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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earr3z (Bearr3z.:))》之銘言: 說真的。被告也沒有什麼, 反正學生的時間很多,上上地檢署而已, 增加人生經驗, 我覺得最多也就不起訴處分, 告的人可能還會被檢察官說浪費司法資源。XD (為了這種小事就要開個案件,他們心裡也是點點點。) 導師會這麼說也許就是欺負你們沒有法律的常識 還有很少的人生經驗, 不過話說回來了,既然有同學想要對抗老師, 大學何不選擇法律系, 這樣子可以發表意見又能夠自保。 就我個人的法律常識來說, 這內容哪裡有叛國罪? 世界上沒有不會滅亡的國家,好不好。 他比較能夠告的也許最多就是妨礙名譽而已, 但是我覺得也告不成啊! 說他的任期到哪個時侯,這哪裡會構成汙辱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22.2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NIORHIGH/M.1511599610.A.A19.html
jesuschristo: 高三生哪裡時間很多了.. 11/25 17:04
jasonking3c : 高三時間多?欠噓 11/25 17:50
lilychin : 你高三不用考大學嗎 11/25 18:03
littlebike : 這篇的意義是...? 11/25 18:17
TZ112827 : 高三最好時間很多 11/25 18:24
HCPaulSC : 這樣就讀法律,別害人好嗎 11/25 19:52
DutchLord000: 讀法律 當法師 11/25 20:40
forever666 : 紅明顯 11/25 22:31
kcheng0000 : ??? 11/26 01:26
business85 : 用嘴巴講很容易,法院跑幾次了?被假扣押過嗎? 11/26 03:34
bankmimi : 人生階段最沒時間的就是高中生何況是學生指考戰士 11/26 11:22
Scorfish : 青春不留白不是這樣留的.... 11/26 12:07
roastchicken: 為什麼會出現假扣押 他是欠多少XD 11/26 13:58
roastchicken: 另外這確實沒有構成內亂外患罪XD 11/26 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