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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yth0422 (basszon)》之銘言: : 原文吃光光~ : 這時我就要來說說我朋友發生的狀況了~ : 時間是發生在這個星期二(11/10)的下午 : 地點在城中校區的地下停車場 : 狀況就是 : 我的A同學發現他的安全帽被偷了 : 於是就找我的其他同學們 一起去軍訓室調監視畫面 : 可是因為畫面不清楚 只有照到車型、部分車牌及不清楚的駕駛人 : 但在我的B同學的抽絲剝繭下 : 竟然當天就找到了那部機車 : 原來只是有某兩位同學 : 想要出去晃晃卻少了頂安全帽 : 於是便隨手拿了我同學的安全帽去戴 : 雖然後來有還回來 : 但是他們還錯了車..... : (就是隨手丟在某一台車機車上) : 安全帽雖然找到了 但是有明顯的刮痕 : 這種行為和安全帽受損讓我同學非常不爽 我是上面提到兩位白目小大一的同學 雖然是他們偷安全帽做錯事情 但是對於後續的處理情況 , 似乎不是頂好的 價值$2400的安全帽,也不是全新,被刮到 就跟人家同學開價索賠$5000 ,是否超過? 雖然最後在教官的周旋之下變成賠償$3000和解 對於一個家境不好還要申請學校工讀的同學來說 $3000也不是個小數目 ,甚至還在當場跟教官借了$1000 教訓他們是該得到 ,不過能否請苦主學長體諒一下 ,退還部份費用 說句不好聽的:安全帽亂放也是你的疏忽 既然兩邊都有不對的地方 ,是不是就不該讓一個人負全責? 當然我不是要指責誰 ,只是看到同學最近都沒錢吃飯 ,很不忍心 如果學長看到的話 ,再麻煩你幫忙一下犯錯的同學 我相信身為學長的 ,這點肚量應該還有! ---- 有什麼額外的問題 請發站內信指教 ,謝謝^^ Mom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4.181.73
littlezhe:我想城中地停很少會發生借用別人安全帽的事情 11/13 15:12
littlezhe:今天沒有經過別人的允許就借用跟偷有什麼差別? 11/13 15:13
littlezhe:而且放在自己車上算亂擺?那以後在地閱 11/13 15:14
torussian:要這麼多賠償會不會太誇張了.. 11/13 15:14
asahina:「說句不好聽的:安全帽亂放也是你的疏忽」這句話有點... 11/13 15:14
littlezhe:大家桌上的計算機跟原文書不就也算亂擺? 11/13 15:14
jkking:這就是所謂得理不饒人 獅子大開口 活生生的案例嗎... 11/13 15:16
littlezhe:應該要叫你同學好好檢討自己吧!別破壞城中的安寧 11/13 15:16
JustAragaki:學弟十九號校慶喔~~ 11/13 15:16
Jordan2006:純噓無恥的賠償金 11/13 15:20
kevin751021:商店抓到偷東西可是十倍百倍的罰 更何況人家沒要賣 11/13 15:21
jkking:得到教訓最重要 自己有錯在先 怪不得人 3000換案底 值得 11/13 15:21
asahina:原來東西沒收好被幹走是活該啊...真是學到了... 11/13 15:23
kevin751021:要不然訴諸法律看看會不會罰比五千少 11/13 15:25
asahina:有時適度的教訓說不定對當事者是好的呢? 11/13 15:26
kevin751021:少拿窮來做藉口 會偷東西哪個人不是窮(非精神疾病) 11/13 15:27
initialdark:這要不要臉...就算東西亂放 不是你的你能拿? 11/13 15:30
uf2790105:賠償金額是一回事 拿了別人東西就是侵佔 11/13 15:31
asahina:原PO啊,你想替他們轉圜也不是用這種說法吧... 11/13 15:32
asahina:3000元學到手不可以亂發癢不是很便宜了嗎? 11/13 15:32
initialdark:窮就可以偷東西? 11/13 15:33
uf2790105:侵佔就是犯法 那具不好聽的疏忽可一點道理都沒有 11/13 15:33
hardes:東西沒收本來就要自己承擔風險 侵佔不對 11/13 15:34
hardes:但藉機獅子大開口更丟臉 超商閥十倍百倍其實違法~ 11/13 15:35
asahina:其實...年輕人餓個肚子也不會怎樣不是嗎? 11/13 15:36
masaki78s:花錢買教訓,值得啦!不然有案底你覺得比較好嗎? 11/13 15:37
kevin751021:我是不覺得2400的東西索價3000叫做獅子大開口 11/13 15:37
kevin751021:換成是你24000的東西被偷,抓到小偷你會想30000了事嗎 11/13 15:38
initialdark:5000算合理 要把機會成本算進去好嗎 11/13 15:38
kevin751021:要是誰偷我24000的東西我一定要他陪50000才罷休 11/13 15:39
kevin751021:同學沒錢吃東西很可憐 有沒有想過安全帽不見也很可憐 11/13 15:40
myth0422:我只是回個文沒想到就這麼多噓啊... 11/13 15:42
initialdark:應該都是噓那句話吧 跟借安全帽的人 11/13 15:44
asahina:有一位是噓:無恥賠償金 11/13 15:45
asahina:還有一位雖然是推但內容是:得理不饒人... 11/13 15:46
kevin751021:得理不饒人可以用在兩方身上啊 這次是真的不小心按2 11/13 15:48
kevin751021:不過字打完也懶得跳回去 就再噓一次好了 11/13 15:49
initialdark:其實我是想噓到爆...又怕破壞和諧的氣氛 11/13 15:50
kevin751021:我之前被噓的怨氣太重了 要發洩一下 ="= 11/13 15:58
jkking:幫補血 11/13 15:59
littlesafe:補刀 11/13 16:00
readragonfly:說句不好聽的:安全帽亂放也是你的疏忽 11/13 16:03
readragonfly:這種話都說得出口,真該砍手指 11/13 16:04
uf2790105:比起噁心的手指 我是比較想要自己的安全帽啦... 11/13 16:10
ernie0523:原PO把當是人姓氏說出來 不怕對方也說出你朋友的姓氏 11/13 16:24
這邊是我疏忽,修畢! 十分抱歉
ernie0523:這樣要猜小偷是誰難度就不高勒 11/13 16:24
myth0422:樓上跳針囉 早就知道系級跟姓名了 只是沒必要公佈吧! 11/13 16:28
大家不是早就知道小偷是誰了= =? 主要是看在他向我訴說時有很明顯的認錯 加上實在於心不忍見同學辛苦在學校打工一個月才領少少$1600 還沒拿錢回家就要支出這一大筆費用. 所以特來請學長相助! 針對Key point 我回覆一下: 因為我自己也是個常常忘東忘西的人 ,機車鑰匙安全帽雨傘課本衣服等等.. 在對方非使用惡意破壞的方式下侵佔 ,是不是也表示出了自己的小疏忽? 假設離開的當下有收好的話 ,也就不會被拿走 這一點不只是特別針對這次的事情 ,也是常常看到有因為遺忘而遺失的東西 或許在自己稍稍多留神的情形下 ,對自己的物品是否會更安心? ---- Anyway ,文筆不佳 ,要是有任何用詞譴字 ,文章表達 ,造成您閱讀上的不悅 還請多多見諒 海涵 Momo ※ 編輯: momo0112 來自: 163.14.181.73 (11/13 17:04)
ernie0523:本來就不想討論賠償多少 只是想提醒一下這篇原PO 11/13 16:55
ernie0523:而且你真得有看懂我推文的意思嘛? 11/13 16:55
cobeycobey:所以正妹穿的騷被強姦也算活該囉.引人犯罪嘛? 11/13 17:04
kevin751021:我想你的疏忽被誤解成活該了 11/13 17:06
kevin751021:但咸學校打工賺得少 何不去外面打工 11/13 17:07
T0T:齁齁~~~所以你們幹"他人亂放的物品"是一個正確的行為就對了?幹 11/13 17:08
peter1082:你是不是你同學@@ 11/13 17:09
T0T: 家境不好就應該更能體會自己東西被幹的心情吧,少合理化了~呿 11/13 17:09
cobeycobey:釋放這麼多戰液.修文還跳針理性勿戰..給推太客氣了 11/13 17:09
T0T:自以為正義~虧你還考上東吳!? 11/13 17:10
KaitouKid:東吳之恥 11/13 17:12
myth0422:請不要推卸侵佔行為的責任 11/13 17:14
我只有兩隻手 ,並不是白目的我同學 我從來沒表示過任何一句:我同學這樣是對的 我也是站在指責他的角度 ,一點都沒有打算合理化他們的事件 縱然情無可原 ,是否能從輕量刑? 對 , 很明顯我強調的就是錢的部份 再者大家強調的KP ,我再解釋:用意是提醒 ,以免二度發生類似事件 謝謝各位學長姊的指教 ---- 今天我只是一個關心的朋友 碰巧在版上看到這樣的文章 讓我有辦法接觸好心的學長 能不能意思意思殺個價 當作日行一善幫個大忙 如果行不通也就認了 ,但請不要扭曲我 Momo ※ 編輯: momo0112 來自: 163.14.181.73 (11/13 17:24)
cobeycobey:《目前動態》E:編輯文章 11/13 17:20
initialdark:還沒看修過的 先噓一下 吃飯先 11/13 17:24
cobeycobey:難聽的話都說出來了.現在又說只是想提醒手殘學長亂放帽 11/13 17:27
momo0112:事情都發生了 剩下的作用不是提醒還能有什麼@@? 11/13 17:29
T0T:很明顯~你強調的就真的不是"錢" 你不覺得沒報警就已經是從輕 11/13 17:31
T0T:量刑了嗎? 11/13 17:31
cobeycobey:好啦~你以九五至尊之姿指責學長亂放帽子我是無話可說啦 11/13 17:31
initialdark:人家亂放你可以亂拿 你要不要去查查法條? 11/13 17:32
littlesafe:"提醒"是提醒被偷帽子的人? 該被提醒以免二度發生的 11/13 17:32
littlesafe:應該是那偷帽子的人吧? 11/13 17:32
initialdark:你沒有要替他們合理化 是沒錯 11/13 17:34
initialdark:但是你反而說別人亂放 這是重點 11/13 17:35
initialdark:我相信安全帽沒放車廂貨沒扣在車廂的人多的事 11/13 17:35
initialdark: 或 11/13 17:36
initialdark:你要不要去路上每個都撿回家來 "提醒" 一下他們? 11/13 17:36
myth0422:我只能說 你是個好同學好朋友 但要再多想想 11/13 17:38
loverofleg:該想想的不是安全帽被幹的人吧? 11/13 17:40
momo0112:沒放好的確是個疏忽阿 ,但不代表我會去拿 11/13 17:40
initialdark:所以你覺得 放在自己車上=沒放好? 11/13 17:41
loverofleg:就算是因為自己的疏失 東西掉了 但也沒有需要 11/13 17:41
momo0112:當事人也是被我劈狗血淋頭 ,但能多少幫到什麼 ,就幫忙! 11/13 17:41
loverofleg:你同學用"拿走"的方式 讓他以後會留神求安心吧? 11/13 17:42
momo0112:站在我的立場 ,我何苦出來討噓? 不過只是不忍同學 11/13 17:45
momo0112:所以我從一開始就一直強調的是錢 ,能否退些? 11/13 17:45
momo0112:而完全沒有一句話是述說我同學的行為是有任何值得原諒的. 11/13 17:46
littlesafe:如果對索賠金額有意見 應該在一開始協商的時候 就討論 11/13 17:48
littlesafe:出一個共識吧? 而不是在事後 才由一個第三者來說是否賠 11/13 17:49
littlesafe:太多錢了吧? 11/13 17:49
bojohn:======================以下開噓========================= 11/13 17:49
cobeycobey:=============樓上沒品.我說不許噓!!================= 11/13 17:50
momo0112:事情已成定局 ,我也只是來賭最後的可能 ,看看有沒有幫助 11/13 17:50
CETOR:他如果有那頂安全帽就可以完成一個500,000的案子,你覺得該 11/13 18:01
CETOR:賠多少? 11/13 18:01
linswat:原PO真有義氣 肯這樣替同學討噓... 11/13 18:04
CETOR:而且真的壞心人就直接提告,到時候和解金一定不只5,000 11/13 18:04
initialdark:補刀 (樓上會計系?) 11/13 18:07
frank123ya:繼續噓 11/13 18:10
ably:講話真有趣 11/13 18:23
wjwj5267:你不忍心你同學,但是被偷東西的人就不可憐嗎?!邏輯很怪 11/13 18:29
wjwj5267:還理直氣壯成這樣,東吳之恥啊。 11/13 18:29
wjwj5267:順手拿的想法就是順手牽羊,是犯罪,5000換案底當然值得 11/13 18:30
readragonfly:早知如此何必當初?敢作就要敢擔當 11/13 18:52
readragonfly:東西忘記拿是疏忽,帽子放車上不代表可以拿走 11/13 18:52
readragonfly:讓你同學得個教訓,做人手不要那麼賤 11/13 18:53
w20022445:奇怪你把立場反過來不會覺得自己很噁心嗎? 11/13 18:58
iramusic:安全帽亂放也是你的疏忽 這句話我實在無法苟同 11/13 19:08
iramusic:在拿走的那一秒有想過被拿安全帽的人的感受嗎 11/13 19:09
oncoming:希望學弟不是法律系的,更不要"低就"成為法官,謝謝。 11/13 19:24
iceman911:對不起我安全帽亂放害你忍不住借走是我不對對不起 11/13 19:40
someacho:偷東西就是不對 還嫌人家亂擺 11/13 19:53
someacho:那跟性侵犯說女生裙子穿太短害我受不了 有什麼差別 11/13 19:53
DAKOU:這個東西賠3000太多 怎麼算都不會超過2400 再者 11/13 19:58
DAKOU:使用竊盜不會被判刑 根本不會留案底 11/13 19:59
DAKOU:如果是還沒付錢,那就先壓著,對方要告就給他告 11/13 19:59
DAKOU:頂多民事會成立,但絕對不會超過2400 付了錢就沒辦法了 11/13 19:59
someacho:純推賠太多 剛剛噓過了0.0 11/13 20:02
blueberrypie:做錯的事的,還是先檢討自已吧!什麼叫做安全帽亂放? 11/13 20:04
blueberrypie:不是你的就不該拿,還有什麼好狡辯的? 11/13 20:04
e9690:所以我們大家都去偷東西吧~反正不會留案底~揪咪~去偷用過的 11/13 20:06
e9690:帽喔~>.^~揪咪 11/13 20:06
DAKOU:不對喔,不是偷用過的就不會留案底 是有還就不會留 11/13 20:11
DAKOU:請別搞錯了。法律給的是公平 有多少損害 就有多少賠償 11/13 20:11
e9690:所以以後就可以順手拿了~然後再環~真好 11/13 20:12
DAKOU:就算把帽子損毀,也不會賠到2400 11/13 20:12
DAKOU:在法律上被允許的事 不代表在道德上被允許 更何況 在沒還之 11/13 20:12
DAKOU:前就被抓到,要證明自己的使用竊盜並不容易 11/13 20:12
e9690:所以以後只要被發現~在還就好 11/13 20:13
DAKOU:自己決定好就好 11/13 20:13
cdk:e9690是在跳針嗎= = 11/13 20:13
e9690:只是有人說"3000太多"~我只是決得很荒謬 11/13 20:15
DAKOU:你覺得怎樣沒用 因為現有制度不可能賠這種價錢 11/13 20:16
DAKOU:如果現有制度可以賠到兩倍 我還會覺得太少 11/13 20:16
TWpttXD:?? 11/13 20:44
TWpttXD:你還真有臉 11/13 20:47
TWpttXD:你根本不用出來討噓,何苦呢? 11/13 20:50
TWpttXD:有案底跟賠3000?我想這結果已經對白目學弟很通融了。 11/13 20:55
initialdark:道德淪喪 11/13 21:07
Jordan2006:就說了不會有案底,要告就讓他告吧~一群人在裝清高 11/13 21:07
initialdark:養天地之正氣? 法古今知完人? 11/13 21:07
initialdark:養出一堆說反正不會有案底 讓他去告這種學生 11/13 21:09
initialdark:可悲 11/13 21:09
cktz:何必告?直接公布這位這位經濟系的"苦主"就好啦,讓大家知道 11/13 21:10
cktz:以後偷東西用完記得還 11/13 21:11
T0T:某J還真囂張~下次可以跟你借安全帽嗎~^.< 11/13 21:11
frank123ya:C大真壞 你這個小壞蛋>//< 11/13 21:12
T0T:反正你這麼清高~科科 11/13 21:12
cktz:因為我在本部也被偷過,我最度濫偷安全帽的 11/13 21:13
cktz:原PO到此本來只是想表達意見,但是你的言語讓你的同學更悲慘 11/13 21:15
cktz:現在全透可都知道,經濟一有偷安全帽的賊 11/13 21:16
initialdark:我比較好奇 小偷是經濟一的? 我看全文+推文都沒看到.. 11/13 21:19
initialdark:樓樓上是爆料嗎? 11/13 21:19
cktz:原PO不就經濟一的嗎? 11/13 21:21
TWpttXD:喔!是經濟系的? 11/13 21:22
initialdark:我該說你好記性 還是說你爆料勒... 11/13 21:24
ffss5566:http://ppt.cc/9fY1 11/13 21:29
ffss5566:經濟系之恥! #1AV1hLG5 11/13 21:30
cobeycobey:別公佈人家是經一B的啦~~ 11/13 21:33
ffss5566:乎ㄥˊ先生,護航?公佈人家姓名?修掉還是看的到喔 ^.< 11/13 21:35
besthsnu:這篇其實滿好笑的XD 11/13 21:37
cktz:原來是經一B呀,經一B有多少校內工讀呢?不重要啦 11/13 21:37
MA19isSUCK:轉錄至看板 Test 11/13 21:41
MA19isSUCK:有什麼額外的問題 經濟系公告欄指教 ,卸卸 ^.< 11/13 21:42
cobeycobey:夢到98151153 排列組合應該是頭獎號碼 11/13 21:49
myth0422:.......公佈個資還蠻糟糕的....大家適可而止.... 11/13 21:51
besthsnu:我比較好奇偷的人到底是誰 11/13 21:52
game1135:這還蠻神的 連母校秀峰的PTT都能 11/13 21:54
readragonfly:年輕人終究是年輕人,以後注意用字遣詞吧 11/13 21:55
readragonfly:沒幫忙到同學就算了,還搞得更糟 11/13 21:57
blueberrypie:越幫越忙,說句難聽的,你朋友活該... 11/13 21:58
Grammy:看到小偷的名字了 耶一 11/13 22:06
JustAragaki:QQ秀峰出現了 11/13 22:06
besthsnu:那個不是小偷的資料吧 是護航的~ 11/13 22:07
Grammy:嗯 真慘 11/13 22:09
GeniusBear:轉錄至看板 SCU-ECBasket 11/13 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