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AR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其二 感冒不是法定傳染病 以此規範(強制)戴口罩 違法(人身自由) ※ 引述《feverfire (謎之村雨城)》之銘言: : 戴口罩=有危機=不安全 : 這邏輯大家可以接受吧? : 要以防止疫情複燃做理由 : 就代表台灣還不是完全安全 自己都還懷疑疫情控制的程度 : 台灣還不是完全安全 憑什麼去爭取除名? : 真是還不會走就想跑.... : 如果一個生態區要一直戴口罩的話 : 照這說法 : 臺灣不就是個生人禁止的核爆島了? : ※ 引述《raphy (Dr. Lee找我用寫信的)》之銘言: : : 就算不是防SARS,防感冒也很重要 : : 在捷運車廂這麼密集的地方 : : 很容易被傳染感冒 : : 在這個危機的時代 : : 一個發燒都會造成很大的恐慌 : : 以前發燒看診所就好,現在都得去發燒篩檢站 : : 住宿舍的還得搬去隔離宿舍 : : 另外,在這申請除名的過程中 : : 千萬不可以再像加拿大一樣破功了 : : 一時的鬆懈,會帶來一連串的不幸 : : 現有的少少證據顯示SARS發燒時才會傳染 : : 但是台大醫院的感染科醫師們 : : 表示並不是所有的SARS都會發燒 : : 感染力何時開始,也不一定 : : 所以在台灣疫情還未完全解除時, : : 還是要小心一點 : : 大家應該還記得,我們疫情才開始趨緩,正大肆慶祝時 : : WHO就來告誡我們,千萬別大意 : : 被WHO知道還沒除名我們就這樣大意 : : 不是更增加阻力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23.33.178
Rainsalt:憲法和法律不一樣。 推140.112.224.223 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