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怎麼可能只是建議而已..衛生署05.13新聞稿中有說
衛生署以九十二年五月十二日衛署食字第0920400961號再次通函各縣市衛生局,
自即日起餐飲從業人員應戴口罩操作,自助餐業者支配膳台應加設防塵罩,
以斷絕SARS病毒於飲食上之飛沫傳染。
各縣市政府衛生局將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第六條第二款第四目之規定,要求
餐飲從業人員配戴口罩進行食品操作,即日起凡不符規定之業者應於一天內改善
完竣,否則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條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
之罰鍰。
所以..是你被唬了..你請當地衛生局調公文出來看..讓他知道不能愚民
而且你注意看這份公文是引用食品衛生管理法..也就是說不管有沒有SARS
都是要「配戴口罩」從事餐飲操作的..
我只是衛生署裡的小ㄎㄚ
※ 引述《sitcom (跳接我成熟的臉)》之銘言:
: 感謝各位幫忙
: 我剛剛電話已經打了
: 得到的答覆是 目前政府只有建議 而未強制他們掛口罩
: 所以無法罰緩
: 但叫我發起拒買的活動或是叫里長來規勸......
: ※ 引述《idoles (小師弟)》之銘言:
: : 試試看防疫專線 0800024582
: : 不然就打電話跟當地衛生局反應..依法是可以處以罰鍰的
: : 其實..不管有沒有SARS..餐飲從業人員都應該要帶口罩的
: : 這次要求餐飲人員可是不包括料理者..連服務生都要帶口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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