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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著作權 侵害必究 根據2009年縣市長選舉結果,多位立法委員轉戰縣市長成功,加上原 先立法委員缺額,共7席立法委員有待補選。民進黨團目前僅能掌握 立法院27席,若能順利拿下2席立法委員,將可掌握29席,正好跨過 立法院總席次113席的1/4席次門檻。請問:關於特定政黨掌握我國立 法院29席立法委員的意義,以下哪一位同學的說法符合事實? (A)甲:只要同屬該特定政黨之立法委員全數支持即得提議罷免總統、副總統 (B)乙:只要同屬該特定政黨之立法委員全數支持即得提議變更中華民國領土 (C)丙:只要同屬該特定政黨之立法委員全數支持即得提出不信任行政院院長 (D)丁:只要同屬該特定政黨之立法委員全數支持即得提議彈劾總統、副總統 (E)戊:只要同屬該特定政黨之立法委員全數支持即得提議修改中華民國憲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45.201 ※ 編輯: berk 來自: 218.166.245.201 (01/23 22:00)
OMU7IM:不會考,因為提到政黨名稱 01/23 22:24
w33140152001:E!? 01/23 22:31
lions0164:A? 01/23 22:37
lovelve:ABE 皆只須要1/4提議即可 C:須要1/3連署 D:須1/2提議 01/23 22:42
lovelve:C:連署通過之後72小時內 記名投票之 1/2贊成 即可罷免 01/23 22:44
lovelve:D提議之後 2/3同意 即可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 01/23 22:44
berk:答案如上,本題完全答對率21.71%,鑑別指數0.198。 01/23 22:57
lions0164:原來是多選.. 01/23 22:59
脆笛酥剛開始當高中老師的時候,採取 甲 的策略,只要同學上課 時舉手說要去洗手間,一概不准。後來發現某些同學有特殊需求,基 於便利性的考量,於是改採 乙 的策略,同學上課時想去洗手間, 只要舉手示意一律同意,但是針對特定對象予以適度限制。過了一段 時間,他發現課堂上去洗手間的同學愈來愈多,嚴重干擾課程進行, 於是接受班級幹部的建議,公開宣示 丙 的新策略,凡是上課時去 洗手間的同學一律登記座號,平時成績酌予扣分以為警惕,但有特殊 需求的同學只要事先報備,經過老師同意即可免罰。慢慢地,上課秩 序恢復正常,去洗手間的同學有減少的趨勢,學業成就也有明顯的進 步。請問:對照前文以及我國政府調整兩岸經貿政策的過程,下列敘 述何者最接近事實? (A)甲是指「春節包機,兩岸直航」 (B)甲是指「積極管理,有效開放」 (C)乙是指「戒急用忍,鼓勵南進」 (D)乙是指「積極開放,有效管理」 (E)丙是指「錢進中國,債留臺灣」 ※ 編輯: berk 來自: 218.166.245.201 (01/23 23:02)
lions0164:D? 話說我們都直接出去上廁所.. 01/23 23:10
lovelve:C 乙 戒急用忍 丙 積極開放 有效管理 01/23 23:16
berk:本題答案為D,答對率81.62%,鑑別指數0.059。 01/23 23:32
lovelve:是D喔 甲乙丙 有照時間先後嘛!?01/23 23:41
whalelover:應該有吧01/23 23:43
berk:剛好符合時間順序但主要是在測驗學生有無理解其政策內涵。01/23 23:44
lovelve:1996 戒急用忍 2001 積極開放 有效管理 是這樣才對吧 01/23 23:49
berk:是的,2006改為「積極管理,有效開放」。01/23 23:55
健康中心的小護士們正在討論一則新聞:「經過多年積極爭取,我國 終於在2009年5月獲邀參與第62屆世界衛生大會;前衛生署長葉金川 站上會議講台發表四分鐘演說,但他謹守『承諾』並未談及任何有關 中華民國或臺灣會籍的問題。」請問:誰的說法符合事實? (A)甲:我國係以「中華臺北」名義獲邀以會員身分出席第62 屆WHA (B)乙:過去我國未能順利出席WHA 主要是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對 (C)丙:WHO 承認前署長葉金川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唯一合法代表 (D)丁:想成為WHO 會員國就必須堅持以「中華民國」名義提出申請 (E)戊:未能加入WHO 曾經導致我國H1N1 疫情失控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 編輯: berk 來自: 218.166.245.201 (01/23 23:45)
whalelover:A嗎 = =" 01/23 23:45
whalelover:阿是B 01/23 23:45
whalelover:不是會員 01/23 23:45
berk:本題答案為B,答對率76.7%,鑑別指數0.107。謝謝收看!:) 01/23 23:58
有關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提出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 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乙、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提出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 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丙、中華民國領土之變更案提出後,非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 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不得變更; 丁、中華民國憲法之修正案提出後,非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 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不得通過。 (A)甲乙丙 (B)乙丙丁 (C)甲乙丁 (D)甲丙丁 (E)甲乙丙丁 ※ 編輯: berk 來自: 218.166.245.201 (01/23 23:59)
OMU7IM:D 彈劾是司院審理 01/24 00:17
berk:答案如上,本題有瑕疵,但答對率只有61.94%,鑑別指數0.209。 01/24 00:19
hwaien:ad和e 01/24 00:30
OMU7IM:正確的... 被倒扣光了囧,不過我不考指考公民 01/24 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