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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C7CnSqT 標題:[相簿] 2010外語學院畢業典禮 內推文
ginnietulip:亂開閃光 未經同意偷拍別人 你這個敗類
ginnietulip 惡意怒罵,版規第五條 水桶兩星期 時間到請自行來信解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202.101
Ahfire:XDDDD他罵得好順口 06/21 19:38
mcwagamama:我好好奇他怎麼那麼生氣 06/21 19:42
liaowei:可能我不小心拍到他(她)了,希望趕緊告訴我是那張, 06/21 19:43
liaowei:我好趕緊移除。 06/21 19:43
amy174139:其實所有未經告知拍「台下」的個人照都應該移除 06/21 19:52
littleenen:媽~我被po上網了~揪咪 >.^* 06/21 19:57
tatsumaru:不要閃我啦~~~~~~啾咪 ^.<* 06/21 20:00
Mofay:為什麼被拍的不是我~~~~~~~啾咪 ^.<* 06/21 20:07
redoven:媽~~我女朋友在裡面耶!!!~~~~啾咪 >.^* 06/21 20:13
cannyL:什麼不是板規六? 06/21 20:41
liaowei:板規五包含推文,板規六沒有 06/21 20:52
cannyL:不過今天如果是我的話也會嚇到吧~甚麼都不知道就被po上網 06/21 22:18
liaowei:典禮當天有廣播。 06/21 22:19
mark04240606:有廣播 你是公家請來拍照的又如何 未經同意特寫單一 06/21 22:29
mark04240606:同學 那跟在街上.海灘上拿支300大砲 偷拍人有何差異 06/21 22:30
liaowei:所以就是說有需要移除照片請告知,會立即處理 06/21 22:31
amy174139:樓上應該看見我的推文了吧?你自己都承認是偷拍了,應 06/21 22:35
amy174139:應該刪掉的是你所有未經同意拍攝的個人照 06/21 22:36
liaowei:有照到你的話就請告知一下,會馬上移除。 06/21 22:40
liaowei:肖像權部分只有肖像權所有人有權伸張 06/21 22:41
liaowei:因此你可伸張你自己的肖像權 06/21 22:41
liaowei:其他人則不勞費心 06/21 22:41
Barnard:我好奇請問liao大,有人真的要求你移除他被照到的圖了嗎? 06/21 22:51
liaowei:不清楚,目前無法確認要求移除的人是否有被拍到 06/21 22:53
cannyL:可是這樣就會被你知道我是誰了耶(汗) 06/21 23:00
Barnard: 樓上 我笑了XDD 06/21 23:02
cannyL:可是是真的呀XDDDDDD 06/21 23:09
cannyL:你要不要自己衡量一下哪些照片太過侵略性? 自己撤掉好了? 06/21 23:20
Barnard:其實保護自己的肖像權是很正常的 我也被人要求過撤掉照片 06/21 23:26
Barnard:這是被攝者的權利 主張自己的權利是需要一點點勇氣沒錯 06/21 23:27
Barnard:建議can大不用想太多 寫信就對了 不然"侵略性"見仁見智呢 06/21 23:28
Barnard:當年要求我撤圖的學妹 我也不過就是以後不照他這樣罷了XD 06/21 23:29
amy174139:問題在於,苦主不想讓L大知道他拍到的人是他,而且他很 06/21 23:31
amy174139:不高興 06/21 23:31
Barnard: 不高興就更該伸張自己的權利喔 敲邊鼓是沒有用的 06/21 23:36
Barnard: 若權利所有人本身選擇不作為 其他人省點口舌卡實在 06/21 23:37
cannyL:喔~ 但當事人現在被檔在ptt外呀(菸) 06/21 23:39
Barnard:我想Liao大已經表示很清楚了 真的有苦主的話就寫信給他吧 06/21 23:40
cannyL:"擋" 錯字改一下!!! 不好意思! 06/21 23:40
Barnard: 就是水桶那位啊XDDD 06/21 23:40
cannyL:不是~ 不是被水桶那位 被水桶那位他只是說出了應該說的話 06/21 23:41
cannyL:不過用詞過於激烈 06/21 23:41
cannyL:整個聊起來了(汗) 06/21 23:41
Barnard: 對啊~真的滿激烈的..... 06/21 23:43
Barnard: 同樣的狀況 妨害名譽的追訴權在Liao手上 06/21 23:44
amy174139:B大 你這種態度本身就不太對 攝影的人明明就做錯事 06/21 23:45
Barnard: 而且這個與前面舞研的狀況不一樣 他用字頗明確的...(汗) 06/21 23:46
amy174139:卻沒有面對自己的問題 把責任推給受害人 這是不應該的 06/21 23:46
Barnard:歐~我只是建議啦..做錯也是該由肖像權所有人來伸張權利 06/21 23:47
Barnard: 這是很正常的 大家應該勇於伸張自己的權利不是嗎? 06/21 23:47
Barnard:至於邊鼓敲很大力的 除非你的權利有受的侵害 06/21 23:48
cannyL:我覺得重點不是被害人爭不爭取自己的權利 而是一開始攝影 06/21 23:48
cannyL:的人就應該先尊重吧? 06/21 23:48
Barnard: 不然用文字指責或生氣都無濟於事不是嗎? 06/21 23:49
Barnard:恩..不知學校沒有在典禮前先告知與會者有不被攝影的權力 06/21 23:50
Barnard:若沒有告知 而與會者也沒有行使自己的權利 很難說攝影者 06/21 23:50
Barnard:但肖像權是一直存在的 因此事後伸張肖像權依然是有用的 06/21 23:51
Barnard:只是必須要由權利所有人出來伸張 06/21 23:51
cannyL:我看到裡面不少照片被攝者都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拍的 06/21 23:51
Barnard:其實這話題很廣啊... 06/21 23:52
Barnard: 若學校在典禮前有廣播 就不是不知情 06/21 23:53
Barnard: 只是學校不知有無順帶告知"可以拒絕攝影" 06/21 23:53
cannyL:我的意思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當下有被拍到吧!而且是個人特寫 06/21 23:54
amy174139:B大 這是攝影師倫理的問題 不能因為當事人沒有出來伸張 06/21 23:54
Barnard:這也顯示出學校對著作權與肖像權的認識依然貧乏 06/21 23:54
cannyL:他都不知道有被拍到了怎麼拒絕? 06/21 23:54
amy174139:權利 就好像攝影師沒有做錯事一樣 06/21 23:54
Barnard:攝影師倫理我懂,但實在沒有法律規定攝影師該遵守哪些倫裡 06/21 23:55
cannyL:那照你這樣說實在沒有討論下去的必要了 06/21 23:55
Barnard: 當場不知道被拍到,現在看到圖知道了,還是可以行使 06/21 23:56
cannyL:反正法律沒規定的事 大家都自由心證嘛~ 06/21 23:56
cannyL:我覺得OK就OK 反正倫理這種東西本來就也是相對的 06/21 23:56
Barnard: 如果真有苦主 卻又不行使自己的權利 確實討論是無用的 06/21 23:56
amy174139:倫理跟法律不能混為一談 那是個人職業道德問題 06/21 23:57
Barnard: 恩 AMY大這樣講我個人深感佩服 06/21 23:58
Barnard: 我是建議一個簡單可行的辦法罷了 要戰可以不用找我 06/21 23:59
halfnk:此篇推文已偏離公告主旨,若版友要針對此議題請轉移 06/21 23:59
Barnard: 版主英明 (拜) 06/21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