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uehong : 出現「八卦」兩字就被你認定與本版 180.204.3.2 02/18 12:09
→ Puehong : 無關,也不考慮到我文章的議題本身 180.204.3.2 02/18 12:09
→ Puehong : 就跟高中課綱有關 180.204.3.2 02/18 12:09
就是因為有考慮到文章的公益性質,所以才沒有直接處分,
在板務板最近討論的文章可以參考,
有板友提出因為可能板友對ptt的看板不熟悉,
在"泛高中點"的認定上是我可以接受的,
但如果是以他板發文為佳,我也會推文告知其他板甚至是哪個板比較合適,
同時進行標記,
這個標記的意義是我暫時不會進行處分,而是與新板主討論後看是否要刪除還是保留,
但若是惡意重複發表類似的文章,則會直接處分.
如果真的過於薄弱,我通常是刪文,或是回信備份提醒後刪除.
本次您的文章很明白的說明是在問八卦,
我想板友應該也知道這種文章是在哪邊發文比較合適,
考量您的議題與高中生有關,於是推文告知,
並沒有直接依板規 3-2-h 進行處分.
註:3-2-h. 他板事務。(含台灣解嚴後或仍在世之政黨及政治人物,屬政黑板)
我很簡單的直說,高中板是偏學術看板,
偶爾閒聊可以,但不代表可以把其他看板的事務扯進來,
問八卦本身就不是屬於本板的討論範疇,
不管是惡意還是無意都是如此.
推 Puehong : 過去的慣例怎樣是使用者應該知道的 180.204.3.2 02/18 12:11
→ Puehong : 嗎?翻遍貴版版規也不見有提到什麼 180.204.3.2 02/18 12:11
→ Puehong : 慣例,你要不要乾脆列舉一張禁止出 180.204.3.2 02/18 12:11
→ Puehong : 現的(包括但不限於)詞目表阿 180.204.3.2 02/18 12:11
是因為以前有類似的案例幾乎都自己修改過了,
你如果要被處份過的判決,我貼給你,#1OxEJ1PY (SENIORHIGH),
經提醒自己修正過的文章,#1QQTnzX5 (SENIORHIGH).
的確板內每一篇文章,甚至只是每一篇公告文,
板友不可能都去每一篇都有看過,
就連單純置底板規放在那還是有板友違規,
所以只要我認為不是惡意要違規的板友,
我都幾乎會寄信提醒改善,
真的不願意配合才會進行處分.
我對於偏主觀認定的板規,能盡量少去處分就少去處分,
很多事情我有說過,是要視個案而定,
因為我沒有辦法用"列舉"的方式將各種狀況依依列出,
就我個人的看法,列出板友所指禁止出現的"詞目表",
只是讓板友在找漏洞鑽而已,
有心的板友透過漏洞來進行惡意行為,
讓板主要一而再再而三的修補該詞目表,
又基於不溯及既往的原則,我想不是大家樂見的,
這一點恕我個人無法答應這類請求.
主觀板規的判定,已經於日前開放板友討論,
看板事務非常眾多,目前也只有我一位板主,
若板友有任何問題可以直接提出,
甚至是發揮熱忱出來參選板主,
不是自己去主觀的解釋板規,
更不是等到事情發生了才在質疑板主的作為.
推 Puehong : 判決公告就公告,從來不懂最後一句 180.204.3.2 02/18 12:15
→ Puehong : 要再多補一槍酸被水桶的人是什麼意 180.204.3.2 02/18 12:15
→ Puehong : 義,違規者該受的是依照版規的處分 180.204.3.2 02/18 12:15
→ Puehong : ,換句話說沒有必要再接受來自本該 180.204.3.2 02/18 12:15
→ Puehong : 中立的執法者的奚落 180.204.3.2 02/18 12:15
感謝板友這段意見,稍後我也會重新檢視過往判決,將該部分刪除.
若板友認為在我上任發生的任何板務事務有任何不妥,
認為我不適任高中板板主一職,
自得依群組規定提出罷免,或是來信溝通後上訴,
或由板友至群組連署板發起不適任投票,
若該投票結果多數(同意>25>不同意)認為我不適任,我自行申請解職,
相關事務我個人迴避,請待新板主上任後與他說明,
同時我願意接受所有公評.
推 Puehong : 對了,在你之前的版主發表公告水桶 180.204.3.2 02/18 12:21
→ Puehong : 時不會在後面多補一槍耶,你是在自 180.204.3.2 02/18 12:21
→ Puehong : 造慣例嗎? 180.204.3.2 02/18 12:21
這部分我不多做解釋,不論有沒有都不影響我上述的想法.
我給予板友自由討論的空間,但不代表板友可以隨便,
對於板友違規給予時間改善,並不代表板務要被這個受限.
--
本文同時轉寄給當事人 Puehong ,
若有任何問題或建議歡迎於板務板提出.
※ 編輯: littlebike (118.150.48.158), 02/18/2018 13:22:54
→ Puehong: 你轉寄給我時,本文似乎尚未補完,但您在13第多已經補完, 02/18 14:02
→ Puehong: 那我應該就沒有公開私人信件的疑慮了 02/18 14:02
信件是於本文編輯完後轉給您的,敬請放心.
→ Puehong: 我認為我們在SENIORHIGH發文的當下便同意您事先擬好的契 02/18 14:03
→ Puehong: 約(也就是版規),換句話說如果是無法經由推導而得知的細 02/18 14:04
→ Puehong: 節,又沒有正式公告增補的話,版友可以不需配合你的「提 02/18 14:04
→ Puehong: 醒」,因為你的提醒並不在當初我們合意的契約中。 02/18 14:05
是的,但今天違反的規定被提醒皆是於法有據,
只是這個法是主觀認定,板友自行去解釋與板主的認定不同,
因此板主考量板友並不是"惡意"違反板規,給予時間提醒改善,
這部分並不是在契約(板規)中強制規定的,
但基於言論自由,給予使用者時間配合.
→ Puehong: 版主有版規的最終解釋權沒錯,但請注意你的解釋不要變成 02/18 14:06
→ Puehong: 一種變相的「造法」。以今天我的疑問來說,既然你認為泛 02/18 14:06
→ Puehong: 高中點可以接受,那你的公權力可能就不應該變成是標記、 02/18 14:07
→ Puehong: 或是提醒後刪文 02/18 14:07
板主雖擁有板規最終解釋權,
但如同板友所述,並不是解釋成變相「造法」,
所有的板規不應過度去擴張解釋,
這是我在 #1QRLwlBa (SENIORHIGH) 有做說明過的.
泛高中點是我可以接受,
但並不代表我就沒有依高中點薄弱刪文的權力,
若板友認為這是板規沒辦法制定的部分,
那依站規<板主權力義務規範>,對於看板文章擁有管理權,
對於不合適的文章,仍有權力刪除.
→ Puehong: 我不相信你不知道「八卦」一詞的含意從原本的「胡亂的傳 02/18 14:37
→ Puehong: 言」而擴張成可以指涉「少有人知或有價值的知識或資訊」 02/18 14:38
→ Puehong: 所以我才在猜測你可能是對字眼的使用上不滿意 02/18 14:39
八卦一詞並不是不能使用在其他看板中,
而是對於高中板的定位,為何在用詞上需要用到「八卦」一詞?
什麼詞適合用於閒聊,在學術型看板中該怎麼嚴謹用詞,
這點我想不只是個人的想法,
我相信板友也不願意見到看板中出現無意義的用詞.
還有針對「八卦」這一詞,我判定的是他板事務,
並非無意義內容,也沒有去擴張解釋該字詞含意.
※ 編輯: littlebike (118.150.48.158), 02/18/2018 14:50:30
→ Puehong: 謝謝,那我對「八卦」一詞本身已沒有疑惑了,反正未來我 02/18 14:52
→ Puehong: 就是找另一個近義詞代替掉它就是了。不過另一個也很重要 02/18 14:52
→ Puehong: 的問題是「翻遍貴板板規也找不到慣例」,你自已也說文章 02/18 14:53
→ Puehong: 可能會被刪除,既然是涉及到罰則的部分,哪有在適用習慣 02/18 14:54
→ Puehong: 法?若有罰則,就應該明文寫進板規 02/18 14:55
我還是重申本文已經回覆的內容:
很多事情我有說過,是要視個案而定,
因為我沒有辦法用"列舉"的方式將各種狀況依依列出,
就我個人的看法,列出板友所指禁止出現的"詞目表",
只是讓板友在找漏洞鑽而已,
有心的板友透過漏洞來進行惡意行為,
讓板主要一而再再而三的修補該詞目表,
又基於不溯及既往的原則,我想不是大家樂見的,
這一點恕我個人無法答應這類請求.
現行在生活中的法規多屬抽象,
如同現實的規範,是以法官作為裁判者,
但法官不會因為一件判決成立,就對於該法規進行更改.
相應的概念,板主沒有辦法因為一件判決成立就修改板規,
更無法如板友所述,對於板規未規定之內容不進行任何板務處理.
※ 編輯: littlebike (118.150.48.158), 02/18/2018 15:03:52
→ Puehong: 5-6. 板規之不足,得以判例補充於板規之中 02/18 14:59
→ Puehong: 這是高中版規講的,但我真的翻遍都沒找到,所以我很質疑 02/18 14:59
→ Puehong: 你在我文章下的「提醒」的效力 02/18 15:00
→ littlebike: 這不是判例,而是參酌過去對於相同事務的作為 02/18 15:07
→ Puehong: 可是你在本文所回的內容是說判例耶,因此我才一直去翻找 02/18 15:09
→ Puehong: 板規。我忘記你最初的用詞是啥了,我只記得有個「例」字 02/18 15:09
被您刪除的文章,原始我的推文內容是這樣:
→ littlebike : 問八卦跟本板無關,這點過去都是這118.150.48.158 02/18 11:45
→ littlebike : 樣認定.118.150.48.158 02/18 11:45
這個是系統紀錄,如果板友認為我造假,那就交群組處理吧.
※ 編輯: littlebike (118.150.48.158), 02/18/2018 15:10:43
→ Puehong: 不會,那可能是我記錯了,不過我是在你回覆此文後才開始 02/18 15:13
→ Puehong: 正式討論判例的問題,因為你說有判例,所以我還真的回版 02/18 15:13
→ Puehong: 規翻找 02/18 15:14
※ 編輯: littlebike (118.150.48.158), 02/18/2018 18: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