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tre6854:還是用冠緯的方法吧!!但是X2我還是要用~ 11/28 11:15
※ 編輯: kuanwei1987 來自: 114.37.104.187 (11/28 11:21)
推 kkmanchenyu:罰錢我贊成,沒打電話給隊長是我不對,但我人醒了也沒 11/28 23:25
→ kkmanchenyu:辦法30分鐘咻一下就到練習場,所以希望不要只有依你們 11/28 23:26
→ kkmanchenyu:的方式來訂定罰款標準好嗎?再給我一點彈性即可。 11/28 23:28
推 sammy123414:當然知道你沒辦法30分鐘揪一下就到 不然怎麼叫遲到= = 11/28 23:49
→ sammy123414:改變的方法是提早起床 不是能不能很快就到.... 11/28 23:50
推 kkmanchenyu:恩5:30再提早起床 11/29 00:32
→ sammy123414:你要是5.30有起床 有需要在這說這麼多= =" 11/29 01:11
→ sammy123414:3小時都夠來回高雄了 11/29 01:12
推 kkmanchenyu:對於7:00起床的人,7:30有可能趕到;對於6:00起床的我 11/29 23:41
→ kkmanchenyu:可能會遲到半小時,這樣你知道我說的重點在哪了嗎! 11/29 23:42
推 sammy123414:我只知道這篇的重點是叫你不要無故不到 跟遲到! 11/29 23:49
→ kuanwei1987:夠摟 樓上等你也做到再說 12/01 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