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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斷斷續續都有跟著我媽看 之前就已經演過很多有關法律的戲 出的紕漏我想大家也都沒注意 我也忘記了所以就不需要花時間講了 不過今天的戲(關於法律部分)給點建議 一、檢察官不會開羈押庭Orz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官只能聲請羈押,並不能裁定羈押, 法院才能裁定羈押或具保、責付、限制住居。 二、被抓到警察局後的詢問,是警察來問,不是檢察官。=_= 製作的筆錄為警詢筆錄。 三、從警察局移送到地檢署後的訊問,則是檢察官偵訊, 紀錄者不會是警察,也不會是法警,是書記官。=_= 還有,好孩子不要學,不管垃圾輝之後會用什麼爛步數, 都不要聽從他人的建議逃走,既然沒有殺人,為什麼要逃走? 只要定期去地檢署報到,很難做到嗎? 太子龍可能本來沒有罪,之後被冠上脫逃罪嫌咧?(其實也不會成立) 好啦,純粹發洩一下~ 請編劇大人們寫劇本之前先做一點點功課可以嗎?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155.104
lizard95:你太高估000了 基本上它編劇連知識家都不用查的XD 02/10 22:49
s9521262:三立國有他自己的法律啦XD 02/10 22:50
ibiya: 三立國有他自己的法律啦XD 說的太好了!!! 02/10 22:53
peeressariel:而且今天那個警察是在兇啥小朋友阿= = 02/10 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