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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職棒球員陳致遠、蔡豐安、張誌家以及組頭蔡政宜等人被控打假球,一審均判有罪。台 灣高等法院明天進行二審宣判。 職棒20週年總冠軍賽於民國98年10月落幕,隨即爆發職棒打假球案,曹錦輝、張誌家、陳 致遠等多名明星球員涉入;當時的板橋地檢署於99年偵結後,陳致遠、蔡豐安、張誌家及 楊博任等人被依詐欺等罪起訴,曹錦輝則獲不起訴。 新北地方法院100年6月間就中華職棒打假球案宣判,前台南縣議長吳健保、組頭蔡政宜、 余則彬,以及張誌家、陳致遠等球員,共計23名被告被判1月15天至7年不等刑期,總併科 罰金逾新台幣5000萬元。 全案經上訴,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明天將宣判。 http://ppt.cc/Xv53 -- 只要有勇氣承認失敗的人 永遠都會有站起來的一天 by威利博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38.11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CU_Japan96A/M.1407892262.A.7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