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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轉載自我的無名,是我與我同學們的修課心得,若將來有更新,以無名為準: http://www.wretch.cc/blog/xuan312525/4623657 民法類 老師:鄭冠宇 修過(或旁聽過)的課程:民法債編總論、民法物權 上課方式:會照修課名單點人問問題,點到沒來會扣分,但不會依照回答內容優劣加減分 考評方式:出席、期中考(或不定期小考)、期末考,考試不得攜帶法條及任何參考資料 是否指定教科書:無,但是會講一些王澤鑑書上的東西 心得:上課的內容,基礎、進階都會兼顧,有一些我覺得一般學校老師可能不太會去講的 議題,像是無效法律行為的撤銷、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與第三人利益契約等,他上課都會講 解,如果好好上他的課,一定可以學到不少東西。改考卷給分很低,很少有人會及格,但 是學期成績給得很高,普遍都有80分以上。 老師:林誠二 修過(或旁聽過)的課程:民法總則 上課方式:單方講授 考評方式:期末考,考試不得攜帶法條及任何參考資料 是否指定教科書:林誠二,民法總則、民法債編總論、民法債編各論 心得:他上課經常遲到半小時到一小時不等,通常在學期剛開始的時候,上課會花大半的 時間去談論一些跟課程沒什麼關係的事,接近期末的時候開始趕課,趕課的時候真的教得 不錯,但是對於初學者來說可能很吃力,因為上很快、很多。 老師:吳從周 修過(或旁聽過)的課程:民事訴訟法 上課方式:單方講授 考評方式:期末考,出席,考試不得攜帶法條及任何參考資料 是否指定教科書:陳榮宗、林慶苗,民事訴訟法 心得:他應該是東吳最熱門的民訴老師,108人的教室教室經常座無虛席,有很多人來旁 聽,上課內容很接近指定的那本書,也補充其他老師的學說,並且很重視實務見解,上課 會講很多判決、判例、決議,但是不會講邱派的學說。 老師:王怡蘋 修過(或旁聽過)的課程:民法親屬、民法繼承 上課方式:有時會照點名單順序點人念法條或問問題,被點到沒來或不會並不會因此扣分 ,但如果回答得很好,或許有機會加分 考評方式:出席、期中考、期末考,考試得攜帶沒有附判解的法條 是否指定教科書:無 心得:她上課的內容偏重基礎概念,有時候會回去複習民總或以前學過的相關概念,不太 會去講學說爭議或修法前後比較。上學期親屬只教到離婚,父母子女花了2節課講大概; 繼承大部分都有講完。給分非常高,考卷發下來幾乎大家都八九十。 老師:李玲玲 修過(或旁聽過)的課程:民法繼承 上課方式:單方講授 考評方式:出席、期末考,考試不得攜帶法條及任何參考資料 是否指定教科書:林秀雄,繼承法講義 心得:她是林秀雄教授的老婆,教得還不錯,上課內容以林秀雄的體系為主,並比較戴東 雄等其他學者的學說,也很重視新舊法間的比較,上課講的東西還蠻多的,認真上下來可 以學到不少東西。 老師:林瑞珠 修過(或旁聽過)的課程:消費者保護法 上課方式:有時會照點名單或隨機點人問問題 考評方式:出席、期中考、期末考、報告,考試不得攜帶法條及任何參考資料 是否指定教科書:無 心得:通常一節課報告,一節課上課,還蠻輕鬆的一堂課,感覺有點像老師在教小朋友法 律。 老師:徐慧怡 修過(或旁聽過)的課程:民法親屬、民法繼承 上課方式:單方講授 考評方式:期中考、期末考 是否指定教科書:使用自編講義 心得:很固定的會遲到20分鐘才上課,講義全採樹枝圖,但算滿詳細的,沒有偏向特定學 說,各家都會介紹,上課氣氛輕鬆。考試重視答題的論述過程,說理好分數就高。 ------------------------------------------------------------------------------ 刑法類 老師:蔡聖偉 修過(或旁聽過)的課程:刑法分則 上課方式:單方講授 考評方式:期中考、期末考,考試得攜帶沒有附判解的法條 是否指定教科書:無,但其實上課內容接近他以前在補習班出的書 心得:我覺得他教得很好,我很喜歡,但是有些人覺得他的聲音太溫柔,會讓人想睡。 老師:徐育安 修過(或旁聽過)的課程:刑法總則爭議問題(一)(二) 上課方式:有時候會依照點名單或隨機點人問問題 考評方式:期中考、期末考,考試得攜帶沒有附判解的法條 是否指定教科書:無 心得:他教得也很好,上課內容比較接近林山田、林鈺雄的書,有時候會講一下許玉秀大 法官的見解,但感覺他不太認同黃榮堅的學說。 老師:李榮耕 修過(或旁聽過)的課程:刑事訴訟法 上課方式:會隨機點人問問題或念法條 考評方式:期末考,不得攜帶任何資料 是否指定教科書:林鈺雄,刑事訴訟法 心得:他真的教得不錯,透過上課跟同學問問題的互動,我覺得上完課之後印象會很深刻 。而且雖然他是留美的,但會介紹德派學說,只可惜今年教不完。 老師:黃朝義 修過(或旁聽過)的課程:刑事訴訟法 上課方式:單方講授 考評方式:期中考、期末考、出席(不過他今年會點名應該是因為修課人數過少,我記得 他往年不點名),考試不得攜帶任何資料 是否指定教科書:黃朝義,刑事訴訟法 心得:他很討厭德派學說,上課內容及課本所寫的,都是美、日學說為主,經常在罵德派 的學說見解。給分絕不手軟,幾乎每個人都八九十分。我會覺得,上完他的課,我很清楚 的知道這部刑訴法哪裡很爛,但是這部「很爛的刑訴」要怎麼用,卻反而生疏。另外,他 下學期都在趕課,以致於期末考的範圍是半本書,三四百頁。 老師:孟維德 修過(或旁聽過)的課程:犯罪學 上課方式:單方講授 考評方式:期中考、期末考,考試不得攜帶任何資料 是否指定教科書:林山田、林東茂、林燦章,犯罪學 心得:他教得還不錯,會用一些生動活潑的例子來說明抽象的理論,並不會把那本犯罪學 上完,只會挑重點章節上。給分也很寬鬆,期末成績幾乎是每個人80起跳。 ------------------------------------------------------------------------------ 公法類 老師:程明修 修過(或旁聽過)的課程:行政法 上課方式:會照修課名單點人問問題 考評方式:期中考、期末考,考試得攜帶沒有附判解的法條 是否指定教科書:無,但上課內容很接近陳敏的行政法總論 心得:他教得很棒,上課內容很深,還記得他第一堂課講過一句話:「如果我這學期教你 們的東西國考不夠用,你們可以回來打我」,上了這一學年的課,發現果真如此。另外, 他還蠻綠的,偶爾會談一下政治。 老師:洪家殷 修過(或旁聽過)的課程:行政罰法 上課方式:單方講授 考評方式:期中考、期末考、出席,考試不得攜帶任何資料 是否指定教科書:洪家殷,行政罰法論 心得:他教得也不錯,但是聲音有點小,要坐前面才聽得清楚。 老師:王和雄 修過(或旁聽過)的課程:國家賠償法 上課方式:單方講授 考評方式:期中考、期末考,考試不得攜帶任何資料 是否指定教科書:葉百修,國家賠償法之理論與實務 心得:上課要抄很多板書,老師上課也講得很細,那本書上很多涉及到的外國學說也會講 ,不過最後只教完半本書。考試會洩一點題,幾乎都考申論題,有背有分。 老師:范文清 修過(或旁聽過)的課程:地方自治法 上課方式:單方講授 考評方式:期中考、期末考 是否指定教科書:無 心得:他其實教得不錯,只是聲音有點像在murmur,考試是簡答題,大概會先洩20體,考 15題。 老師:朱健文 修過(或旁聽過)的課程:法院組織法 上課方式:有時會點人問問題或念法條 考評方式:出席、期末考,考試不得攜帶任何資料 是否指定教科書:無 心得:法院組織法涉及到很多程序法的概念,如果沒有學過程序法,可能念起來會比較辛 苦;考試經常會考考古題,有背有分。 ------------------------------------------------------------------------------ 商法類 老師:謝易宏 修過(或旁聽過)的課程:商事法總論暨公司法 上課方式:單方講授 考評方式:期中考、期末考,不得攜帶任何資料 是否指定教科書:無 心得:他教得不錯,也很多人來旁聽,上課講的東西很多也很難,所以最好能先預習,不 然很容易跟不上。雖然常威脅我們這門課很「殘忍」,不過實際上並不太會當人。 ------------------------------------------------------------------------------ 國際法類 老師:程家瑞 修過(或旁聽過)的課程:國際公法 上課方式:單方講授 考評方式:期中考、期末考(或期末報告)、出席 是否指定教科書:無 心得:這個老師中國意識非常強烈,他認為中國大陸、外蒙古都是中華民國領土,台灣與 中國的關係是「一國兩府」,同屬於一個中國,就此點而言我很不喜歡。不過他給分標準 很寬鬆倒是真的,一學期只有一次簽到,我沒簽一樣過;然後考試前會洩題,算是還蠻好 過的。 老師:李子文 修過(或旁聽過)的課程:國際公法 上課方式:單方講授 考評方式:期中報告、期末報告(或期末報告)、出席 是否指定教科書:無 心得:基本上老師人很好,上課完全不管你,雖然偶爾會點名,但實際成績反應出席率幾 乎沒什麼影響。報告份量很龐大很惱人,簡單說就是:平常很閒甚至可以不上課,一旦要 寫報告就頭很大。不太當人的老師。 ------------------------------------------------------------------------------ 英美法類 老師:余啟民 修過(或旁聽過)的課程:英美侵權行為法 上課方式:同學分組報告之後,老師質詢報告者,再為講解 考評方式:期中考、期末考、出席,考試得攜帶非法律的紙本字典 是否指定教科書:無,自己上教學網站印Westlaw的判決書 心得:以英美法來說他算是蠻輕鬆的,上課不會抽問問題,考試前會重點提示,給分也很 寬鬆,有寫到該寫的點分數就差不多會拿到。上課的CASE中譯本也幾乎都找得到。 老師:楊君毅 修過(或旁聽過)的課程:英美契約法 上課方式:照點名單點人問CASE的大意,再為講解 考評方式:期中考、期末考、回答問題,Open book考試,得攜帶任何資料 是否指定教科書:Edward J. Murphy, Richard E. Speidel and Ian Ayrres, Studies in Contract Law, Foundation Press (University Casebook Series),但並不強迫購買 心得:雖然會抽問,但是只要案例事實有講出來,就可以加分,法院判決答錯沒關係;考 試方面,考試型態為單選題+問答題,選擇題很像閱讀測驗,題目是一段案例事實,然後 問當事人在下列選項中有何權利主張;問答題會從課本先勾題目,可能勾7題考2、3題, 可以先自己回去作好擬答,考試時再帶去寫。然後期中、期末考成績幾乎都會全班另外再 統一加分,加到全班平均都在70幾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151.120 ※ 編輯: nhair 來自: 123.194.151.120 (08/04 22:54)
lykosluna:覺得老二不趕課的時候也教得不錯XD 08/04 22:57
hsiyen:據聞 有些老師很不滿這類文章... 08/05 01:43
jellying:吳從周老師下學年大學部沒開課了 08/05 15:57
Grammy:真可惜!! 08/05 16:59
goldenage:原PO所說程家瑞老師的部分是國家承認和政府承認理論 08/06 19:57
goldenage:個人認為老師的解釋也算合理,形勢上對岸政府獲得較 08/06 20:00
goldenage:多國家承認,現階段代表"中國"這個國家,其實可以不用 08/06 20:03
goldenage:太在意啦~~聽聽就好囉^^ 08/06 20:04
simonyam123:感謝分享! 08/07 09:27
d78965:樓樓上菸酒生 08/07 11:48
qqww3: 覺得學校的都交的部會太好要去補ˋ錫 01/18 07:18
qqww3: 林國斌的票據法還不錯!和徐火明的民法芬則 01/18 07:19
qqww3: 法學英文的不知道哪個老師比較會 01/18 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