的討論 : ‧有關演義內容可討論,但禁止反客為主現象 : ‧本版管理辦法大體依據不成文法,其作法以不違反成文法為原則 : 細部施行罰則: : 禁文處罰 : 一.人身攻擊 最重七天 : 二.緣由不清噓文 最重七天 : 三.廣告文和Cross-Post、無理鬧版 永久水桶 : 四.訕笑、嘲弄、語氣不佳、延伸他版無關版務之爭議者 最重三天 : 警告處罰:嚴重者刪除文章,警告一次(警告兩次水桶七天) : 一、發文內容為「如題」或一行文、未爬文即發文,以及內容無意義者。 : 二、除板務外,內容超出本板討論範圍 : 三、細部錯誤,經板主提醒仍未改善者 : 情況較輕微者板主可考慮先給予警告方才付諸處罰。 : 前兩項第二次再犯者加罰至一個月, : 第三次犯由板主舉辦公投,經3/4投票人同意後永久水桶。 : 板主權責可酌以減輕,不得逕行加重。 : 若有人自覺遭受他人不當言語攻擊挑釁,可自行舉證附上由板主裁處之。 : 受懲處人若有意見可-- : 一、向其他板主申訴,決定是否更改懲處,或是舉辦公投,付諸公論。 : 二、請向組務組長、PTT站務版申訴。 : 嚴禁直接在[公告]中推文叫囂、喧鬧、挑釁,違者視為鬧版,水桶七天。 : P.S.: : 不當發文者,為維護言論自由,大體上盡量予以輕判,不輕易浸人水桶 : 但警告:不當推文者,馬上浸水桶 : 若因觀點請勿直接噓文,但重大失誤噓文視為言論自由不予處罰。 : 噓文請用在觀點、論證、分析有重大明顯瑕疵之場合。 : ◆投票結果:(共有 21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 同意 13 票 61.90% 61.90% : 不同意 1 票 4.76% 4.76% : 還有討論空間 7 票 33.33% 33.33% : ─────────────────────────────────────── : ◆ 使用者建議: : ○使用者 rehtra 的建議: : 吼 : ○使用者 gfdsa 的建議: : 惡意鬧板,攻擊板友的罰則可以重些 : y : ○使用者 tekamolo 的建議: : 就發問文部分 有點太嚴格 應該只要有說出自己的想法就可以了吧 : 很高興看到新板規的投票 ^^ : ○使用者 maddman 的建議: : 人身攻擊 = 無由噓文? 人身攻擊七天太輕,推噓文屬言論自由七天太重 : ○使用者 blackillidan 的建議: : 板主加油,您辛苦了。 : ○使用者 gn01737500 的建議: : !! : ─────────────────────────────────────── : ◆ 總票數 = 21 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36.7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