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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話 為了扼止AIDS的傳播 是不是可以立法強制人們性交一定要戴保險套? ※ 引述《cemen (實習修業旅程~開始)》之銘言: : ※ 引述《feverfire (謎之村雨城)》之銘言: : : 法律-->違憲 : : 若真要告的話 是行得通的 : : 只可惜現在沒有高官達人坐捷運 : : 痛不到他們 所以也懶得出面淌混水 : 恩,我記得憲法也有保障人 身自由與免於恐懼的權力... : 今天要是有人感冒,我擔心他誤輕判自己病情(或許是sars壓) : 那我可不可以告他? : 因為他讓我感覺,我有被傳染的危機 : 同樣。我也享有避免被傳染感冒權力... : 自由,是以真正法律以及不危害他人權益為前提下,才算真正自由 : 不是自己感覺不便就說那是違法,不自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23.13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