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maross (RomaRoss)
看板SCU_LAWS
標題[考古] 98年度第2學期 行政法 林三欽 期中考
時間Fri Apr 23 22:22:44 2010
期中先發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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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務員停職制度主要有三種:
1‧當然停職
2‧通知停職
3‧職權停職
附理由說明,公務員對於各該停職是否得提起爭訟、尋求救濟?又若可以爭訟,則其爭訟
管道為何?
二‧請依據學理及大法官解釋分析下列兩項行為是否有法效性?
1‧環保署稽查人員所開之「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汙染防治案件通知書」
2‧兵役體位判定
三‧設有某商號於營業時漏開發票,余一年內第二次被查獲,稽徵機關奶一加值型及非加
職型營業稅法第五十二條之規定,處以所漏稅額六倍之罰緩。開商號不服,提起複查
、訴願、行政爭訟皆被駁回而告確定。為三個月後該商號發現,依財政部所發布之「
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之規定,其違規之情形應係處罰四倍而非六倍
,則其可否再要求稽徵機關撤銷六倍之罰緩?又若稽查機關發覺原先知除罰卻有誤,
可否自行變更為四倍罰緩?
四‧太多了,等老師放上WORD擋再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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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日談
這份考卷拿給考今年東吳公法組的學長看,他深深地嘆了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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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207.207
推 braveryhyde:這份考卷給現在東吳公法組的同學看,也深深嘆一口氣XD 04/23 22:48
→ BGlala:二三四題算沒有這麼偏~老師都有講過!第一題太偏了 04/24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