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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也有大大說過 婚姻無效說 嚴格說來 蕾蕾失蹤尚未達到死亡宣告的期限 即表示與志輝的婚姻仍屬有效 之後志輝與有美的婚姻亦為無效 去年五月從儀式婚改為登記婚 即使是原來的儀式婚亦為無效 因為並非在公開場合宴客 既然婚姻無效哪來的離婚可言? 現在志輝小薇結婚 他們本來就是配偶 即使結一百次婚還是婚姻有效啊 (他們要宴客一百次顯示製作單位有錢不行喔?XD) 現在他們宴客 志輝蕾蕾的婚姻還是有效 之後志輝帶小薇去戶政登記時 不就會知道她是蕾蕾了? 然後戶政人員就會對他們兩個說, 「先生小姐,沒你們是來亂的喔?=_=」 當然,三立國的法律跟我國法律不太一樣, 就當做他們自立為國就好了~XD 挖~我的民法突然變好了耶~@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150.185
Bluedaysun:000忘記他們還有婚約~~ 02/25 22:21
kichyou:三立國法律只有一條:只要大立委陳志輝先生說了就算數 02/25 22:22
peiyu727:比曉菁還強運的揮神阿~~~~~~ 02/25 22:23
nxling0809:因為結婚要=///= 大概就是怕他身體被侮辱吧(?) 02/25 22:35
imeugenia:可是不都有過小孩了~~我也真的不懂!!他們在怕啥= = 02/25 22:42
avw:因為小薇已經愛上家豪了 不想再跟志輝親熱呀 02/25 22:43
avw:以前有過親密關係 不代表可以再來 02/25 22:44
kellykelly:不想讓蕾跟軟飯圓房吧..... 02/25 22:46
kellykelly:以前有過親密關係 不代表可以再來 02/25 22:46
thisbook:不喜歡的人...不可能會想跟對方親熱的 02/25 22:47
avw:每個人的每一次都是珍貴的 不是只有第一次 02/25 22:48
imeugenia:不好意思= = 我剛剛沒有想這麼多= = 02/25 22:49
dasistwilli:跟仇人發生關係應該很噁心吧! 02/26 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