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E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剛看到仙女婆婆說的...="= 仙女婆婆是沒說錯... "有公開儀式 有2人以上公證人..." 在以前好像的確成立有效婚姻關系... (下一站 幸福~光希 跟慕程去公證登記..也是抓2個人就去公證了...=.=) 現在不是要登記才算嗎..? 我記得法律是從新不從舊... 那麼現在這種狀況...是要怎麼算呢..? 有沒有法律達人能幫忙說明一下... 雖然說~ 三立國法律...是一切合理... 但還是多少想知道正確得是啥... thanx~ -- 國小老師:這個國中會教啦 國中老師:這個高中會教啦 高中老師:這個大學會上啦 大學教授:這個問題想必大家國小就會了 學生:(幹林老師!) 林老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244.169
thes:結婚要合意,如果搞不清楚狀況根本沒有婚姻= = 04/19 21:49
djdjdj:很不想承認但其實是算的= = 04/19 21:49
titanbrvf:應該是沒溯及既往 兒子都那麼大 應該是新法前 04/19 21:49
coolmilktea:以前是公證制 宴客就算結婚 現在是登記制 要看他那個 04/19 21:50
titanbrvf:只有有證人 應該就會有效了 04/19 21:50
djdjdj:但孩子都那麼大了沒必要為了大同放棄招弟 04/19 21:50
coolmilktea:個時候是在法律改之前還是之後 法律不回朔 如果是在改 04/19 21:50
gadoma:打官司看證據...親朋好友加上媽媽都說當時要辦婚禮...只有 04/19 21:50
coolmilktea:制前就算已經成婚 04/19 21:50
gadoma:只有朝全一個人說他不願意結婚是沒用的 04/19 21:51
gadoma:現在辦婚禮又不發生結婚效力...朝全想怎麼請客就怎麼請客 04/19 21:51
djdjdj:管他有沒有犯法 全哥說要結就是要結!!! 04/19 21:52
gadoma:只要他跟召弟辦結婚登記前說服敏芳跟他離婚就不犯重婚罪 04/19 21:52
djdjdj:看全哥身分證後面配偶欄是不是空白的啊 04/19 21:53
momoko809:我國在96.5.23修正以前 是採儀式婚(就是即使你沒登記 04/19 21:56
momoko809:只要有公開儀式 就算有效婚) 5.24後改為登記制 登記才 04/19 21:57
momoko809:有效 ... 大同都那麼大了 只要全哥那時有辦喜宴的話 04/19 21:57
scott7825:今天才上課才上到耶哈哈哈!以前的不用登記 現在要登記了 04/19 21:57
momoko809:就算是結婚了 那他現在就算重婚... 04/19 21:58
momoko809:不過三立國麻 法律看看就好 XD 04/19 21:58
food1982:這部戲大家都很愛重婚...=..= 04/19 22:07
skymay:該扯到重婚的沒用上!全哥沒登記最好有結成啦!一天就跑了!@@ 04/19 22:16
skymay:蕾蕾志輝結了兩次都沒重婚!000在想甚麼鬼! 04/19 22:17
ianqoo2000:當年不用登記就有成立。 04/19 22:17
ianqoo2000:一次是以黃蕾蕾,一次是楊小薇。 04/19 22:17
skymay:泣國政府眼瞎了!蕾蕾=小薇結兩次還能成! 04/19 22:23
citywanderer:就三立國法律...朝全兄是重婚了,以後這個會被威脅 04/19 22:43
memalina:不用威脅啦 以招弟個性直接退出 =__= 04/20 01:12
hsuchenwan:蕾蕾結兩次不算重婚 全哥就算 這哪國政策=.= 04/20 02:24