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踢踢實業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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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itch (㊣米㊣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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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Re: 申請除名 為什麼不先取消捷運口罩?
時間
Fri Jun 13 11:27:48 2003
※ 引述《feverfire (謎之村雨城)》之銘言:
: 其二 感冒不是法定傳染病
: 以此規範(強制)戴口罩
: 違法(人身自由)
請問你違反那條法律? 捷運裡也不准喝水吃東西, 你怎麼不去抗議違反人身自由? -- Time goes by every little thi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182.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