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
【記者林怡秀/台北報導】
聯招方式一變再變,消基會已接獲考生家長反應,若考生失常
,能否因政策錯誤而提出國賠聲請的詢問,消基會秘書長程仁宏表示
,消基會很重視此問題的嚴重性,並和義務律師商量,若舉證條件充
分,不排除必要時為考生打國賠。 廣 告
程仁宏說,根據國賠法第二條規定,若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
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
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亦同。
消基會表示,這一周來,陸續接到家長來電反應聯招政策一變
再變,讓考生無所適從,程仁宏認為,聯招會與考生基本上形同契約
關係,一旦契約改變,等同於毀約,改變者需負一定責任,若聯招方
式有所異動,一定要在一年前告知,若緊急改變,更應適用下一屆聯
招,對於辛苦準備三年的考生,考前一個多月才通知要改,說甚麼都
缺乏正當性。
程仁宏表示,若要打國賠,最重要的環節在於舉證及認定標準
,如何認定考生的考試失常,是因為公務員執行公務上的謬誤(聯招
政策的一變再變),導致考生名落孫山或明顯落敗。就技術操作面來
說,考生家長可以根據考生在校成績的排名,做為判定是否政策改變
的參考指標之一。
此外,若聯招會因為SARS因素擔憂考生過份密集考試而要改變
聯招試題,基本上可以用戴口罩、量耳溫、稀疏的座位等技術面來改
進,未必得改變題型,一旦改變題型,應該全面都改,何以只維持英
文與國文作文,其他科目卻大幅更動其間的標準在哪裡聯招政策轉向
實在缺乏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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