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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QUAzero (泡牙的沙林最香了~~~)》之銘言: : 這樣在路上體溫超過37.5度的時候 被量到要不要罰六萬呀?? : http://tw.news.yahoo.com/2003/05/19/leisure/cna/3997881.html : (中央社記者黃淑芳台北十九日電) : 為避免疑似SARS的發燒症狀未被察覺,台北市政府決定實施新的 : 「發燒處理流程」。衛生局長邱淑媞今天說,凡是沒有SARS接觸 : 史的民眾若因不明原因發燒超過攝氏三十七點五度,醫療院所就 : 必須進行通報;民眾則可選擇在家中、市府隔離中心或醫院發燒 : 病房隔離七十二小時。 : 市府將在今天下午正式向中央提報這項防制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 : 群SARS新制度,建議中央同步採行。920519 不明原因發燒 (fever of unknown origin (FUO)) 的一般學術定義是-- 1) >攝氏38.3度 2) 發燒超過三週 3) 持續檢查一週依然無法找出病因 發燒超過37.5度的病人一定太多, 但台北市衛生局所謂的 '不明 原因' 又定義不明, 所以這政策是有問題的, 因為通報系統的負 荷量並不大. 我就看過一個病人, 發燒到39.7度, 也是一直原因不明, 但呼吸 音用聽診器聽是正常的, 一天以後才發現是急性扁桃腺炎, 用 抗生素治療後已經好了. ※ 編輯: jennerc 來自: 218.166.84.15 (05/19 18:58)
Babycat:我看SARS病人可能符合不了不明熱的定義 推 211.74.7.121 05/19
jennerc:北市府應對 '不明原因' 下好定義 推 218.166.84.15 05/19
Hunterxx:暫時隔離應該還是必要的吧! 推203.204.135.113 05/19
Hunterxx:不然是SARS怎麼辦?又掛一大票! 推203.204.135.113 05/19
jennerc:我考量的是負荷量太大 推 218.166.84.15 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