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淡江大學排球社是今年剛成立的社團,我是本次淡大盃的比
賽負責人。本學期舉辦這樣一個比賽,希望能邀請北部學校
學生社團一同參與,仍期待妳們的參加!也希望下一學年兩
社有機會能夠交流、合作。
附件附上本次比賽賽制
淡江排球社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blog/tkuvb
淡大盃官方網站 http://www.wretch.cc/blog/tkuvbrace
總召 莊于霆
這是學校體育組 寄給我的信 大家可以看一下
人家是第一屆的排球社 我們可以用東吳排球社的名義出對
順便大家交流一下 以後辦活動也有好照應!
版主請不要罰我 如果不合宜 我會自D的!!
第一屆淡大盃排球賽制
一、比賽日期:中華民國98年5月2日~5月3日
二、比賽地點:
社會組:淡江大學體育館
學生組:預賽-淡江室外排球場
複賽-淡江大學體育館
三、報名人數:
社男、女組各8隊,報名費2400元,可報隊員(含隊長)12人
學生組男女各12隊,報名費1600元,可報隊員(含隊長)12人
四、參加資格:
社會組:自由組隊。
學生組:各大專院校排球社團或系排球隊,具97學年度下學期註冊章的學生。以校(系)為單位,每系限報一隊,報名至多兩名體保(資)生,場上至多一名。(跨系、跨校之組隊或社團即校隊之隊伍,屬社會組之報名範圍)
五、比賽用球:室外mikasaMVR230標準膠球
室內mikasaMVP200皮球
六、獎勵:
社會組:冠軍獎金4000及獎盃乙座 學生組:冠軍獎金3000及獎盃乙座
亞軍獎金2000及獎盃乙座 亞軍獎金1500及獎盃乙座
季軍獎金1000及獎盃乙座 季軍獎金1000及獎盃乙座
七、主辦單位:淡江大學排球社
協辦單位:淡江大學體育室
指導單位:淡江大學課外活動組
八、比賽規則
1. 網高:
男子243 cm 女子224 cm
2. 計分方式:
甲. 採三局兩勝,落地得分制,每局先得25分且至少領先兩分為勝。
(不採無限deuce,先得30分者勝)
乙. 決勝局採15分,落地得分制,以先得15分且至少領先兩分為勝。
(不採無限deuce,先得20分者勝)
丙. 第三局決勝局一方先得8分時,交換場地。
丁. (一)每場勝隊得兩分,負隊得一分,棄權未出賽者取消所有賽程比賽資格,以積分多寡決定名次。
(二)如二隊或二隊以上積分相等,則以各隊勝分總數除以負分總數之商數大者為勝。
(三)如上項商數仍相等時,則以該循環賽程中各隊勝局總數除以負局總數之商數大者為勝。
(四)如上項商數仍相等時,則由大會抽籤決定之。
(五)自動棄權:任何球隊無論任何情況下自動棄權,與該隊比賽成績不予計算, 並取消該隊未賽完 之賽程,並依籌委會規定予以懲處。
(六)沒收比賽:於比賽過程中經裁判處以沒收該場比賽,該場已賽完之局(分)數應予保留並給予該隊 應獲勝之局(分)數。該隊未賽完之場數仍可繼續出場比賽。
3. 實施自由球員制:
自由球員之衣著顏色必須明顯與隊友不同,於比賽前向裁判表明有使用自由球員並且註明在第一局的出賽名單內,號碼須登記在記錄表上。
4. 請求暫停:
一局比賽只能暫停兩次,每次30秒,無技術暫停。
5. 換場時間:
甲. 局間休息皆三分鐘。
乙. 若遇賽程延誤,大會有權將休息時間縮短為一分鐘或取消休息時間。
丙. 雨備賽程,局間休息皆調整為一分鐘。
6. 申請替補或暫停:
甲. 所有申請替補與暫停之隊伍均須以明確的手勢通知副審要求暫停或替補〈替補員需至副審等候〉,而時機將由副審判定並以哨聲通知表示為暫停或替補時機。
7. 如遇任何爭議以主審為最高判決,主審有權更改前次爭議判決。
8. 本比賽參考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定之最新國際排球規則,不完善處,請參照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定之最新排球規則。
九、注意事項
1. 參賽隊伍應於賽前二十分鐘至檢錄站報到並領取檢錄選手名單表,且於賽前十分鐘繳交檢錄選手名單表。
2. 參賽隊伍未於開賽前10分鐘完成檢錄,以棄賽論,逾時不候。
3. 參賽隊伍未於開賽後10分鐘到場,以棄權論,逾時不候。
3. 參賽選手請務必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及含有照片之第二證件以利查驗,如身分不符或未攜帶學生證、身分證者,立即取消該球員比賽資格。若有代打則以棄權論。
4. 體保、體資等同體育資優生,場上只能同時有1人,社會組不在此限。
5. 球衣各隊自備,全隊需穿著統一服飾,並附清楚背號,若無印刷背號,需在背後貼明顯號碼,自由球員需穿著與其他球員明顯不同之球衣。
6. 比賽中僅隊長及教練可和裁判及檢錄站詢問比賽相關訊息。
7. 比賽中嚴禁任何故意或粗暴之犯規動作,情況嚴重者裁判有權將球員或教練驅逐出場。
8. 為使賽程順利進行,場地安排大會視情況調度時,各隊不得異議
9. 決賽隊伍如有棄權、未完成比賽及沒收比賽之情形者,取消獲獎資格。
10.球員不得兼隊亦不可兼組,違規者取消其兩隊之參賽資格。
十、申訴:
1. 有關比賽事項之爭議,應於該場比賽結束後三十分鐘內,隊長以書面向服務台提出申訴,不得以口頭提出,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訴者,不予受理。
2. 申訴單將附於秩序冊內。
3. 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各隊不得異議。
4. 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本大會隨時修訂之
十一、報名辦法:
1. 日期:98.03.09(一)起至98.03.29(五) 止。
2. 電子資料:
請各參賽隊伍從網頁上下載報名表電子檔,妥為整理,
並且主旨和附加檔名請註明為『 淡大盃- 隊名 (校系)報名表』,
E-mail傳送到信箱(495480302@s95.tku.edu.tw)
(本會收到後將會回信)
3. 書面資料需包含:
1.報名表
(請自行印下電子檔,勿繳交手寫稿)
2.各球員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需蓋教務章)
(印本請貼在同一張紙上,社會組需繳身分證影本)。
3.匯款收據(正本影本皆可)
採郵件(限時掛號)
(須於郵件外註明各校系名稱與淡大盃報名以方便作業)。
通訊處:台北縣淡水鎮北新路169巷16-1號6樓
淡江排球社 周冠瑋收
4. 繳費:各項目報名費繳費期限 (03/27) 內完成。
戶名:淡江大學排球社 李宜芬
郵局代號:700 局號:2441258 帳號:0408369
比賽項目 報名費 比賽項目 報名費
社會組男排 2400 學生組男排 1600
社會組女排 2400 學生組女排 1600
5. 報名須知:
A.報名一經確認後,不得增減及更改運動員人數、姓名,
參加單位事先務須謹慎辦理。
B. 書面資料與電子資料皆須於報名期限(03/27,以郵戳與電子發送時
間為憑)內完成。並請於繳費期限內繳費(03/27),若未完成繳費動
作,將取消其參賽資格。
(報名完成後本會將以e-mail通知各隊負責人並網路公告)
C. 對於賽制或任何方面有問題的,可於淡大盃官方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blog/TKUVBRACE留言版留言
D. 若參賽同學有體資體保等同義體育資優生,必須在報名表註明。
E. 本次活動大會將不提供選手證,請參賽同學攜帶學生證正本或在學
證明正本或含照片之第二證件,以利賽前檢錄。
F. 預賽分組抽籤將由大會代為抽出(抽籤過程全程錄影)
G. 決賽之賽程將在該項目預賽比完後,立即以抽籤方式安排賽程。
H. 本會將提供代訂便當以及代保險服務
I. 報名費不含保險費用,保險費每人費用31元(含意外險及醫療險)
J. 對本競賽有任何相關問題及建議請洽:
淡江排球社 淡大盃 總 召:莊于霆 0921 588 998
執 秘:周冠瑋 0989 306 585
公關長:鍾育萱 0981 374 22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3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