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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久的題目了,還是放上來好了..... 一、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乙保險公司投保壽險,簽發一張遠期支票,交付保費。 若甲於支票兌現之前死亡,其受益人得否向乙保險公司請求給付。若甲於支票退 票後死亡,其情形又如何? 二、甲明知自己患有肝癌,九十七年五月隱瞞患病事實,與不知情之保險公司乙訂立 人壽死亡保險契約,甲為要保人並為被保險人,其妻丙為受益人,九十九年十月 甲赴國外旅遊因車禍重傷死亡,乙公司於接獲丙之理賠請求後查知甲曾患有肝癌 之事實。試問乙保險公司可否依保險法之規定解除契約而拒絕理賠? 三、何謂保險利益?保險契約之所以嚴格要求要保人對保險標的物須有保險利益之主要 目的何在? 四、試述保險契約 『 特約條款 』 之要件及其效力(有關保險法第69條消極效力部分, 並請舉例說明之) 老師真是個好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4.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