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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香港夫妻之前到淡水河岸租單車,車子途中損壞,害他們差點受傷;結果壞掉的是 600元的變速器,單車店竟然求償6000元。店家說,買單車成本8000元,6000元已是折舊 價格;實際詢問單車業者得知,全速變速器市價只有600元,而且還能維修。看來老闆要 求6000元,確實有點誇張。 一大早租車店就有不少客人上門,大家都想租台車遊覽淡水河風光,店裡停著一台白色腳 踏車,原本連接前後輪的鏈條,連同變速器整條脫落,店家說整台車幾乎可以算是報廢, 才會向客人索討6000元賠償。 日前兩名香港遊客來到這間單車店,租了一台淑女車、一台變速車,騎到一半變速車後方 的變速器卻整個脫落損壞,店家查看後要遊客賠償6000元,說是整台腳踏車的費用,香港 遊客怎麼也不願意,強調車壞了還害他差點受傷,只願意支付連同押金在內的1500元租借 費。最後雙方鬧上警局,怕香港遊客離開台灣後不理睬,店家決定控告毀損罪。 只是整台車真的完全不能修理嗎?實際問到單車出產廠商,廠商說,車子是前年出貨的, 價格大約為6990元,而車子看來還能修,變速器一個也只要600元,若加上卡鉗線材維修 ,最多1500元上下,索賠6000元實在太誇張。 消基會表示,其實依照民法損害賠償責任,遊客只需要付維修費用就好。面對質疑,店家 強調,能不能維修都經過評估,絕對沒有刻意拉高價錢,提告也是為了自保,後續就從法 律途徑來處理。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508/204188.htm 公道價 八萬一 -- 只要有勇氣承認失敗的人 永遠都會有站起來的一天 by威利博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9.159.59.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