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與女友乙開車前往某地,在行經高速公路時發生嚴重爭吵,乙一時情緒激動下,打
開車門威脅跳車,甲認為依乙的個性只是說說而已,所以還是繼續開車不予理會,並
持續原話題爭執下去,沒想到乙作勢再度跳車時一腳踩空跌下車,頭部遭受撞擊,送
醫後仍不幸死亡。試以古典理論與客觀歸責論這兩個理論體系架構,分別論述甲是否
成立過失犯?(各佔15 共 30%)
二、甲為家醫科醫師,其妻以某日發現其右乳房有不正常分泌物及出現硬塊,乃向甲詢問
,甲回答:「不用擔心,我會隨時替你留意!」,乙不疑有他。致未向其他醫生求診
。半年後乙之右乳房開始流出血絲,乳頭湧出鮮血,甲觸摸後表示:「無大礙,可能
係你洗澡太用力所招致。」俟乙自覺不太妥要去榮總看乳房專科時,甲厲聲禁止,並
表示:「伊就是家醫科醫師,再看別的醫師也是一樣!」,仍給予無關之類固醇藥物
服用。又過一年乙病倒經家人送至醫院就醫急診,赫然發現已罹患乳還第三期,其五
年存活率已自八十七月份發現第一期之百分之八十三降至第三期之百分之四十以下。
法院以民法第一一一六條之一係生活權而非生命權之保障,甲無危險之前行為,判決
甲不成立不作為殺人未遂罪,試分析之。(35%)
三、試論如何在數罪上區分一行為與數行為。若甲於某此選舉中,每日向一人以金錢收買
之,共計三十人,共成立幾個賄選罪?(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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