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ainsalt:憲法和法律不一樣。 推140.112.224.223 06/15
其二 感冒不是法定傳染病
以此規範(強制)戴口罩
違法(人身自由)
※ 引述《feverfire (謎之村雨城)》之銘言:
: 戴口罩=有危機=不安全
: 這邏輯大家可以接受吧?
: 要以防止疫情複燃做理由
: 就代表台灣還不是完全安全 自己都還懷疑疫情控制的程度
: 台灣還不是完全安全 憑什麼去爭取除名?
: 真是還不會走就想跑....
: 如果一個生態區要一直戴口罩的話
: 照這說法
: 臺灣不就是個生人禁止的核爆島了?
: ※ 引述《raphy (Dr. Lee找我用寫信的)》之銘言:
: : 就算不是防SARS,防感冒也很重要
: : 在捷運車廂這麼密集的地方
: : 很容易被傳染感冒
: : 在這個危機的時代
: : 一個發燒都會造成很大的恐慌
: : 以前發燒看診所就好,現在都得去發燒篩檢站
: : 住宿舍的還得搬去隔離宿舍
: : 另外,在這申請除名的過程中
: : 千萬不可以再像加拿大一樣破功了
: : 一時的鬆懈,會帶來一連串的不幸
: : 現有的少少證據顯示SARS發燒時才會傳染
: : 但是台大醫院的感染科醫師們
: : 表示並不是所有的SARS都會發燒
: : 感染力何時開始,也不一定
: : 所以在台灣疫情還未完全解除時,
: : 還是要小心一點
: : 大家應該還記得,我們疫情才開始趨緩,正大肆慶祝時
: : WHO就來告誡我們,千萬別大意
: : 被WHO知道還沒除名我們就這樣大意
: : 不是更增加阻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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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3.33.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