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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人說,報應理論容易形成「治亂世用重典」的刑事政策, 並且舉例說,特別刑法就是報應理論的產物。你認為這個說 法正確嗎?何種刑罰理論走到極端,才可能出現治亂世用重 典的刑事政策? 二、甲潛入某社會名流的豪宅行竊,先後進出五次,將值錢的物 品搜刮一空。這就是所謂的「繼續犯」嗎?區分某犯罪行為 是否屬於繼續犯,有什麼司法實務上的意義? 三、甲是討債集團的成員,將債務人乙綁在樹上,藉以逼債。鄰 近的國小正在棒球集訓,有球員擊出一支高球,打中樹上蜂 窩,蜂群飛出,攻擊不能動彈的乙,乙送醫後死亡。警方依 「私行拘禁致人於死罪」將甲移送檢察官。問是否正確?如 果甲為了逼債,寄了一個包裹給乙,內有毒蛇一條,乙出身 養蛇世家,視毒物如寵物。問甲是否成立恐嚇罪? (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身體......之事,恐嚇他 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 元以下罰金) 四、甲日夜兼差,以求溫飽。某個清晨,甲開車去果菜市場批貨, 載送市場途中,由於精神不濟,不慎撞上晨跑的男子,導致男 子死亡。甲並未肇事逃逸,沒有犯罪前科,借貸賠償被害人家 屬二百萬元,但被害家屬仍然非常不滿,因為這名男子是一家 的經濟中樞。檢察官以業務過失致死罪將甲提起公訴。業務過 失致死的法定刑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 下罰金。如果你是法官,將會宣告何種刑罰?理由是什麼?有 何種節制短期自由刑的替代措施可以宣告? (每題各25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12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