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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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SJJaYHN (SENIORHIGH) [ptt.cc] 關於國防體檢視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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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571 s 7 1/27 NEYMARMA □ 關於國防體檢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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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SJPD6SG (SENIORHIGH) [ptt.cc] [討論]發洩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NIORHIGH/M.1548587846.A.71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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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583 s11 1/27 Bulijojodibl □ [討論]發洩
處置事由
NEYMARMA 文章經提醒後仍未修改分類標籤
Bulijojodibl 文章經提醒後仍未修改內文,且分類須使用 [祭品] 。
引用板規
2-1. 違反下列各項者,初犯水桶7日,再犯水桶1個月。
2-1-d. 標題須放置標籤,可自訂標籤名稱,但標籤必須與內容相符。
2-2. 違反下列各項者,視同鬧版,退文,初犯水桶三個月,再犯水桶1年,
累犯永久水桶。
2-2-d. 祭品文須使用[祭品]標籤,限帳號本人每人每月最多一篇,祭品總額須達稅後
1000P,且須在達成後14日內兌現,若未期限內兌現則水桶至兌現。
其祭品可為善心捐款,但不得為發放新台幣相關物品。
處置措施
NEYMARMA 經查為初犯,水桶七日並刪除原文章
Bulijojodibl 經查為初犯,水桶三個月並退文。
申訴救濟
依本板板規說明:
5-3. 若不服板主所做之相關板務處分,請依循以下程序進行:
一、與原判板主以站內信或其他站內合法形式(請勿用app私訊系統)進行溝通,
原判板主需於收到信件後72小時判定是否變更或維持原判決。
二、若對該溝通結論不服者,得以群組寄信方式寄予板主群,
由板主群合議討論,並得視需要進行暫時處分。
若討論時間需要超過72小時,則需先行回信告知。
三、若對最後判決仍不服者,得前往組務申訴看板 Uni-LawServ 板發文申訴。
如未依本條規定之程序進行,板主視情節不受理,並加重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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