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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看完這幾篇文章後 自己有一點小心得 我是覺得雙方都有疏忽 也許佔位那方錯的比較大 明知佔位是違規的為什麼要這麼做? 被人發現了為什麼還要強辯說法律系書很多 (我自己也是法律系的~我覺得佔位跟書多不多真的沒有太大的關係) 但我覺得原PO也有疏忽的地方 我知道看到別人違規佔位心中雖然不爽 但大部分的人可能都不好意思當面告訴對方 所以才會選擇到版上PO文 我是覺得PO文的用意沒什麼問題 但是語氣和內容可能要稍微注意一下 如果只是單純陳述有這件事並且呼籲大家要注意不要再違規佔位 可能會比較好吧 夾帶一些主觀批評或是評論(X的這種貨色之類的...) 的確會造成對方當事人看到心中難過 如果實情真的像他們所說 他們都是一早地閱剛開就來 待到晚上地閱要關才走 那可能她以為這樣把書放著不會帶給別人困擾吧(當然仍就是違規沒錯) 這讓我想起小時候的一件事 國中的時候下課時間大家都很喜歡在走廊上打打鬧鬧 有一次我們班的同學一群人大家玩的太high了 可能造成隔壁班同學的反感 結果過了一節課我們班門口就被貼了一張大大的紙 裡面沒有指名道姓但是也用了很多形容詞(象腿豬鼻四眼田雞之類的 囧) 想想那時候看到也挺難過的^^|||| 這是我自己的一點想法啦 仍是希望這件事能和平的解決 畢竟大家都同一所學校 真要鬧上法庭也太難看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34.219
hardes:可是他就是備案了 是這樣說嗎= = 12/18 00:31
abien:不要連律師法官都自己人XDDDDDDDDDDDDDD 12/18 00:32
hsiyen:我覺得備案可能是虎爛的 12/18 00:32
frank123ya:整場扣掉法警都東吳的就囧到爆 12/18 00:33
zhaomine801:佔位ONLINE開始開放公測 12/18 00:33
sseiya:東吳大亂鬥嗎 哈哈 原告 被告 承審法官 辯護律師 12/18 00:33
hardes:不管怎麼樣 我是覺得 如果這樣就覺得難過 12/18 00:33
sseiya:檢察官 等等 都是東吳的 哈哈 12/18 00:33
hardes:那 是部是抗壓力有些不足 12/18 00:33
Lipius:誹謗是告訴乃論~備案不代表一定會告~啊啊~希望不會走到 12/18 00:34
Lipius:這樣啦~囧 12/18 00:34
abien:我還蠻想看東吳大亂鬥的= =" 12/18 00:34
d78965:那言詞辯論時可能出現很多案情無關的=...=XD 12/18 00:35
ghostl40809:[新聞] 東吳內鬥!!起因於強佔位子!? 12/18 00:39
e9690:樓上說的不太可能 12/18 00:40
ghostl40809:那標題該怎麼下XD 12/18 00:41
abien:[新聞] 庭上庭下一家親!東吳學生搶位告上法院,撕髮迫害??? 12/18 00:42
e9690:[新聞]東吳內鬥!!起因於強佔位子!?好啦其實我沒有新哏XD 12/18 00:43
sherlockscu:[校園]佔位糾紛 大學生竟提告 12/18 00:43
skyandtamako:撕髮迫害XDDDDDDDDDDDD 12/18 00:44
ghostl40809:如果最弄到上法庭 或是變新聞 怎樣都覺得很蠢 12/18 00:44
e9690:[新聞]蘇州內戰!法律系學生竟遭撕髮破害??(好血腥) 12/18 00:44
e9690:算了好沒意義~因為沒人會來抄 12/18 00:45
abien:可惜東吳沒新聞系XD 12/18 00:45
frank123ya:記者不會來這種小地方啦(茶 12/18 00:46
ghostl40809:當今閣揆曾是東吳校長 或許有點新聞價值.. 12/18 00:46
s207555:告告看啦!看誰比較糗!水準高下立見 12/18 01:13
hardes:不要為了這些浪費司法資源 有更多需要的人拉 12/18 01:15
skyandtamako:是阿 浪費國家資源 還是留給救災用吧(菸) 12/18 01:42
hardes:sherlockscu 標下的不錯 有天份唷 12/18 01:44
dk55: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go2.tw/goz 04/27 0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