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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文章 > 49051 X110/10 taipeixcity □ [新聞] 獨/高教競爭不能等 中山大學有意與台大… ┌─────────────────────────────────────┐ │ 文章代碼(AID): #1RlNFe0Y (SENIORHIGH) [ptt.cc] [新聞] 獨/高教競爭不能等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NIORHIGH/M.1539142632.A.02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5 Ptt幣 │ └─────────────────────────────────────┘
zero95154 : 國北教這種垃圾學店跟台大併校根本笑話10/10 22:36
處置事由 該板友於文章下方直言某校為垃圾與學店,已違反板規3-2-e 引用板規 3-2. 有下列內容者,初犯水桶3個月,再犯水桶1年,累犯永久水桶,並得視情況退文若將違規部分刪除,板主亦得視情節追究責任。 3-2-e. 蓄意引戰、挑釁、攻擊特定或不特定族群。 處置措施 初犯水桶三個月,並刪除原推文。 申訴救濟 依本板板規說明: 5-3. 若不服板主所做之相關板務處分,請依循以下程序進行: 一、與原判板主以站內信或其他站內合法形式(請勿用app私訊系統)進行溝通, 原判板主需於收到信件後72小時判定是否變更或維持原判決。 二、若對該溝通結論不服者,得以群組寄信方式寄予板主群, 由板主群合議討論,並得視需要進行暫時處分。 若討論時間需要超過72小時,則需先行回信告知。 三、若對最後判決仍不服者,得前往組務申訴看板 Uni-LawServ 板發文申訴。 如未依本條規定之程序進行,板主視情節不受理,並加重原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5.216.20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NIORHIGH/M.1539192671.A.C4E.html #1R00iZ1K (SENIORHIGH) 一文中討論過,我們兩位板主對於「學店」一詞的看法 這個詞本身原意是指「販售學歷的商店」,雖衍伸為貶義詞,但基本上我對於這個詞算開放的態度了,如果不要刻意想引戰或是將該學校列為一文不值的前提下 但直言某校是「垃圾」就真的太過頭了。
B99303079 : 年輕人太衝動了 10/11 03:24
greatthrow : 原來有原意喔 學到了XD 10/11 08:03
準確來說應該是「只要付錢(學費)就可以拿到文憑」,所以就好比販售學歷的商店 後來被指稱較不具競爭力的學校。 ※ 編輯: lee457088 (140.115.216.209), 10/11/2018 08:3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