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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pnyao (=..=)》之銘言: : 法聯會成立了,但是關於大法盃的參賽資格對我們東吳很不利。 : 東吳可能沒辦法參加各種大法盃賽了。請各位看一下會議記錄第四點 : http://tlsu.wordpress.com/ : 果然前朝遺毒,必需由你們承受了。 .法聯會會員之資格認定,須為全國法律系所之一並繳交會費新台幣一千元整, 而領有法聯會頒予之會員證書。(關於授權書之制訂於下次會議中討論) 4.確定大法盃賽事由法聯會統一籌劃主辦並交由各校法律系學會承辦。 承辦或參與大法盃賽事之學校須為法聯會之會員。 如未參與法聯會之校系,無參與大法盃賽之資格! 5.請各系評估辦理大法盃賽之事項,下次開會將選出各項競賽之負責校系。 6.下次開會要確立章程,目前由顧問及總會長負責草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86.76
abian31072:都還沒有章程,怎麼會是第五屆........ 10/17 01:00
Runna:因為他們好像要砍掉重練吧 10/17 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