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舉出上次西斯文爭議事件中,幾個比較重大的議題。
第一,曾經有人懷疑,為什麼不乾脆廢掉版規九。
在本版 #1BFZdmAp 一文中,k 版主曾有這樣的意見:
板友希望三立板好,我當然也希望這個板是能夠讓大家都能愉快加入的
只是三立板從低迷時可能N天都沒有任何一個板友,乃至於突然可日日破千人進板
從小板擠身為大板之一,雖然應該感到很高興,隨之要面臨的問題卻也更多
之所以在查禁西斯文用了較嚴格的限制,是因為本板全年齡開放
在上個月進行板友年紀普查的投票時,20歲以下的板友達36人,佔全部投票者16.28%
按:k 版主所指的「上個月」,乃是2009年12月。
但以本板流量來看,真正進板的板友絕對不止參與投票的221人,還有更多隱性群眾
那麼每天進入可能未成年的數量並不算少,西斯文仍有限制必要
有人會說,未滿十八歲的人也可以謊報年紀去看十八禁的西斯板啊
的確,未滿十八歲的人可以選擇是否要謊報年紀去做不合法的行為
但這不代表因為情況可能存在,所以我們的設限根本沒有必要
只是這個限制的底線在哪裡,我們可以再討論看要如何決定
這意思很清楚,因為本版有保守估計約五分之一弱的未成年人口,
為保護未成年使用者起見,版規九有其存在的必要。
我認為,並不能以
「未成年者可能已經或主動或為他人引誘而提早接觸西斯」
為理由,說我們的保護是多餘的。
而是正因為有上述可能的存在,才更需要對這種事做防範。
因此禁西斯的條款,在本版是有其必要的。
正因為這個版今時今日的使用者是如此眾多,我們的自律跟保護才更形重要。
五分之一的人口比例,不能算不多。
這些人當然可能會自己跑去別版接觸到西斯,
但是我們希望,至少在我們管得到的地方,能夠對他們盡到保護的責任。
其他五分之四的版友們,大家是成年人了,
小時候其他成年長輩或朋輩對我們的保護,也許曾經覺得煩,
但到了現在,應該都能體會他們的用心。
我們自己受到人家的保護,對於比我們年幼的這些人,是不是盡一點點保護的責任?
又不是不西斯就會死人,或是不在這個版提西斯就會死,
只是要求大家有一點點的自律,不至於非常不方便吧?
因此,我跟k 版主的立場,還是認為禁西斯的條款,有其存在必要。
第二,曾有人提出疑問,為什麼不用負面列表的方式,列出哪些話不能說?
一,因為這樣不符合版規執行的效益。
負面列表會不斷有更新的需要。
鄉民永遠都有新辭彙,是不是每出現一個新東西,負面列表就要更新一次?
到最後負面列表絕對會比版規的內文多上很多倍。
二,有的時候同樣的辭彙用在不同的場合會有不同的意思。
這是語言文字必定會有的情況,是無法預防的。
而且有時候這種情況是必要的,因為容許不同解讀,也是文字的正向作用之一。
比如同樣是miss這個字,有時是「錯失」的意思,有時是「想念」的意思,
在Miss這種用法裡,又可以當作「小姐」的意思。
I missed you, so I'm missing you, Miss.
(我錯過了,所以我正在想念妳,小姐。)
性器官原本也只是中性名詞,為什麼到後來會變成不能說的字眼?
不就是因為我們約定俗成對性器官賦予了淫穢的延伸意義嗎?
若是提到性器官的是一份醫學文件,我想應該不會有人認定那是西斯文吧。
要是用負面列表的方式列出不能說的話,大家只會發現不能說的東西愈來愈多。
而有的字眼並不是只有負面的解讀意義,硬性規定不能說,反而更像文字獄。
因此是否西斯,不應該是執著在單一字眼表面上的意思,
而是要看不同情況做不同的判斷。
第三,怎樣避免「自由心證」的問題,不會變成版主以個人道德標準強加在他人身上嗎?
自由心證絕對無法避免,因為完全不含主觀的「判斷」、「解讀」,是不存在的。
也因此法律也容許法官及檢察官在審理案件時有一定程度的自由心證。
成文法尚且如此,何況我們這不過是一種自主的規範罷了。
版主唯一能保證的是,不會將自由心證的權力無限上綱,進而損害版友正當的發言權利。
要是版主違反了所保證的事,版友有權利向群組提出檢舉。
至於版工是否會將個人道德標準強加他人身上,
事實上制定「規則」並要求人遵守規則的時候,就已經脫離不了「強加」的意味了。
版主只能承諾日後在執行的時候態度會更加審慎,
一切依規章行事,盡量不將過於嚴格的標準強逼大家適用。
不過,本草案日後若通過,就具有「公約」的效力。
若是大多數人都同意、都接受,而你不同意,你不接受,
所以你說我們將道德標準強加在你身上,
很抱歉,或許這個族群不是你想要歸屬的。
若是有意另外成立一個SET-Sex 版,版工可以考慮以個人身分去幫忙連署。
第四,要怎麼區分「單純描述畫面、劇情」跟西斯的分別?
我想,這點真的是各人有各人的定義,定義不完的定義了。
也是這一點被拿來「討論」得最為激烈。
關於這點,我的想法是,版工在執行處分時,都會先請被處分人提出解釋。
要是被處分人提出的說法,能夠說服版工,能夠說服版眾,
不管是兩者都被說服,還是只有版眾而已。
即使版工覺得還是很牽強,也不可能硬要堅持處罰一個人人都能接受的說法。
但是,只要在版工之外有任何一個人覺得不能接受,
或是將標準酌為放寬,有三個人(含)以上覺得理由牽強,
很抱歉,這表示版工還是有必要為了保護這些人的權益,
對你進行警告,或更嚴重的處罰。
對於西斯文的相關討論,版工擬做出以上的回覆。
請大家再去參考一下置底的西斯文規範草案,將對草案進行投票表決。
為期七天,如果通過,就以該草案做為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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Ψ 真
樓不在高,有錢則名。藥不在佳,回扣則靈。斯是駙馬,惟吾賤名。 ╴ ╴╯係
台開上交易,發票入帳清。談笑有財團,往來無良民。可以炒股票,買基 ▼ 好
金。無呻吟之亂耳,無手術之勞形。朝回駙馬府,暮入檢查庭。囚號云: ﹀賤﹀ 文
「貳貳陸零」。 《兆賤銘》 非也 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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