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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緯大 不知哪跟筋不對了 竟然跑來問小弟刑法 吾人特PO於此 就教於各位,亦回答於政緯 事實如下: 三名潛水客與潛水教練甲相約,隔日由甲帶領及教導他們一同去北海岸潛水勝地龍洞潛水 .但甲卻因為跟老婆吵架,隔日完全忘記此事而未赴約,然三名潛水客於到達龍 洞後雖未見甲前來,但心想既來之則安之,不想白跑一趟便貿然下 水,結果一人不幸遭海流捲走溺斃,問甲之刑事責任為何? 請眾刑事法好手,出個聲音吧!! ^^ 君子之過也,如日月之食焉。過也,人皆見之;更也,人皆仰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239.102
pieceofpaper:我看成緯政大 想說又是哪個名師 01/23 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