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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吳大學經濟學系公告 民國97年4月18日 主旨:公告本系96學年度系務會議對碩(碩專)、博士班相關決議事項。 說明: 一、依據本系96學年度系務會議決議辦理。 二、課程相關規定 (自97學年度實施) 1. 碩、博士班: (1) 97學年度碩博士班一、二年級研究生至少要修習2門客座講座教授的課程(96學年度曾 修習「全球化、經濟整合與國際貿易」課程可以計入)。 (2) 碩博士班選修課程每科修課人數上限為10人,但兼任客座講座的課程不設限。 2. 碩專班: (1) 碩專班課程每學期修課上限為13學分。 (2) 碩專班新生可於剛入學的暑假期間選修本系或外系的暑修課程。 三、指導教授相關規定 (從96學年度入學學生開始適用) 1. 本系論文指導教授之研究生人數規定: (1) 本系專任教師:以5位為上限(含碩士班、碩專班與博士班); (2) 本系兼任教師(含本校他系專任教師):在本系指導研究生人數不超過3位。 2. 非本系專任教師擔任碩、博士班研究生指導教授(限於單獨指導),必須近五年 內至少有1篇SSCI 或2篇TSSCI期刊之論文發表。 宋鳳笙 東吳大學經濟學系秘書 100臺北市貴陽街一段56號 TEL:(02)23111531轉2641 FAX:(02)23822001 E-mail: sungfs@scu.edu.tw 相信各位今天都有收到此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78.70
timsp:有驚嚇到 10個 要用搶的就是了= = 04/18 23:31
scorpion29:會不會不合理阿... 限制我們修課的權利阿~ 04/19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